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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丰收冤枉极了,他根本拦不住啊!
三叔母自从三叔去世后,性子就变得越发古怪和执拗,有时候会因为很小的一件事突然崩溃大哭。这便是罢了,有时候懊恼自己说话重了,会用头撞墙。
刚遇火灾那两日,眼睛里已经没生机了,赵丰收当时害怕极了,生怕她寻短见。
他劝不动,也不敢劝,只要三叔母高兴就行。
“大哥,你可别怪丰收,他一个孩子哪里能拦得住我?”姜茶笑道,“你们别看这一顿丰盛,实际花不了多少钱。再说,今日日子特殊,是我姜家一切重新开始的日子,从前过往是云烟,往后日子是新生,必须得好好庆祝。”
听到姜茶这么说,而且饭菜都已经做好了,也不能还回去,大家也就不好再说什么,纷纷转了话头。
“没错,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今天确实该庆贺,三嫂说得好,迎接新生活。”
“我们真是沾了光了。”
入座后,看清楚桌上的饭菜,众人还是忍不住惊叹,丰盛,实在是太丰盛了!
不管是最中间的摆盘讲究的白切鸡,还是那色泽红亮的猪蹄,又或者焦黄油亮的煎咸鱼,全都是实打实的硬菜,就连莲藕猪骨汤里的猪骨上面都挂着满满的肉,菜色多量还大。
此时米饭也都盛好了,每一个人都是满满一碗实实在在的大米饭。
这让人都不敢动筷了!这是他们能吃的吗?
普通人家也不管什么男女分桌,全都一块坐着。
姜茶作为主人,坐在辈分年龄最大的常二爷身边,张罗大家吃饭。
“愣着干什么,赶紧动筷啊。二爷,您还跟我客气啊?”
“我跟你有啥客气的,我正想着该夹哪一块。”
常二爷拿起筷子就去夹……筷子伸过去了,他竟然是真不知道该夹哪一个,哪个看着都好吃啊!
姜茶笑着夹了一块猪蹄放到他碗里:“二爷,你试试这猪蹄,我煮得很软烂,还专门买了香料煮的,你绝对会喜欢这个味道。”
“你这丫头许久不见,竟是比从前喜好自夸了,要是不好吃我可要骂你的哦。”
常二爷没再客气,将猪蹄往嘴里送,一口下去耷拉的双眼都比平时大了些。
猪蹄口感软糯醇厚,入口即化,肉香浓郁,肥而不腻。他年纪大了,牙齿松动,这样的口感正适合他!
看到常二爷动筷了,其他人再也忍不住也开始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如同常二爷一般,第一筷子往哪里下着实让人为难了一会儿,全都顿了几瞬,才随心地往最喜欢的菜里夹。
若是按照平常,第一筷子是不好去夹肉菜的,在自家便是罢了,在外头的酒席第一筷子就夹最好的会被人瞧不起。
别看他们都是乡下人,那也是讲究规矩礼节的。有些确实村子有那一上桌就开始哄抢的现象,可在茂竹村,尤其是他们赵家是觉得这是很失礼的。
谁这般做会被嘲笑,导致名声受损,谁也瞧不上。
在村里名声是很重要的,若名声不好被排挤,那日子会非常难过。
说得难听些便是,名声不好的人家,若是家中有人离世,连帮忙挖坑抬棺材的人都没有。
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风气习俗,大多数人都会遵守这些规矩。
可这一桌,除了那炒蕹菜是素菜,其他都是带荤的,总不能所有人都指着一盘菜夹吧?
因而干脆按照自己的喜好夹菜,省得在一盘菜里打架,那也着实难看。
唯一朝着蕹菜夹的人是跟着常二爷一块来的赵洪燕,赵洪燕是家中长女,因父母早逝,她是一人拉拔着三个弟妹长大。
她虽是女子,可天生力气大,干活比很多壮汉还要厉害。
从小就长得比同龄人高壮有力,一米七多的个子,比一些男人都高。
也因此,她父母虽早亡,他们家也从不被人欺负,她从小还是孩子王。
村里尤其是族里也多照拂,这次就派她过来辅佐常二爷。她力气够大,可以干力气活,也能给大家做饭,往哪里放都行。
而且有她在场,其他人跟姜茶和闫二娘打交道也会更自在。
这样的活儿大家都是抢着来的,叫她也是出于照顾。她虽姓赵,其实和赵秋生这一脉离得比较远的。
因而她也是在场最拘谨的,哪怕桌上那么多肉菜,也不敢去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