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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音难改(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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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许久不联系的K给我微信留言,说她想念家乡和亲人了。不明就里的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她被单位委派到美国工作了。

“已经半年了,据说还有半年……除了一起来的两个同事,连个说家乡话的人都找不见……”

刚开始和K说话,我还挺得意的,一定程度上是轻浮到张狂的窃喜:“哼哼,你也有想家想亲人的时候啊。”可当她说到“连个说家乡话的人都找不见”时,十二年前中秋月圆之夜,那个坐在八达岭长城脚底军营中的自己赫然出现在眼前,我竟然心疼起K来了。犹记十二年前中秋月圆之夜的军营中,初来乍到,同学们互相间还不怎么认识,一天的训练结束后,我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军营里举头望月。一位舍友找到我,说有老乡找我呢。听到“老乡”二字,我起身,几乎是狂奔过去的。也就是在那个夜晚,我第一次感到乡音对一个人是那么亲,可以让人热泪盈眶。

“连个说家乡话的人都找不见。”那是一种多么深沉的绝望啊。

K口中的“家乡话”,当然不是老北京方言。对于一个身处异国的中国人来说,所谓的家乡话,便是国语普通话。原来,国语和方言一样,有那么一刻,会令我们潸然,有个可以和自己一起说话的人,会感到幸福。

其实,我对乡音,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亲。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甚至觉得乡音真是面目可憎,一点也不可爱,尤其每当有人笑话我的口音时,那种感觉就特别强烈。

我的普通话一向不好。

来京前,十一年的读书生涯中,包括语文课上都说方言,老师和学生一道,谁也不曾以为不学着讲普通话有什么不妥,谁都没有意识到一旦我们走出天水就要说普通话的,就不能再说方言了。所以,囫囵一脚踏入京城,我就“买”“卖”不分,至今还把“un”这个音发声成“ong”,且“n”“l”也明确不了。记得有一次,在一家快餐店点早餐,我告诉服务员来一碗馄饨,服务员疑惑地问:

“你说什么?”我说:“馄饨。”服务员一脸严肃地又问:“什么?我们店没有这个。”我很无奈,而服务员又那么认真,我哭笑不得:

“我不就un和ong不分么,你不能欺负我嘛。”最后,不得不把馄饨换成小米粥。

我的普通话不好,很多人都喜欢以此开玩笑,就像戏谑我的名字一样,兴趣盎然,乐此不疲。不像现在听了一笑了之,或者跟着自黑一下落得皆大欢喜;刚来北京那会儿,只要有人开玩笑,我就不高兴,而且心里的不悦很容易流露在脸上,让大家都尴尬。

现在,依然有很多人喜欢拿我的普通话开玩笑。

“你来北京都十几年了,普通话怎么还不如我呢?”

“你的口音怎么还是那么重呢?你就没有想过改一下吗?”

“一听你就是西北人。陕西的吧?”

……

不一而足。

我听了不但不生气,反而有一点小得意,心想:“普通话说得不好怎么了,你还不是和我交流得很愉快;口音重怎么了,那是我的胎记、我的名片,我喜欢带着浓浓的口音行走天涯;西北人怎么了,可我是甘肃人,不是陕西人哈……”

乡音难改。

唐代诗人、书法家贺知章,儿时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再次回来已是满头华发的迟暮之年,乡音且犹存呢。

既然难改,那就不改也罢。带着属于自己的乡音,挺好。

透过乡音,茫茫人海中,我一下子就能发现那些和我有共同来处的人,那种感觉给我巨大的归属感,让我以为自己在漂泊的城市终是有情可依的,而不是灵魂一直都在踽踽独行。

之所以有这种改观,除了岁月让我拥有了成熟后的练达和果敢外,更重要的是,了解了越来越多的和那片土地有关的人、事和物,以及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并懂得了其上因此而来的千年传承后,我有足够的底气可以做到对过去笃定,对当下坚定。其中,就包括方言。

当意识到这点,我知道,我是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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