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州县经济职能的转换02(第5页)
[223]《各省工艺汇志》,载《东方杂志》1905年第11期,实业,197页。
[224]《山东巡抚孙宝琦奏汇报农林工艺情形折》,载《政治官报》第1168号,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7~18页。
[225]《藩司樊批署长武县李令呈赉女工织成布匹并推广男工艺所禀》,载《秦中官报》丙午年十月第五期,秦事汇编,389页。
[226]《总司核定官制大臣奕劻等奏续订各直省官制情形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509页。
[227]《宪政编查馆奏考核直省劝业道官制细则酌加增改折并清单》,《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2卷,198页。
[228]《农工商部会奏续订直省劝业道职掌事宜折》,《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9卷,407页。
[229]《筹设各属劝业公所》,载《农工商报》1908年第47期,报告,43~44页。
[230]《新会劝业分所开幕纪事》,载《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79期,报告,47页。
[231]《新修丰顺县志》卷3,大事记,13页,民国三十二年铅印本。
[232]该县劝业分所亦成立于宣统元年。《乐昌县志》卷9,实业,1页;卷19,大事记,16页,民国二十年铅印本。
[233]《通饬各属保举劝业员》,载《申报》1909年9月16日,第2张第4版。
[234]《浙省各厅州县劝业员试办章程》,载《浙江官报》1909年第13期,54~60页。
[235]《泰顺组织劝业公所》,载《申报》1909年12月24日,第1张后幅第4版。
[236]《萧山县志稿》卷7,建置上,局所,32页,民国二十四年刊本。
[237]《直隶劝业道详请设立劝业员拟订劝业所简章请查核文并批》,载《北洋官报》1910年第2621册,章程类,27~28页。
[238]《乐亭县详劝业所开办日期并酌筹经费文并批》,载《北洋官报》1911年第2921册,公牍录要,7~8页。
[239]《督宪批劝业道详拟呈劝业员养成所详细章程课表》,载《四川官报》1909年第5册,公牍,2页;《督宪批劝业道详第一次拟派各地方劝业员并各员卒业成绩分别列表文》,载《四川官报》1909年第21册,公牍,7页;《三班劝业员毕业》,载《四川官报》1909年第16册,新闻,1页。
[240]在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中,有多份省劝业道给州县衙门的札文,对劝业员和州县官的关系进行规范,如定地方官与劝业员之间以“监督”“劝业员”称呼,不得再用“该绅”“父台”“公祖”名目;劝业员因公事晋谒地方官时,地方官应立即接见;劝业员为佐治员,各项事件均应由地方官直接申详等。参见《为通饬奉批佐治员文牍程式拟照视学员往来行文办法事饬南部县》,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六日,21-1034-1;《为遵批详复拟议各地方官及各劝业员称呼事》,宣统二年三月二十六日,21-482-2;《为以后劝业员非有公事不得轻谒地方官因公谒见地方官应立即接见当办理应立予赞助不当办者可予驳斥事饬南部县》,宣统二年正月十八日,21-485-1。
[241]《本公所拟定设立劝业员暂行章程》,载《江宁实业杂志》1910年第2期,规章,1~10页。
[242]《泰兴县志续》卷2,建置志第二,3页,民国二十二年刻本。
[243]《京师近事》,载《申报》1910年6月14日,第1张第6版。
[244]《限期设立农务分会通饬》,载《申报》1910年9月29日,第1张后幅第4版。
[245]《云南全省财政说明书》,岁出部,实业费,《清末民国财政史料辑刊补编》第3册,598~602页。
[246]《宪政编查馆奏考核直省劝业道官制细则酌加增改折并清单》,《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2卷,194页。
[247]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为将原设农工商矿各局归并劝业员察核事饬南部县》,宣统三年闰六月二十二日,22-166-1。
[248]《劝业报告之规定》,载《四川官报》1910年第15册,新闻本省近事,3页。在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中,亦有多份劝业公所的逐月报告表单,分别罗列了调查农事、办理农事试验场和蚕桑传习所的具体情况。见清代南部县衙门档案,宣统三年三月至闰六月,22-162-1~6。
[249]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为通饬奉批佐治员文牍程式拟照视学员往来行文办法事饬南部县》,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六日,21-1034-2。
[250]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为通饬遵照章程考核填注劝业员成绩表事饬南部县》,宣统三年二月,22-353-2。该县令呈报的考核表罗列了劝业员王懋槐在农务、工务、商务、矿务等方面的工作,所加考语为“襄办实业略有基础”。参见《为造呈考核劝业员成绩表事》,宣统三年(原件无确切日期),22-353-3。
[251]《提倡习艺所之批奖》,载《申报》1910年5月27日,第1张后幅第4版。
[252]《督宪咨农工商部取消矿务公司理事由劝业员代任文》,载《四川官报》1909年第34册,公牍,3页。
[253]《劝业道批遂宁劝业员易登云禀本县职员郑泽周等为筹办治族工厂兼设夜学陈请申详一案文》,载《四川官报》1910年第10册,公牍,10页。
[254]《劝业道批仁寿县代理劝业员王成办理林业禀请示遵一案文》,载《四川官报》1910年第17册,公牍,12页。
[255]《乐昌县志》称,该县虽然成立了劝业公所,但“乃有劝之名,无劝之实,其裨于民生国计者几何”。参见该志卷9,实业,1页,民国二十年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