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妇女政策(第2页)
[14]该法俗称《纽伦堡种族法》(NürnbergerRassegesetze)。
[15]J。NoakesandG。Pridham,Nazism,1919-1945:ADotaryReader。Vol。2:State,Eyay,1933-39。pp。536-537。
[16]J。NoakesandG。Pridham,Nazism,1919-1945:ADotaryReader。Vol。2:State,Eyay,1933-39。pp。537-539。
[17]Cf。L。Gru,“Blutschutzgesetz”undJustiz。ZurEntstehungdeszesvom15。September1935'ieljahrsheftefürZeitgeschichte1983。S。434。
[18]sohn,JustizalspolitischeVerfolguspreRassensdeF?llenbeimLaHamburg1936-1943。Stuttgart:DeutscheVerlagsAnstalt,1977,S。52。
[19]本处的主要材料,均引自罗衡林的《通向死亡之路:纳粹统治时期德意志犹太人的生存状况》第一章。
[20][联邦德国]海因茨·赫内:《党卫队———佩骷髅标志集团》,第388页。
[21]内政部起草的初稿是禁止公务员接受犹太医生的治疗,司法部增加了犹太药剂师和医院,军事部要求把限制范围扩大到公务员的家人,包括公务员死后的未亡人。
[22]J。NoakesandG。Pridham,Nazism,1919-1945:ADotaryReader。Vol。2:State,Eyay,1933-39。pp。547-548。
[23][德]克劳斯·费舍尔:《德国反犹史》,第329页。
[24]J。NoakesandG。Pridham,Nazism,1919-1945:ADotaryReader。Vol。2:State,Eyay,1933-39。p。550。
[25]J。NoakesandG。Pridham,Nazism,1919-1945:ADotaryReader。Vol。2:State,Eyay,1933-39。p。552。
[26][德]格茨·阿利:《希特勒的民族帝国:劫掠、种族战争和纳粹主义》,第44页。
[27]该事件有各种名称。当时德国官方称Reichskristalnacht或Kristalnacht,中译“水晶之夜”。德方采用这个名称,似乎有呼应前述希特勒表达的“要使我们全体都水晶般纯净”号召之意。英文媒体在表达中,有的直译成ight,也有意译成theNightlass。对后一种英译表达,中国译者分别译成“全国砸玻璃窗之夜”“全国打砸抢之夜”等。
[28]在随后的解释中,戈林举例,如果保险公司原本应该支付500万马克给犹太人,现在仅须支付400万马克,其余100万马克作为国家对保险公司的返还款,即戈林所说的“一点赚头”。
[29]该数额系根据1938年4月实施的犹太人财产登记的结果计算,当时犹太人总资产为51亿马克,征收其中的20%,即10亿马克。
[30]J。NoakesandG。Pridham,Nazism,1919-1945:ADotaryReader。Vol。2:State,Eyay,1933-39。p。559。
[31]JeremyNoakesandGeoffreyPridham(ed。),Do,1919-1945。pp。479-480。
[32]HermanallnatisemitismusundJudenverfolgungimDritenReiich:VerlagC。H。Beck,1988,S。138。
[33]H。Genschel,DieVerdr?ngungderJudeschaftimDritteingen:Volksrepublik,1966,S。206。
[34]罗衡林:《通向死亡之路:纳粹统治时期德意志犹太人的生存状况》,第181页。
[35][德]格茨·阿利:《希特勒的民族帝国:劫掠、种族战争和纳粹主义》,第182—183页。
[36]J。NoakesandG。Pridham,Nazism,1919-1945:ADotaryReader。Vol。2:State,Eyay,1933-39。p。563。
[37][德]克劳斯·费舍尔:《德国反犹史》,第391页。
[38]同上书,第341页。
[39]WolfgangBenz,DieJudesd1933-1945。Mün,1988,S。441,738。转引自罗衡林:《通向死亡之路:纳粹统治时期德意志犹太人的生存状况》,第216页。
[40]JeremyNoakesandGeoffreyPridham(ed。),Do,1919-1945。p。493。
[41][美]亨利·弗莱德兰德:《从“安乐死”到最终解决》,赵永前译,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346—348页。
[42][美]亨利·弗莱德兰德:《从“安乐死”到最终解决》,第351页。
[43][美]亨利·弗莱德兰德:《从“安乐死”到最终解决》,第352页。
[44][美]亨利·弗莱德兰德:《从“安乐死”到最终解决》,第362页。
[45][美]亨利·弗莱德兰德:《从“安乐死”到最终解决》,第404—405页。
[46]朱庭光主编:《法西斯体制研究》,第285—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