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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书与曲笔(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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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书与曲笔

——史家作史态度与“心术”

一、“书法无隐”的传统

在中国古代史学上,“书法无隐”是一个古老的优良传统,也是史学批评的根本原则之一。

先从两件史事说起——

《左传》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记晋国事说:

赵穿杀灵公于桃园,宣子(即赵盾——引者)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诗》曰:‘我之怀矣,自诒伊慼。’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1]

这是发生在春秋中期的事情。孔子是春秋末年人,所以他称董狐是“古之良史”,称赵盾为“古之良大夫”。这里,孔子提出了一个评价“良史”的标准:“书法无隐。”书法,是史官记事的法度;无隐,是不加隐讳。“书法无隐”不仅是史官应当遵循的,而且执政的大夫也受到它的约束,以致为此而蒙受恶名。可见,这个法度是久有传统的了。

当然,从孔子称赞董狐这件事情的另一面来看,说明史学上也存在着破坏法度的观象。《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年)记齐国崔杼派人杀死国君庄公后太史书事的遭遇: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指崔杼——引者)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2]

这件事情说明,史官真正要做到“书法无隐”,是很不容易的,随时都准备以身相殉。尽管如此,优秀的史官仍然遵循着这个法度,董狐、齐太史、南史氏就是这样的“良史”。

这都是我国古代史学兴起时期的事情,但这种优良传统一直影响着古代史学的发展,是史家提倡的一种精神境界,也是人们评价史家的一个标准。南朝刘勰评论史学时有这样两句话:“辞宗丘明,直归南董。”[3]意谓史家文辞应以左丘明为宗匠,直笔而书当以南史氏、董狐为依归。西魏史家柳虬在一篇上疏中写道:“南史抗节,表崔杼之罪;董狐书法,明赵盾之愆。是知直笔于朝,其来久矣。”[4]他们说的“直”“直笔”,都是直接从“书法无隐”概括而来。换言之,“书法无隐”就是直笔的主要含义;秉笔直书,就是董狐精神。唐朝史家吴兢撰写实录,秉笔直书,不取人情,即使面对权贵也无所阿容,时人称赞他说:“昔董狐古之良史,即今是焉。”[5]

从“书法无隐”到“直笔”,不只是提法的变化,而且包含着人们在史学批评之认识上的发展。“书法无隐”,这是从被动的方面提出来的;“直笔”而书,这是从主动的方面提出来的,这里就反映出史家在主体意识方面的增强。“书法无隐”,在孔子的时候是对个别史家的称赞;在南北朝的时候人们谈论“直笔”,是把它作为一种史学传统或史家作风来看待的,这反映出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这种认识上的发展,是同史学的发展,尤其是同史学领域内两种作史态度的对立、斗争的发展相关联的。

二、“直书”与“曲笔”的对立

任何事物都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的。“书法无隐”之所以受到称赞,董狐之所以被誉为“良史”,恰恰证明史学上有与此相反的事物的存在。刘知幾撰《史通》,有“直书”“曲笔”两篇,概述了唐初以前史学发展中这两种作史态度的存在和对立。

刘知幾讲“直书”,还用了“正直”“良直”“直词”“直道”这些概念。“正直”是从史家人品方面着眼,“良直”是从后人的评价着眼,“直词”主要是就史文说的,这些都是“直书”的表现。“正直”的表现是“仗气直书,不避强御”“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而“齐史之书崔弑,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魏国”,都称得上“成其良直,擅名今古”;至于“叙述当时”,“务在审实”,是谓“直词”。同样是“直书”,在表现程度上、客观效果上以及在史学上的影响方面,并不完全相同。这说明,对于“直书”的评论还应做具体的考察,不可一概而论。刘向、扬雄称司马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6]。这是包含了“直书”的各个方面,是“直书”的楷模。

刘知幾论“曲笔”,还用了“舞词”“臆说”“不直”“谀言”“谤议”“妄说”“诬书”“曲词”这些概念。“不直”无疑是“直”的反意;“舞词”“臆说”“妄说”是指史家极不负责的行为;“谀言”是阿谀奉承之言,“谤议”“诬书”是诽谤、诬蔑之词,“曲词”是歪曲、曲解之说,都是有明确目的的“曲笔”行为。“曲笔”的目的也有种种表现:或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或阿时,或媚主;或掩饰自家丑行,夸张故旧美德。概而言之,不外是为了谋财、谋位、谋名。可见,“曲笔”作史者,在表现形式上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上,还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对于史学上的“曲笔”现象,应当做具体的考察和批评。

关于“直书”与“曲笔”对立的根源,刘知幾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点认识。首先,他从人的“禀性”出发,认为这是“君子之德”与“小人之道”的对立。他写道:

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7]

这里说的“君子”“小人”“贵”“贱”不是指等级的界限而是德行的高下,这是可取的。但刘知幾把“邪正”“曲直”看作人的一种先天的禀赋,是不妥当的。尽管他在做具体分析时,一般都是从社会实际生活中提出问题,显示出唯物思想的倾向;而从理论上概括为禀赋,又表明他并没有跳出唯心思想的窠臼。其次,他从史学的社会作用和历史影响出发,分析了在历史活动中表现不同的人对史学所采取的不同态度,是“直书”与“曲笔”对立现象所产生的重要的社会根源。他指出:

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8]

史学所特有的“记功司过,彰善瘅恶”的作用,以及它所具有的“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历史影响,不能不使人们产生一种“言之若是,吁可畏乎”的心理。刘知幾的这一概括,是从史学的历史和现实出发的,因而揭示了“直书”与“曲笔”之对立的深刻的社会根源。在《史通》的《直书》篇和《曲笔》篇所列举的事实中,约略反映出这种对立、斗争的历史和激烈的程度,而北魏崔浩国史案和北齐魏收《魏书》案则是这方面很突出的事件。刘知幾任史官于此多有感受,他根据当时实情,上书监修国史萧至忠等,极言史馆修史之弊有“五不可”,其中三、四条讲到史官“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缙绅咸诵……人之情也,能无畏乎”;“史官注记,多取禀监修,杨令公则云‘必须直词’,宗尚书则云‘宜多隐恶’。十羊九牧,其令难行;一国三公,适从何在”[9]。这反映出武则天统治时期修史工作中直书与曲笔的对立的严重。不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刘知幾都深刻地认识到,“权门”“贵族”对史学的干扰,是造成“实录难求”、曲笔猖獗的重要原因。在刘知幾以后,有韩愈论“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10],有柳宗元论“凡居其位思直其道。道苟直,虽死不可回也”[11],这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以两种不完全相同的态度反映出直书与曲笔之尖锐的对立。唐代《顺宗实录》《宪宗实录》的屡屡改修,证明韩愈所说不诬,也证明柳宗元主张“直道”的可贵。

毋庸讳言,在中国古代史学上,“曲笔”作史确实投下了重重阴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历史撰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然而,“曲笔”终究掩盖不住“直书”的光辉,正直的史家一向以此为自己的天职和本分。故史家直书,不绝于世,形成了中国古代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所谓“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12],这恰是中国古代史学的魅力所在。

三、对“心术”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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