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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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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既然如此,您就没想过去Stoke-o(特伦特河畔斯托克)那儿找找您的亲生父母吗?毕竟您和那座城市重名呢。”

“应该不是,”伊森摇头,“我的姓是五岁时院长取的。”

在英文中,“Stoke”被指代具有“长腿瘦子”特征的人,伊森·斯托克童年时期并不喜欢这个姓氏,但他长大后发现“斯托克”和“鹳鸟”同音,那是一种很漂亮的鸟,神似东方的丹顶鹤。

自此以后,他渐渐爱上这个姓氏,就像他渐渐接纳自己的一切。

伊森玩笑道:“如果我父母真在斯托克城,那我当初就应该直接加入斯托克城足球俱乐部,而非去斯坦福桥报道。”

玛丽笑着说那不行。

“斯托克城可以没有斯托克,”她说,“但斯坦福桥不能没有斯托克。”

采访结束后,伊森继续投入备战工作。

他简单改变了442的阵容,将“2”拆分为“1+1”,即中锋+影锋形式;但关键点不在这儿,关键在于他把杰拉德赶去踢影锋,把兰帕德提上来踢攻击型中场。

当初在曼彻斯特吃晚饭时,迈克尔·欧文曾经和他探讨过这个问题。

想法完全可行。

只不过还是那句话:英格兰没有马克莱莱,只有贝克汉姆。

伊森·斯托克这么一排,有点儿“头重脚轻”的意思,英格兰把攻击数值点满、防守数值拉低;如果后场“工兵”大卫守不住,那罗宾逊也许能创造出单场“开七喜”的神话。

但斯托克先生不在意罗宾逊的想法,因为下场对手是安道尔。

丢一球?

再进一个。

丢两球?

那就进两个!

当李军领悟他的意思后,医生感觉自己可能见鬼了:“……您完全不管后场是吗?伊森,你骨子里他大爷就是个疯子!”

“我没有。”

伊森礼貌驳斥。

此时,他正站在走廊里,让李军代替丹尼尔帮他举镜子,方便自己整理仪表。

“我有时候真怀疑你到底想干什么,”李军抱怨道,“你是不是每踢两场保守的比赛就要奖励自己一场?”

伊森不回答他。

主教练整理好仪表,抬起头闻一闻手腕上的香水,满意拍拍他的肩膀离开,说自己先行一步去参加赛前发布会。

*

3月29号

安道尔1:4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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