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2页)
她忙笑着回答道,“这块手表是我们这里最好的牌子,比起其他牌子的手表,要稍微贵一些,现在卖的是六百八。”
六百八?
风知意眼中划闪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
她早上还在想,等她来城里以后,就给自己买一块手表戴呢,结果光是这个价格,就把她给难到了!
因为她身上暂时只有一百二十块钱可用。
这是出嫁当天从风秋兰手里要过来的陆家当初给的那一百五十块钱的彩礼钱,昨天给了三个孩子每个人十块,就还剩一百二十了。
而今天早上陆父和陆母给的红包,她还没有拆,不知道那里面包的是多少。
至于她从风家搜刮的那些钱票和东西,现在并不适合拿出来用,毕竟对于陆凌宵来说,她打小就生活在风家,风家人不可能给她这么多的钱。
所以,这会儿陆凌宵要给她买这么贵的进口表,她也只能等过些日子自己赚到钱了,再给他买一块好的手表当作回礼了。
毕竟有来有往嘛!
就在风知意思索之间,陆凌宵已经把钱递给了售货员,“就买这块。”
说完,便拿起那块欧米茄往风知意的左手腕上戴,“我给你戴上,有块手表,以后你看时间也方便。”
风知意莞尔,“其实,买一块便宜的就可以了。”她戴着也只是看个时间而已。
“不用,就要这块。”
陆凌宵麻利地给她戴上,顺手把表链调整好,“等我们回到部队,我就把我的存折给你,以后咱们家由你管家,喜欢什么就买,不要舍不得花。”
纵使他们一家人现在还没有回去陆家,但他照样能养活自己的妻儿。
“你这是要上交家底吗?不过,我可是不会跟你客气的哦。”风知意笑了笑道。
反正都领证结婚了,自己老公的钱,干嘛不花呢。
在后世不是流行这样一句话吗?
如果一个做老婆的连自己老公的钱都不舍得花的话,那么外面将会有无数的女人争着抢着替你花。
所以,陆凌宵的钱她必须得花!
两人买好手表后,就去了二楼卖衣服的柜台。
陆凌宵眼光很好,他给风知意挑了四五套衣服,就没有买了。
不是舍不得钱,而是觉得那些衣服的质量都不是很好,也不符合风知意的气质,于是就先买几身暂时穿着,等他们回到部队后,他再带她去锦城市区里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