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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塔(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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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庭一角,一个全身黑衣的高大身影从长满青苔的冰冷石墙中快速蹿出。人影站在夜与雾的交界,朦胧地环顾四周。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同样全身黑衣的人影,从阴影深处浮现。身材较高者仰望高挂在楼橹一角的星影,说:“天黑了。”另一人回答:“我们不能在日间世界露脸。”高大身影对较矮的那位说:“虽然杀人无数,可没做过像今天这样良心不安的事。”较矮的那人说:“躲在挂毯后方听两人说话时,我还打算干脆别干,打道回府。”“掐住脖子的时候,那仿佛花瓣的双唇还在颤抖。”“那晶莹剔透的额头浮现紫筋。”“那呻吟声仿佛还在耳边,挥之不去。”当黑影再次没入黑夜之中,楼橹上的时钟叮当响起。

我的幻想随着钟声破灭。宛如石像般站立的卫兵,把枪扛在肩上,“嗒嗒嗒”地走在石子地上,边走边幻想自己和情妇手牵手散步。

穿越血腥塔,前面是一个美丽的广场。正中央比较高。高处有一座白塔,白塔是这里最古老的一座塔,也是以前的天守[6]。长约36米,宽约32米,高约27米,墙壁厚度约四米半,四个角落耸立着角橹[7],甚至随处可见诺曼人时代的枪孔。1399年,在这座塔里,人民列出33条罪状,迫使理查德二世退位。在这座塔里,他站在僧人、贵族、武士、法官的面前,向天下宣布退位。当时继任王位的亨利起身,在额头与胸口画十字,说:“以圣父、圣子和圣灵之名,我亨利将以我纯正的血统,在神主思想及亲友的援助之下,继承大英帝国的王冠与国土。”没有人知道先王的命运,当他的尸骸从庞蒂弗拉克特移往圣保罗大教堂时,两万名群众围观他的尸身,为他的瘦骨嶙峋大吃一惊。有人说曾有八名刺客包围理查德,他从一人手中夺过斧头,砍倒两人,而艾克斯顿爵士却从背后给他一击,让他饮恨而亡。有人对天说:“不可能,不可能。理查德用断食的方式,终结了自己的性命。”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光荣的死法。君王的历史,乃是一段悲惨的历史。

楼下的某个房间,据传是从前雷利爵士遭到幽禁时编写《世界史》的地方。我可以想象他穿着伊丽莎白时代的短裤,搭配在膝盖打结的丝质袜子,右脚盘在左腿上,鹅毛笔尖戳在纸上,歪着脖子思考的模样。不过,我没能参观那个房间。

沿着南侧入口的回旋梯往上,这里是有名的武器陈列场。每件武器都闪闪发亮,看来应该经常有人保养。在日本的时候,我只能在历史或小说里看到这些武器,因此不太了解实物,如果能逐一了解这些武器,该有多好啊。不过,高兴的情绪也是一时的,如今我一样忘得一干二净。现在我只记得甲胄,其中亨利六世的甲胄是最豪华的。全副甲冑由钢铁制成,随处都镶嵌着装饰物。最让我惊讶的就是它的尺寸,要穿上这副甲胄,至少要是个身高两米一的高大男子。我满怀敬意地望着这副甲胄,这时有个脚步声“嗒嗒嗒”地来到我身边。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牛肉食客[8]。牛肉食客听起来像是一直在吃牛肉的人,事实并不是如此,他是伦敦塔的守卫。他戴着像被压扁的丝帽,穿着宛如美术学校学生的服装,宽大的袖子采用缩口设计,腰部以腰带绑紧。服装也有图案,图案类似虾夷人[9]的半缠棉服,只是简单的直线与角形的组合。他偶尔会佩枪,那是仿佛《三国志》里会出现的长枪,枪柄前方垂着短短的枪穗。牛肉食客在我身后停下脚步。他不太高,肥胖、蓄满白须。他微笑着问我:“你是日本人吗?”我不打算和现代的英国人说话。但我觉得他仿佛是从三四百年前的过去悄悄露脸,我在突然间似乎瞥见了三四百年前的往昔。我沉默地微微颔首。他说:“来这里。”于是我尾随他的脚步。他指着日本制的古老具足[10],用眼神问我:见过吗?我再度沉默地点了点头。牛肉食客向我说明这是蒙古献给理查德三世的贡品。我第三度点头。

离开白塔后,我前往博尚塔。途中摆着战争时掠夺来的大炮。前方围着少许铁栏杆,部分栏杆上挂着告示牌。仔细一瞧才发现这是刑场的遗址。被关进地底暗室里两三年,甚至十年不见天日的人,有一天突然被拖回地上,等着自己的竟是这个比地底还可怕的地方。见到久违的蓝天,还来不及高兴,双眼昏花,连颜色都分不清楚的瞳孔中,首先见到的竟是闪着白光的斧刃,划破三尺高的天空,迅速落下。一息尚存之际,流淌的鲜血已然冰冷。一只乌鸦飞降,它缩起翅膀,翘起黑色的嘴喙,望着人们。好似百年碧血之恨,凝聚成怪鸟之姿,长久以来守护着这不祥之地。风将榆树吹得婆娑作响。仔细一瞧,可见树枝上歇着乌鸦。过一会儿,又飞来一只,不晓得打哪儿来的。一旁有名年轻女子,带着约莫七岁大的男孩,远眺乌鸦。女子长着希腊式的鼻子,美丽的眼睛闪着珍珠般的光泽,雪白颈项形成柔美的曲线,稍微打动我的心。孩子抬头看女子,看似稀奇地说:“乌鸦、乌鸦。”然后央求:“乌鸦好像很冷,我想喂它吃面包。”女子平静地说:“那只乌鸦什么也不想吃。”孩子问:“为什么?”女子以在纤长睫毛深处**漾的眼神盯着乌鸦,只说了句“有五只乌鸦”而女子并未回答孩子的问题,好像一个人专心地思考着什么。我猜疑这女子与这乌鸦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不可思议的缘分。她仿佛理解乌鸦的心情,明明只见三只乌鸦,却能断定总共有五只。我丢下诡异的女子,独自走进博尚塔。

伦敦塔的历史,就是博尚塔的历史;博尚塔的历史,则是悲惨的历史。爱德华三世于十四世纪后期建造这座三层塔,才踏进一楼,我立刻在周围的墙上,辨识出百世遗恨的结晶,化为数不尽的纪念。一切怨恨、愤怒、忧愁,以及发自怨恨、愤怒、忧愁极端的慰藉,尽数化为91句题词,使今日的观赏者不寒而栗。以冰冷的铁笔刻在无情的墙上的方式,将自己的厄运与定业[11]刻在天地之间,他们已经葬送在过去的无底深坑,徒留空洞的文字,不断闪现娑婆之光。我怀疑他们是在刻意愚弄自己。世上有个名词叫反讽。白就是黑,小其实是大。一切的反讽中,最强烈的就数自己不知道,却流传后世。举凡墓碑、纪念碑、奖牌,它们的存在,只是借由空虚的物质,让人缅怀往昔世界。想在离世时留下表达我们意志的物品,乃是想借由留下悲怜我们遗世的媒介物,使人们认为此非我们自己留下的话语。这是人们为了嘲笑将反讽流传到未来的泡沫之身所做的行为。我将死之时,不会做辞世之句,死后亦不建墓碑。肉身烧却,骨头化灰,随着强劲的西风,撒向天际,无须大费周章。

题词的字体不一。有些人费了好一番工夫,采用工整的楷书,有些人心急如焚,失去理智,直接在墙上刻下草书。又有人刻下自家的纹章,在其中写下富有古趣的文字,也有人描绘盾牌之形,在里面留下难解字句。如同不均的字体,内文亦是千差万别,除了英文、意大利文,甚至还有拉丁文。左边是一个叫帕斯吕的少爷刻下的字句:“耶稣是我的希望。”这个帕斯吕在1537年遭到斩首。旁边署名约翰·德克尔,我不知道德克尔是谁。走上台阶,门口写着T。C,单看这个缩写,实在不知道是谁的名字。再往前走,摆着非常精致的装饰,最右侧装饰着绘有心脏纹饰的十字架,旁边雕着骷髅与纹章。再往前走几步,可见盾牌中写着以下的句子:“命运令空虚的我,做出无情的控诉。摧毁时光吧。吾星悲叹,切莫追随吾之脚步。”接下来是:“遵从众人。慈爱众生。畏惧神主。敬仰王者。”

我试着想象写下这些字句的人的心情。大概不是那种不知世间苦为何物,因无事可做而苦的痛苦;也不是因为思考内容毫无变化的苦楚;更不是身体遭到肉眼看不见的绳索束缚,动弹不得之苦。活着表示活动,明明活着却无法自由活动,等同剥夺活着的意义,等于剥夺有所自觉,因此这是比死亡更深的痛苦。曾在这面墙周围留下字句再将其抹去的人,都尝过比死亡还难熬的痛苦。他们承受煎熬,与痛苦搏斗,直到焦虑不安,才拿起碎钉子或磨利的指甲,想在无聊中找点事做,在太平之中宣泄不满,企图在平地掀起波涛。他们题下的一字一画都是在用尽号哭、涕零,及其他一切自然允许下的解闷手段之后,出于无法满足的本能要求产生的结果。

我再次想象。自从有生以来,人们就必须活下去,并不是因为恐惧死亡,只是因为必须活着。人必须活着,是早于耶稣与孔子的道理,也是耶稣与孔子之后的道理。没有原因,只是因为要活着,所以人们必须活下去。所有人都必须活下去。锁在这座牢狱中的人,同样遵守大道,必须活下去。同时,他们面对的是即将死去的命运。该如何活得更久,成了时时刻刻存在在他们心里的疑问。踏入这个房间后,一定会死亡。能活着重见天日的人,仅有千分之一,他们迟早都将一死。然而,从古至今的不变真理教会他们,活下去,必须活到最后一刻。他们只得将指甲磨尖,用锐利的指甲在坚硬的墙上画“一”。写下“一”之后,真理依然如往昔般呢喃着要他们活下去,低语着要他们活到最后一刻。于是他们等待剥落的指甲愈合,然后画“二”。就算预测明日将被斧头砍得骨肉分离,他们仍然在冰冷的墙上画下“一”、画下“二”,画下线与字,但求活着。留在墙壁上的纵横痕迹,是他们执着于生的魂魄。当我将想象的丝线放飞至此,室内的寒气仿佛从我背上的毛孔吹入体内,我忍不住颤抖。想到这里,我总觉得墙壁似乎有点儿潮湿。我用指尖轻抚,有水珠滑落。我的指尖是鲜红色。大大小小的水珠垂在墙壁的各个角落。水珠的痕迹滴在地板上,鲜红色留下彼此相连的不规则纹路。十六世纪的鲜血渗出来了,我甚至听见墙壁深处传来呻吟声。呻吟声越来越近,变化为夜里流泻出的凄厉歌声。由此处通往地下的洞穴里,有两个人。来自鬼国的凄风,穿过石墙的缺口,掀动小巧的煤油灯,昏暗天花板的四个角落仿佛随着煤灰色的油烟一起卷动。幽然传来的歌声,肯定来自地窖里的其中一人。歌声的主人挽起袖子,将巨大的斧头抵在辘轳磨刀石上,拼命抛磨。一把斧头扔在旁边,风将白色刀刃吹得闪闪发亮。另一人双手抱臂,站着看磨刀石转动。煤油灯照亮他从胡须底下露出来的半张脸,照亮部分的颜色,宛若沾满泥巴的红萝卜。胡子说:“如果那些船每天都能这样送人过来,刽子手的生意肯定很好吧。”歌者说:“是啊,光是磨斧头都忙不过来。”他是个身材矮小、眼睛凹陷的煤灰色男子。胡子惋惜地说:“昨天那个很漂亮啊。”“没有,那女人的脸蛋很漂亮,脖子可硬得很。拜她之赐,害我的刀刃缺了一角。”他一个劲儿地转动辘轳,发出“咻咻咻”的声响,同时冒出些许火花。磨刀者高声歌唱:

本来砍不断哦,女人的颈子是恋爱之恨,折损我的刀。

除了“咻咻咻”的声响,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在风力吹拂下,煤油灯的光线照在磨刀者的右脸颊上,宛如朱漆淌在煤灰上。不久,胡子问:“明天轮到谁了?”他毫不在意地回答:“明天轮到那个老太婆了。”

他拉高音调唱着:

一头白发染上**的色彩,斩断骨头,染成血红色。

辘轳“咻咻”转动,火花“嗞嗞”作声。“哈哈哈,差不多了吧。”他挥动斧头,映出刀刃的灯影。胡子又问:“只有老太婆吗?还有别人吗?”“接下来就是之前那个。”“真惨,轮到他啦,好可怜。”“虽然可怜,我也无可奈何。”他看着漆黑的天花板装傻。

地窖、刽子手、煤油灯旋即消失,我茫然立于博尚塔的正中央。这时我才发现刚才说要喂乌鸦吃面包的男孩就站在我身旁,跟着那个诡异女子。男孩看着墙壁,惊讶地说:“那里画了一只狗。”女子依然像是过去的化身,用肯定的语气回答:“那不是狗。左边是熊,右边是狮子,这是达德利家的纹章。”其实我也以为那是狗或猪。话说回来,她刚才说到达德利的时候,似乎铿锵有力,仿佛在报自己的家名。我屏着气息,注视着这两个人。女子又继续说明:“这个纹章出自约翰·达德利之手。”她的口气,仿佛约翰就是自己的兄弟。“约翰还有三个兄弟,刻在熊与狮子周围的花草,分别代表四个兄弟。”果然如她所说,包围熊与狮子的是四种不同的花或叶片,刻成油画外框的模样。“这个是橡实(As),所以代表安布罗斯(Ambrose)。这里的玫瑰(Rose)代表罗伯特(Robert)。你看下面画着忍冬吧?忍冬是Honeysuckle,所以是亨利(Henry)。左上那一团是天竺葵(Geranium),所以是G……”说到这里,她沉默不语。她珊瑚色的唇瓣宛如触电一般颤抖着,宛如蝮蛇向老鼠伸出的蛇芯。过了一会儿,女子轻声朗诵纹章下方的题词。

Yowthatthebeastsdowelbeholdandse,

Maydemewitheasewhereforeheremadetheybe

Witheborderswherein

4brothers’nameswholisttrovnd。

女子以一种宛如打出生到今天都在背诵这个句子的语气念完。坦白说,墙上的字体很难辨识,我歪着脖子也看不懂一个字。我越来越觉得这女子十分可疑。

我觉得有些怪异,于是先行离开。走到有铳眼的角落,在一片零乱,不知是图案还是字迹的中央,我看到以端正的笔画写着小小的“珍”。我不禁在此停下脚步。读过英国历史的人,都听过“珍·葛雷”[12]的名号。每个人都会为她的薄命与悲惨的结局掬一把同情泪。由于公公和丈夫的野心,珍十八年[13]的青春年华就这样无辜地葬送于刑场。惨遭**的玫瑰花蕊飘出难以抹除的香气,如今仍然蛊惑着阅读史书之人。就连解读希腊文字碑的阿谢姆[14]都曾为此惊叹,这个饶富诗趣的人物也成了想象的极佳素材,停留在大家的脑海之中。我驻足在珍的名牌之前,不再前进。说是不再前进,更接近无法动弹。我幻想的布幕已然揭开。

刚开始,我双眼模糊,看不见任何东西。不久,黑暗中突然亮起一丛火光。火光渐次转旺,似乎可见移动的人影,越来越亮,仿佛调好双筒望远镜的焦距,看得十分清楚,景色逐渐扩大,由远方慢慢来到眼前。一时之间,只见年轻女子坐在正中央,右侧站着一名男子。两人都像在看着某处思考,转眼之间,再度凑到我的面前,停在约十米远的地方。是那个在地窖里歌唱、眼窝凹陷、全身煤灰色、身材矮小的男子。他的左手举着磨亮的斧头,腰际佩着八寸长的短刀,在一旁准备。我不觉心惊胆战。女子以白色手帕蒙住双眼,双手似乎在摸索放置首级的台座。放首级的台座大小与日本劈柴的台座相仿,前面有一个铁环。台座前面散放着干草,看来是为了防止鲜血飞溅。两三名女子靠在背后的墙上,哭得全身瘫软,也许是侍女吧。穿着白色翻毛内里法袍、拖着长衣摆的僧侣,低头引导女子将手移至台座的方向。女子穿得一身雪白,过肩的金色秀发时而如云朵般飘**。见了她的面孔,我大吃一惊。虽然看不到她的眼睛,但是眉形、细长的脸蛋、窈窕的肩颈,正是我方才见到的女子。我忍不住往前靠近,但是双腿发软,一步也不能前进。女子终于探到斩首台,把双手置于其上,双唇颤抖,与方才向男孩说明达德利纹章时截然不同。不久,她轻扭着头,问道:“我的夫婿,吉尔福德?达德利已经先行前往神的国度了吗?”在肩头摇晃的一缕发丝,轻轻摆动。“小的不知。”僧侣又问,“您已决心走上正道?”女子毅然地回答:“这正是我与夫婿深信之道,所以我才能肯定地说。我们走的是迷途。”僧侣不发一语。女子稍微压低音调说:“若我的夫婿已经启程,我会紧追其后;若他还未走,我将会邀请他一同前行。走向正确的神之国度,走上正道。”说完,她仿佛滑落一般,将脖子搁在台座上。眼窝凹陷、煤灰色、身材矮小的刽子手,看似沉重地重新举起斧头。正当我以为两三滴血会溅到我裤管的膝上时,一切光景突然消失无踪。

环顾四周,带着男孩的女子已经不知去哪儿了,连影子都见不着。我觉得自己好似遇到狐精,一脸茫然地走到塔外。回程路上,我再次经过钟塔下方,这时盖伊?福克斯[15]的脸孔宛如闪电般,快速露脸。我甚至还能听到一个声音说:“如果能再早一个小时就好了……这三根火柴没能派上用场,真是太可惜了。”我觉得自己的想法似乎有所改变,于是快步走到塔外。行经塔桥后,我回头望,也许是北国的传统,在不知不觉中天又飘起雨来。细雨宛如从针孔落下的糠粒,化去满城的红尘与煤烟,锁在蒙蒙天地之中,眼前突然出现一道地狱般的影子,抬头一望,那正是伦敦塔。

我心醉神迷地回到落脚处,向老板说今天去参观塔的事,老板说:“有五只乌鸦吧?”我心里一惊,老板该不会也是那女人的亲属吧?老板笑着简单说明:“那是献祭的乌鸦。以前一直养在那里,要是少了一只,马上就会添上,所以那里永远都有五只乌鸦。”我的幻想有大半都在参观伦敦塔的那一天破灭。我又向老板提起墙上题词的事,老板以平静的口气不以为意地说:“那个涂鸦啊?够无聊的,糟蹋了那么漂亮的地方。也不全是罪犯的涂鸦,其中有不少假货。”最后,我不可思议地说出遭逢美丽妇人之事,以及妇人竟流畅地念出连我们都看不懂的字句那件事,老板以非常轻蔑的口气说:“那也是很正常的事,去那里之前,大家都读过导览才出门的,知道那些事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吧?你说什么?她长得很漂亮?伦敦的美女可多着呢,一个不小心,可能会身陷险境哦。”攻势十分猛烈。于是我后半段的幻想又遭到破坏。老板是二十世纪的伦敦人。

后来我打定主意,再也不向人提起伦敦塔的事了。我也下定决心再也不去参观。

本篇像是写下事实的流水账,其实半数以上是想象的文字,但愿读者别从现实的角度来阅读。关于塔的历史,我挑选了不少戏剧的有趣桥段,撰写过程却不太顺利,只好留下不自然的痕迹。其中,伊丽莎白(爱德华四世的王妃)前往探视两名被软禁的王子、刺客杀害两名王子后的情绪,也是莎翁历史剧《理查德三世》的桥段。莎翁从正面描写克拉伦斯公爵在塔中遇害的场面,从侧面描写绞杀王子,借由与刺客的对话,带出当时的情况。以前阅读此剧时,这个部分非常吸引我,现在直接采用他的想法。不过,对话内容及周边场景当然出于我的幻想与捏造,与莎翁无关。还有刽子手唱歌磨斧的地方,全是来自安斯沃斯的小说《伦敦塔》(TowerofLondon),对于这个部分,我完全没有任何索求创意的权利。在安斯沃斯的笔下,索尔兹贝里伯爵夫人被斩杀时,造成了斧刃缺角,在两页不到的篇幅中,写下刽子手抛磨在处刑场用到缺刃的斧头,我觉得非常有趣。他不只磨斧头,还若无其事地唱着狂野的歌曲,虽然同为十五六分钟的活动,但这段戏剧般的事件,使整篇小说热闹起来,勾起我浓厚的兴趣,于是我直接仿效他的文笔。不过,歌曲的意义与字句,以及两名官吏的对话、暗窖中的光景,其他原文未描写的部分,全都是出于我的想象。顺便介绍安斯沃斯让狱卒唱的歌。

斧头锋利,沉重如铅,

轻划喉咙,身首分离!

呼、呼、呼、呼。

安妮皇后的白色喉咙枕在台上,

静待命运冲击,

斧头让它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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