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蛾酒馆与不期而遇(第1页)
灰扑扑的飞蛾悄无声息地穿透雾气,避开昏黄的路灯,最终从豪尔斯街58号二楼书房未能完全关严的窗户缝隙钻了进去。
克莱恩正准备出门。他换上了一身更不起眼的深色粗呢外套,戴了顶软毡帽,将左轮手枪和必要的符咒贴身藏好。马尔文提供的地址——“第七码头B区,褪色船锚标记的仓库”——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他心头。他正思考着是直接去仓库,还是先设法联系不知跑到哪里去的阿蒙,就看到那只飞蛾扑棱着翅膀,精准地落在他面前的桃花心木书桌上,然后“噗”地一声轻响,化作一张对折的暗灰色纸张。
他眉头一跳,小心地拈起纸张展开。上面的字迹优雅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戏谑,是阿蒙的风格无疑。信息简短却关键。
“‘钥匙’经手人,‘独耳巴利’,‘跛脚狼’酒馆……”克莱恩低声念出,眼神一凝。阿蒙果然先一步去了仓库,而且有了新发现。空箱子,血痕,指向了一个具体的名字和地点。这效率高得离谱,但也符合阿蒙的风格——永远走在前面,把线索像面包屑一样丢出来。
“跛脚狼”酒馆……克莱恩在记忆里搜索。东区靠近码头那片,一个名声相当糟糕的水手和混混聚集地,以廉价烈酒、频繁斗殴和偶尔发生的、无人深究的失踪案闻名。不是个体面人会去的地方,甚至不是普通工人愿意常去的地方。
他不再犹豫,将纸条凑到壁炉火焰上点燃,看着它化为灰烬。然后吹熄书桌上的煤气灯,转身下楼。
郝德森太太正在门厅收拾东西,看到他要出去,担忧地问:“莫里亚蒂先生,这么晚了还要出去?今天贝克兰德的雾气有点邪性,听说东区那边不太平。”
“有个紧急的委托,郝德森太太。”克莱恩压低帽檐,“可能会晚点回来,不必等我。”
“愿女神庇佑您。”郝德森太太在胸前画了个绯红之月。
克莱恩点点头,推门步入浓重的夜色。雾气比傍晚时更浓了,像潮湿冰冷的纱布缠绕着街道和建筑,煤气路灯的光晕被晕染成模糊昏黄的一团,只能照亮几步内的范围。空气里除了煤烟和湿冷,似乎还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来自泰晤士河的腥咸。
他没有叫马车。“跛脚狼”酒馆在东区深处,马车夫未必愿意去,而且太显眼。他选择了步行,身影快速而安静地穿梭在熟悉又陌生的街巷中,尽量避开主路和灯光。值夜者时期锻炼出的潜行技巧和“小丑”的敏捷,在这种时候格外有用。
灵性感知如同无形的触角,向四周延伸。他能感觉到这座巨大城市夜晚的脉动——远处的马车声、隐约的音乐、某处传来的争吵、黑暗中窥视的眼睛……以及,那种始终如影随形的、若有若无的被注视感。他几次突然停步或转身,但浓雾和黑暗掩盖了一切,只看到空荡的街道和摇曳的灯影。
是军情九处的监视?还是“独耳巴利”同伙的警惕?或者是别的什么?
他提高了警惕,但脚步未停。四十分钟后,一片更加破败、灯光更加稀疏的区域出现在眼前。空气里的味道也变得复杂——劣质酒精的酸臭、呕吐物的馊味、劣质烟草的辛辣,还有汗水和某种绝望的气息混合在一起。这里就是东区靠近码头的那片“法外之地”,连苏格兰场的巡警都不太愿意在夜间深入。
“跛脚狼”酒馆很好找。它就在一条歪斜小巷的入口,门口挂着一块脏得看不出原色的木招牌,上面用粗糙的笔法画着一只瘸腿的狼。窗户被厚厚的木板钉死,只留出几条缝隙,昏黄的光线和嘈杂的声浪从里面透出来。门口蹲着两个衣衫褴褛、眼神浑浊的男人,正就着一个破瓶子传递着什么,对克莱恩的到来只是懒洋洋地抬了下眼皮。
克莱恩深吸一口气——然后被浓烈的臭味呛得暗自皱眉——推开了那扇油腻厚重的木门。
声浪、热浪和更加浓烈的臭气扑面而来。酒馆内部比外面看起来大一些,但也拥挤不堪。低矮的天花板被烟雾熏得发黑,昏暗的鲸油灯勉强照亮一片片区域。粗糙的木桌旁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穿着脏工装的水手、眼神凶狠的码头工人、打扮艳俗的女人、以及一些看起来就绝非善类的家伙。空气里弥漫着汗臭、酒精、烟草、廉价香水和某种更不雅的气味。嘈杂的说话声、叫骂声、女人的尖笑、酒杯的碰撞声混作一团。
克莱恩的出现引起了一些注意。几个靠近门口的人停下交谈,目光落在他虽然普通但明显干净的外套和帽子上,眼神里带着审视、估量和一丝不怀好意。在这里,一个“体面人”要么是来买醉的冤大头,要么是来找麻烦的警察或仇家。
克莱恩无视这些目光,压了压帽檐,走到吧台前。吧台后面是个独臂的、脸上带着刀疤的壮汉,正用仅剩的右手擦着一个永远擦不干净的玻璃杯。
“啤酒。”克莱恩将几枚铜便士放在油腻的吧台上,声音不高,但足够让酒保听见。
独臂酒保瞥了他一眼,没说话,拿起一个缺口的陶杯,从一个泛着白沫的大木桶里接了杯浑浊的液体,哐当一声放在他面前,溅出一些酒液。
克莱恩没碰那杯看起来就很可疑的啤酒。他身体微微前倾,压低声音:“我找‘独耳’巴利。谈笔生意。”
酒保擦杯子的手停了一下,独眼上下打量着他,眼神像在掂量一块肉。“巴利?不认得。这儿没这人。”
“我听说他常来这儿,喜欢抹甜腻的发油。”克莱恩不动声色地将一枚银先令推到酒杯旁边,“就传句话,说他南边来的朋友,对‘老钥匙’感兴趣。”
银先令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诱人的光。酒保的独眼盯着那枚硬币看了两秒,然后飞快地用抹布一扫,硬币消失了。他朝酒馆最里面、灯光最昏暗的角落歪了歪头,含糊道:“那边,玩牌那个。红围巾。”
克莱恩顺着他的示意看去。角落里一张小桌旁,围着四五个人,正在玩一种脏兮兮的纸牌。背对这边的一个男人,脖子上确实围着条脏得看不清原色、但依稀能辨出曾是大红色的破围巾。他侧着脸,能看见左耳少了小半边,正全神贯注地看着手里的牌,不时抹一下油腻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一股甜腻得发齁的头油味隐隐飘来。
找到了。
克莱恩没有立刻过去。他端起那杯可疑的啤酒,装作漫不经心地喝着(实际上嘴唇都没沾湿),目光扫视着整个酒馆,同时灵性感知悄悄蔓延。
然后,他在酒馆另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身影。
阿蒙。
这位“时天使”的分身,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那里。他面前放着一杯看起来相对干净些的麦酒,但显然没怎么动。他脱下了礼帽,但单片眼镜依然在昏暗的灯光下反射着微妙的光。他姿态闲适地靠在墙边,仿佛在欣赏一出拙劣的舞台剧,目光饶有兴致地扫过酒馆里的众生相,尤其在那桌玩牌的人身上多停留了片刻。他甚至对克莱恩的方向,几不可察地举了举杯,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仿佛在说“看,我比你早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