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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客车上抢夺司机方向盘构成犯罪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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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车上抢夺司机方向盘构成犯罪吗?

【案例】

高某从邓州搭载客车去南阳,客车行驶到某公园附近的公交站牌,高某想下车,客车司机赵某说该处不能停车。高某一看司机没依照自己的要求停车,就抢夺司机赵某的方向盘,司机被迫紧急刹车,索性乘客无人受伤。高某和赵某发生争吵并厮打,司机赵某的左胳膊受了轻微伤。客车上抢夺司机方向盘构成犯罪吗?

【法律分析】

近年来,多地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有的乘客仅因琐事纷争,对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实施暴力干扰,轻则造成车辆偏离方向或停止行驶,重则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为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犯罪,2020年12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犯罪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犯罪的行为主体是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和乘客。对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的两种行为进行规范:第一,乘客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第二,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该罪行为须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所谓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大、中型出租车等车辆。该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共交通安全,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定,乘客高某置公共交通安全于不顾,在客车行驶过程中,为泄私愤,殴打、拉拽驾驶人员,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鉴于高某庭审中的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案发后对司机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从轻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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