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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形同陌路(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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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初夏。时隔十年,我终于找到机会前来苍城,又一次见到了那个孩子。屠老狗将他养的很好,穿着一身新裁的豆青绒线褂子,带着用竹篾编织的油亮草帽,脚下踩着一双千层底黑布鞋,混在屠家一大帮兄弟中间,在街角玩射覆。他年龄不是最大,玩射覆玩的不是最好,甚至连容貌都在兄弟中寻常无奇但他被众人围在中间。一群人里一瞧就脾气爆裂的几个孩子,玩着玩着就会斗嘴,但他左右劝上几句,就会歇下火气,不会再争吵。我一眼就认出他了。我其实一眼,就认出他了。但,我不敢叫他。因为对他而言,我不是他爹,只是一个路过的普通人。我只能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从那群孩子们身边走过去,打开门走进屠老狗的牙记。这么多年,我只有老狗一个挚友。他见我来,也明白那个日子就要到了,我心中在挂怀什么。他起身拉开玻璃门,喊:“小十七,进来给客人沏茶。”我承认,听到‘客人’二字的时候,胸腔中有一瞬的停摆。不过,能多看看那个孩子,也是值得的。小十七很干脆利索,从一众兄弟们里起身进门,然后小心翼翼将门关好,随即就是一个助跑后下跪,用膝盖滑了好几米,抱住老狗的脚,笑着嚷嚷:“阿爹,我来喽。”“先说好——让我泡茶,您可得给我点儿散钱买零嘴哈。”老狗被气了个仰倒:“给你爹泡茶你还讨钱?”小十七仍是笑嘻嘻的,认真道:“当然要呀,您叫了我,不叫其他阿兄们阿弟们,肯定有兄弟会觉得你偏心。但等我讨到零嘴分分,大家不会记挂在心上的!”这话一出,我就知道,为什么那群娃娃们那么喜欢十七。老狗只是因为我在,所以才叫十七进来,并没有想那么多。但是十七做事做人倒都妥帖,知道这样办事不好,耍宝讨零嘴都说外甥像是舅,不过在我们家,我不像阿舅,十七也不像是他亲舅。我有些打心眼里难受,等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上不知何时已经掏出了一张大团结,递到了十七的面前。十七乖巧,看到钱有些疑惑,但却没接,只是看向他的‘阿爹’。老狗摸了摸他的头,让他接下,他才乖乖接下,道了一声:“多谢阿叔。”阿叔,阿叔。多么可笑的称呼呀。不该是阿叔的,该是阿爹的。可是,我又没有办法纠正他。我要干的事有些危险,虽然向家已经与从前截然不同,但一朝树倒弥孙散的事,我们家也不只经历了一次。孩子留在苍城屠家,才是最安全的。那日,我想尽了毕生的话,只希望自己能更多同老狗多说些闲话,也只希望自己能多看孩子几眼。只是,我终究还是要走的。老狗带着娃娃们给我送行,我又挨个给娃娃们塞钱,问他们叫什么不重要的。其实,其他人,都不重要的。我这些年脑子僵的厉害,老狗收养了二十多个孩子,那么多孩子的名字,我根本记不住。我一一问过去,只是为了掩藏住我自己最先问的那个名字——‘守祥’。原来,十七叫做守祥。很好,很好。这些年,向家的变化很大,不仅有钱,人人都开始读书认字,还逐渐准备拓展声名。但,我总觉得比起富贵逼人,还是平安祥和更重要。回家后,我从家中书架上抽了这本手札,准备往后也记一些日记,想想那个孩子。】【1982年,初秋。人年纪渐长之后,总是会回忆往昔。我见过守祥之后,就总是控制不住想起孩子他妈。他阿妈只是寻常人,容貌不显,身量不显,更没什么家境。自幼被亲生爹娘卖到狼窝里去,一熬就是十八年。一直熬到家里两个苛待她的老不羞死去,男人中风瘫倒,她才不挨打,不挨骂。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一手拎着比她人还高的扁担,一手拖着竹箩筐,正在拾稻穗。可她又笨,不知道竹箩筐早早已经成了破箩筐,她每走一步,稻穗就顺着破口往后掉。一路走,一路掉。旁人都笑她,却不告诉她。她不明白旁人为什么笑她,却撑着一口气,尽力挺直腰板,像是要尽力活出个人样。我跟着帮她捡,她却以为是我偷了她的稻穗,扑着要来打我好刁蛮的女子呀。不过,真的好不一样。我跟着她回了家,给他们家当起了长工。直到一年多后,她有孕,问我要不要娶她,哪怕吃糠咽菜,她也愿意带着孩子跟我流浪。,!我当然想娶她,但是这个孩子,真的不能留。我和老狗要去干一件大事,往后说不准就会牵连到家里所有人。不仅是我,阿舅,弟弟们,甚至哪怕弟弟们往后成婚,只要留在向家,肯定就会遭到报复。这事儿我早早就想过,也打算过。但真等当那天到来的时候,总是让人痛苦。她有孕,生产,坐月子我都亲手照料。一直到那一日黄昏,她抱着孩子坐在床上玩闹,见我穿衣服,问我去哪里。我说,我去给孩子买个玩具。我骗了她,我再也没有回那个家。她到处找我,我一路跟着她。直到她找到阿舅,最后死心,将孩子交给‘刚巧想要领养孩子’的老狗。我很高兴,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这个孩子注定不能养,但我没有办法和她解释为什么不能养,她自己也没有办法养护一个孩子。所以,她如今自愿送养就是最好的选择。等她将孩子送走,我就回去找她是的,我是这么想的。可惜,我是个蠢货。我是个蠢货。我忘记了,那日在田垄上,她挺直腰杆,撑着一口气同那些男人们抢稻穗的事。我只记起了她的箩筐有个破洞,她捡进去的稻穗一直掉,但她一次也没有回过头。对,她一次也没有回过头。我去找她,她也没有回头。她丢下了孩子,丢下了我,也丢下了那个家里的一切,南下去纺织厂当女工,还报夜校,学洋文,靠着纺织厂举行的展会崭露头角,结识人脉截止我落笔这一刻,她已经从办了个自己的厂子,找了个比我年轻许多的丈夫,有了一对可爱的儿女。我偷偷去看过她好多次,她比我第一次见她时要漂亮得多,幸福的多,一点儿都不显老,更不需要我的拖累。原来,不是她寻常,只是她从前遇见的我,太过寻常。】:()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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