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五 南史北史在中国史学上的地位(第2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南宋还有两位学者对《南史》、《北史》的评价,也是不应忽略的。他们是史学家洪迈和思想家叶適。洪迈在讲到历代史书的时候说:“李大师、延寿父子悉取(八书)为《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今沈约以下‘八史’虽存,而李氏之书独行”[75]。洪迈和晁公武的话,一再证明:南宋时期,“二史”在广泛流传上是“八书”所不可企及的。叶適在讲到“二史”和“八书”的关系时说:“令狐德棻在武德初,便已建明修史,故贞观中,晋及南、北诸书皆获完具,而李延寿又自撰为集史,虽皆文字不足以望古人,而成败有考,统纪不失,其补益于世多矣。”[76]叶適虽然把《南史》、《北史》视为“集史”,即“集”诸家之“史”为一史,但却肯定了它们在勾画历史发展大势方面的贡献。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叶適是从《南史》、《北史》在宏观方面反映历史进程的这一特点来肯定它们的。他说的“补益于世”,好像并不限于史家和学者,而是从史书和社会的关系来说的。如果可以这样理解的话,那么,这位唯物思想家对《南史》、《北史》的评价倒是值得深思的。

宋人对《南史》、《北史》的这些评论是值得重视的。因为:第一,《南史》、《北史》经过数百年的流传,宋人是以冷静的和比较的思索方式来考察它们的;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这种考察具有历史检验的性质。第二,宋人的评论,多出于名家,非一般率尔之言可比。如欧阳修、宋祁和司马光,都是写出了皇皇巨著的史学家,他们的评价更有特殊的分量。欧阳修、宋祁在已经有了《旧唐书》的情况下,又写出了《新唐书》;所以,他们于旧与新之间自有一番深刻的见解。司马光在编纂南北朝《通鉴》时,于诸书比较之中提出“二史”优于“八书”的看法。此外,晁、陈、洪、叶诸家,也都是各有成就的学者。他们对《南史》、《北史》的评价,在当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后世也有很大的影响。

值得重视的是,今存《南北史续世说》一书,为南宋史学家李焘之子李垕后撰。[77]《南北史续世说》十卷四十七门,第一至第三十六门列目完全仿照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其余十一门系作者自创。这是一部主要取材于“二史”的笔记小说集,它以文学的形式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文化、风俗、人情。从这部书里,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看出“二史”所包含历史资料的丰富性。

此外,宋人关于《南史》、《北史》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把《南史》、《北史》放在诸史中一起研究;另一个方面,是对《南史》、《北史》作专门的研究。现在,我们还可以从《宋史·艺文志》中约略地看到有关这两个方面研究的一些情况或痕迹。《宋史·艺文志》著录:周护《十七史赞》三十卷,《名贤十七史榷论》一百零四卷[78]。还有吕祖谦《十七史详节》二百七十三卷,钱端礼《诸史提要》十五卷,《王先生十七史蒙求》十六卷[79]等,都是把《南史》、《北史》放在诸史中一起研究。因为宋人所谓“十七史”,是包含了《南史》和《北史》的[80]。另外还有洪迈《南史精语》六卷,孙玉汝《南北史练选》十八卷、《南史摭实韵句》三卷,《南史类要》二十卷(后二书不知作者)等[81],则是从不同的侧面和要求研究《南史》、《北史》之所得。这些著作虽然大多已经不存,但《南史》、《北史》在数百年的流传中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

明人和清人的研究与评价

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人们对《南史》、《北史》的研究更细致、更深入了。这些研究,按其性质来说,约略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抄录和摘编,二是补撰和注释,三是比较和考证。

书影四清同治刻本《南北史识小录》

明人李维桢撰的《南北史小识》十卷[82]、周诗雅撰的《南北史钞》(无卷数),清人梁玉绳撰的《南史摘略》(稿本,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沈名荪和朱昆田同编的《南北史识小录》十六卷等,是第一种情况。有的是摘要史迹;有的则搜集“名语”、“异事情”供文人“渔猎”,于史学没有多大意义。清人周嘉猷撰《南北史年表》一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一卷、《南北史世系表》四卷,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刊行;金代蔡珪曾撰《南北史志》三十卷[83],但这书在元代就失传了,所以清人汪士铎在道光、咸丰年间再次撰成《南北史补志》三十卷(今存二十七卷)[84];近人徐崇于1930年撰成《补南北史艺文志》三卷,以及明末清初李清撰《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等,是第二种情况,即补撰和注释。周嘉猷认为:南朝北朝之际,如果不作年表,就不知道某朝某时所处的社会环境,因而也就无从考察南、北之间的战争和交往的原因[85]。这是他撰《南北史年表》的出发点。而当时人也认为他的《南北史年表》称得上是南北史的“纲领”,可以附在李延寿的《南史》、《北史》之后刊行[86]。周嘉猷的《南北史世系表》则是就《南史》、《北史》里所记载的门阀地主中“枝叶较繁,源流可溯”者为内容,以世系表的形式反映这些家庭的历史[87]。《南北史补志》是汪士铎参加注释《南史》、《北史》时的产品,作者明确表明不改变《南史》、《北史》的体例来撰《补志》。所以《补志》于《天文》、《五行》等志不分南北、朝代外,于《地理志》则按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北周、隋的顺序编次;于《礼仪志》,也是在吉、凶、军、宾、嘉每礼之下,略按宋、齐、梁、陈、魏、齐、周、隋的顺序编次。徐崇的《补南北史艺文志》,是仿《隋书·经籍志》的体例撰写,每著录一书,则于注文首先注明《南史》、《北史》的出处,然后列举八书作为参考,最后以《隋书·经籍志》作为互证,其目的是要达到与《南史》、《北史》纪传相符、与《隋书·经籍志》相配,“内不失延寿之意旨,外不越延寿之法程”[88],就是既要符合李延寿的撰述思想,又要符合《南史》、《北史》的体例。李清《南北史合注》是仿裴松之注《三国志》的体例,博采诸书,以注《南史》、《北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它“参订异同,考订极为精审”;不足的是,李清对《南史》、《北史》原文时有改动,以致他所注的南、北二史,既不可说是他本人所撰,又不能说是李延寿原作,这是李清不懂得撰与注在体例上的区别的缘故。属于第三种情况即比较和考证的著作,大多是清人的著作,主要有赵翼的《陔余丛考》和《廿二史札记》,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李慈铭的《南史札记》和《北史札记》,以及张元济和张森楷的《南·北史》校勘记稿本等。《陔余丛考》四十三卷,成书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其中有十一卷专论史学,论“二史”与“八书”的部分共四卷;《廿二史札记》三十六卷,成书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它是在《陔余丛考》论史学部分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的,其中有七卷专论“二史”与“八书”。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小引》中说,他主要是就“正史”的纪、传、表、志进行比较、校勘,以订正、辩驳前史,同时对于古今社会风气变化、政事更迭以及治乱兴衰的原因也有所论及。《廿二史考异》一百卷,撰成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刊行于嘉庆元年(1796年),其中有六卷专论“二史”、十二卷专论“八书”。钱大昕在这书的序言中讲到他著书的目的是:对于以往的史书,只有除去其可疑之处,才能更加坚信其可靠之处;只有指出它的缺点,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它的优点。他不赞成脱离客观环境去苛求古人,“强人以所难行,责人以所难受”,主张“实事求是”地评价前人在史学上的得失。《十七史商榷》一百卷,写成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其中有十六卷专论“二史”、“八书”。王鸣盛在自序中说:对待前人历史著作,“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对于书中所记史事,也不要“擅加与夺,以为褒贬”,目的在于搞清事实真相。至于何者可褒,何者可贬,应“听之天下之公论”。以上这几部书,虽然都不是专论《南史》、《北史》的著作,但它们本身都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对《南史》、《北史》考订、评论以及与“八书”的比较,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系统性,因而具有较大的影响。

书影五清光绪刻本《南北史补志》

书影六清光绪刻本《南北史补志》

书影七北平图书馆所印《南史札记》

书影八北平图书馆所印《北史札礼》

从以上所列举的这些著作来看,清人对《南史》、《北史》研究的方面之广泛和所得之丰富,都大大超过前人,反映了他们对《南史》、《北史》的重视。

在清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中,以赵翼、钱大昕、王鸣盛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作者的评价最有代表性。赵翼对“二史”与“八书”的关系之总的评价是:二史“删去芜词,专叙实事,大概较原书事多而文省,洵称良史”[89]。确认李延寿有良史之才,这是赵翼评价《南史》、《北史》的一个总的前提。当然,他对“二史”的评价,有肯定的地方,也有批评的地方。他对《南史》、《北史》的批评,往往是从得失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如:他一方面指出“二史”删节“八书”造成了一些“过求简净之失”[90],但同时也认为李延寿作史“意存斟酌”,并不仅仅是以删节为能事[91]。对于“二史”增补“八书”的一些材料,他一方面指出李延寿修史喜欢“博采异闻,资人谈助”,因而把一些“琐言碎事,无甚关系”的材料也写入“二史”[92];同时,他又在许多地方肯定了“二史”对“八书”所做的增补“多有关人之善恶、事之成败”[93],因而对史事是有关系的,对史书是有裨益的。

钱大昕对《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价大多在于考证方面,但也提出了一些有关历史编纂上的重要问题。一是批评李延寿“删省旧文,往往未当”,以致出现一些“无根”之语[94]。二是批评李延寿“好采他书,而不察事理之有无”,以致所采材料“未可尽信”[95]。三是批评李延寿不熟悉南北朝的制度沿革,尤其是不熟悉南北朝的官制,以致“诸传删省,多未得要领”[96]。四是批评李延寿还存在拘泥于前人陈说的地方,如《南史·文学传》中“宋世竟无一人,皆承袭旧史,无所增益”[97],等等。这些批评基本都是列举事实、讲究分寸的,所以他的批评一般来说是比较中肯的。同时,钱大昕也肯定“二史”在一些地方比“八书”来得“明白”,“直笔”,“允当”[98]等。

王鸣盛对《南史》、《北史》只有个别几处肯定,而在总的评价上则持否定态度。他指摘李延寿说:“其书疵病百出,不可胜言。《新唐书》云‘颇有条理’,愚则谓其甚无条理;又云‘过本书远甚’,则大谬不然。”[99]这就把《南史》、《北史》一概否定了,把前人肯定《南史》、《北史》的评价也一概否定了。王鸣盛对《南史》、《北史》的批评,不无正确之处。但是,如果以偏见代替批评,把批评变为诬骂,那么这种“批评”当然就失去它应有的价值了。王鸣盛对李延寿及其《南史》、《北史》的许多指摘,就属于这种情形。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南史》、《北史》的评价,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学者的看法,对后来以至现在都有很大的影响。其赞扬的方面是:(一)从史文繁简上肯定它们“意存简要”的特点;(二)在编次上肯定了李延寿的创造性的贡献;(三)从历史文献上肯定了《南史》、《北史》保存了丰富史实、足资参校旧史的价值。其批评的方面是:(一)对八书的烦文冗词删削未尽;(二)体例上的不完全一致;(三)作者对《南史》、《北史》用力不均,致使它们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南史》、《北史》的评价,大多是符合实际的,但也有批评不当之外,近人余嘉锡曾提出驳难,这一点我在下面还要讲到。

清人对《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价,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南史》、《北史》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从广泛的范围内提出了许多问题,其中不少问题对于我们现在阅读和研究《南史》、《北史》来说,还是有启发和借鉴的作用的。当然,从清人对《南史》、《北史》的评价中,还可以看出,他们在历史观点和治学态度上也存在不少歧异之处。因为这是属于另外一个范围的问题,这里就不详细阐述了;但由于这个问题跟清人对《南史》、《北史》的评价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也是值得注意的。

近人的看法

这里说的近人的看法,主要是指20世纪上半叶的一些学者对《南史》、《北史》的看法。

近代以来,对《南史》、《北史》作专门考证和专门研究的著作虽然少见、但涉及对“二史”的评价的著作还是不少的。这里只就梁启超、余嘉锡、金毓黻等人对《南史》、《北史》的看法作些介绍,以此或可窥见《南史》、《北史》在近代学术界的影响。

梁启超在讲到《二十四史》的优劣时,提出了一个应当注意的“明显之分野”,即“私撰”和“官撰”的区别。他认为:唐以前的史书都属于私撰而成于一人之手,唐以后的史书都出于官撰而成于多人之手。例如,最有名的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四史(指《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都出于私撰。即便是沈约、萧子显、魏收等,虽然身为史官,奉旨编撰,但他们的书大部分也是独立完成的。自唐太宗贞观初年设馆修史后,直至清初修撰《明史》,大多是官撰、合撰之史,存在很多流弊;其间,只有李延寿的《南史》、《北史》和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例外[100]。从梁启超的上述看法中,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到一个结论:《南史》、《北史》属于私撰之史,因而流弊较少,是比较优秀的历史著作。可见,梁启超对《南史》、《北史》有较高的评价。

余嘉锡在他的名著《四库提要辨证》一书中,对《南史》、《北史》作了很有说服力的辨析。他针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南史》、《北史》不当以“家传之体”“施于国史”的论点,指出:《南史》、《北史》同《史记》一样,“上下通达为体”,因此,凡同在一书中的人物,自可随意分合。在《史记》中,战国的屈原和汉代的贾谊可以同传,春秋的曹沫和战国的荆轲也以同传,那么为什么在《南史》、《北史》中,子孙就不能附在先祖之后呢?再说,宋、齐、梁、陈、魏、齐、周、隋等皇朝大多存在时间不长,一个人甚至可以经历几个朝代,所以有的历史人物虽然死于南齐,而他的传记却编进了《宋书》,有的人事迹虽然在北魏,但他的传记却写入了《北齐书》,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还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风俗,都以门阀相标榜,一门之中,往往人人有传;国可以有兴有亡,而家族却一直在发展。李延寿为少数高门大姓作家传,这对于当时国家的兴亡,谱牒的发展,学术的渊源,以及门阀和寒族的斗争,都可一览无遗,这又有什么不好呢?![101]余嘉锡还引用钱大昕、孙志祖、李慈铭三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论点,进而证成己说。余嘉锡以《南史》、《北史》断限问题即李延寿采用家传的形式问题进行辩驳,这是抓住了有关评价《南史》、《北史》的一个关键问题。而他在对《南史》、《北史》给予肯定的评价方面,既不完全追随宋人的看法,又驳斥了清人王鸣盛提出的论点,显示了他的卓识。此外,关于《南史》、《北史》中有所谓一人两传的问题,也是不少论家批评二史的问题之一。余嘉锡引证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卷三上的看法,认为:在李延寿本人来说,并不是为一人作两传,也不是如《提要》所说的作者“专意《北史》,无暇追删《南史》”而造成的。所谓“一人两传”,是由于有的历史人物本是南朝之子而为北朝之臣的缘故,有的人虽在《南史》中本无专传,但却不可不涉及他;而《南史》、《北史》当时并没有编写目录,后人在给它们编写目录时,不察作者本意,目录上便反映出“一人两传”。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与李延寿本意无涉。这个问题虽不如前一个问题重要,但对了解《南史》、《北史》的体例以及评价它们的得失,也是不可忽略的。总的来看,余嘉锡认为《南史》、《北史》是深得《史记》家法的著作,而他充分肯定《南吏》、《北史》的家传体例具有社会历史价值的论点,是尤其可贵的。

金毓黻肯定了司马光、赵翼、梁启超等对“二史”的评价,也肯定了“二史”在流传中的影响和作用[102]。

现在,我们来对上面所说的这些关于《南史》、《北史》的评论作一个概括。

从唐宋开始,尤其是自宋代以后,《南史》、《北史》受到历代史学家和其他学者的重视以及对它们进行研究和评论之多,在《史记》、《汉书》以外,于“正史”是很突出的。而大多数研究者和评论者虽然差不多都指出《南史》、《北史》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之处,但是他们也都充分肯定《南史》、《北史》的成功之处,充分肯定它们对于研究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研究中国史学史的重要价值。我想,从前面所做的那些阐述来看,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大致是不错的。

从历史上看,关于《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论,有一个趋向是值得我们注意和玩味的。那就是:自两宋至近代,人们对《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评论是一步比一步深入的。如果说,宋人的评论,主要是从“二史”总的方面着眼的话,那么,清代学者对“二史”的研究和评论则更多地着眼于它们的各个部分。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宋人大多是从宏观方面来评价《南史》和《北史》,所以他们能够敏锐地、机智地、同时也是明确地把握住“二史”和“八书”的区别,把握住“二史”的特点和优点。这是很难得的,因为这需要史学家有相当的器局和识见。而清代学者较多的是从具体方面对《南史》、《北史》进行研究、考订并以其与“八书”作种种的比较。这个工作也非常必要,而且也很不容易做,因为这需要有扎实的功夫和严谨的治学精神。当然,在清代学者中,能于考据性的研究中提出一定历史见解的学者也是有的。梁启超评论赵翼不同于钱大昕、王鸣盛二人说:《廿二史札记》虽然跟钱大昕、王鸣盛的著作齐名,但它们在性质上却有所不同。钱、王二人做的是狭义的考证,赵翼则教给我们从史料的排比中抽象出问题来。《廿二史札记》就很善于这样做[103]。梁启超对赵翼及其《廿二史札记》的评论,是有道理的。赵翼对《南史》、《北史》的评论,就不全是就事论事,也不是局限于个别问题的考证,而往往带有从总体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性质。宋人和清人的这两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使人们对《南史》、《北史》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近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便带有总结的性质。从表面上看,近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好像是回到了宋人对《南史》、《北史》的评论的基调上去了。其实不然。这是因为:在近人的评论中,一是吸收了清人的研究成果,其立论自然具有更深厚的基础;一是包含了对清人某些论点的辨析和驳难,因而具有更加令人信服的力量。

第一,从历史思想上看,应当肯定《南史》、《北史》注重南北统一的著述宗旨。中国历史自秦统一以后,曾经出现过几次分裂。但分裂的结果,却又形成了更大规模的,建立在更深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民族关系基础上的新的统一。一方面,由于历史学的阶级性和反映客观历史的现实性所致;另一方面,由于史学家所处的历史条件所致,所以在历史上的分裂时期,中国史学上曾经出现了一些适合于各个分裂政权所需要的历史著作。南北朝时期产生的《宋书》、《南齐书》、《魏书》就是这样的历史著作。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一家一姓的皇朝史格局的束缚,即使是唐初修成的梁、陈、齐、周、隋“五代史”,除《隋书》而外,其他各史也或多或少带有上面所说的那种局限性。应当承认,这些历史著作在记述和总结某个封建皇朝的历史方面,甚至在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风尚方面,以及在发展中国史学家重视修史的优良传统方面,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因而在中国史学上都占有恰当的位置。但是,这些历史著作也带来一些消极的历史影响。这种消极影响在新的条件下甚至会成为历史前进的不利因素。因此,在新的统一的历史条件下,用“天下一家”的思想重新撰述分裂时期的历史,这不仅是当时政治上的需要,而且对整个国家和民族在精神财富的建设与积累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我们对李大师、李延寿父子重视统一的历史思想与著述宗旨,应当给予较高的评价。当然,从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来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自然比前人更深了一步。这是因为,我们从以往全部历史经验中深刻地认识到,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之间关系的和好,对于历史的进步极为重要。同时,由于我们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因而能够科学地说明南北朝时期的历史在中国历史上所处的地位,说明它对后来隋唐大统一的历史局面的形成有什么影响。惟其如此,我们今天肯定李大师、李延寿父子重视统一的著述思想,就有了不同于前人的新的含义。

第二,从历史编撰上看,应当肯定《南史》、《北史》继承了《史记》所开创的中国史学上的通史家风。之所以这样认为,一是因为它们分别通四代与六代之史为一史,二是因为它们在编撰上采用了《史记》的通史体例。所谓采用通史编撰体例,是指它们在内部各部分的结构上,是按照通史的要求来处理;同时,对人物列传的编次则表现了家传的特色,而不受朝代断限的束缚。如果作者没有撰述通史的见识和格局,那么,《南史》、《北史》是不会被写出来的;或者即便写出来了,但却不是现在这样的面貌。李延寿采用《史记》的体裁和体例撰写《南史》、《北史》,这跟他继承李大师的著述思想是一致的,或者说这正是李氏父子重视统一的著述思想在历史编撰上的反映。

第四,从流传和影响上看,应当肯定《南史》、《北史》对传播南北朝时期历史知识的积极作用,以及对后人研究南北朝史、研究中国古代史学发挥的积极作用。赵翼指出:“八书”虽然成书于南北朝及唐初,但在雕版印刷推广之前,“八书”并没有广泛流传;“惟《南史》、《北史》卷帙稍简,抄写易成,故天下多有其书”,所以世人了解南北朝史,注要是靠着读《南史》、《北史》[104]。这说明在北宋以前,《南史》、《北史》在流传上和影响上都超过了“八书”。关于这一点,上文已经引证了一些宋人的说法,可以证明赵翼的论点是不错的。关于《南史》、《北史》对后人研究历史、研究史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从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和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在不少地方采用《南史》、《北史》的说法而窥其一斑。如在《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九至卷一百二十三(即从宋武帝永初元年至宋文帝元嘉十八年)中,《资治通鉴考异》采用“二史”之说的地方,至少不下五处;《资治通鉴音注》采用“二史”之说的地方,则在十二处以上,这里还不包括“二史”与“八书”相异、因而二说并存的情况。一部史书的价值,不能仅仅从流传和影响去判定;但是,流传和影响的广泛与否,应当是人们检验它的社会价值的尺度之一。

总之,《南史》、《北史》以重视统一的历史思想、通史编撰的体例、简捷扼要的叙事方法和广泛流传的社会影响,在《二十四史》中具有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史学上具有其不可低估的地位。

我们肯定《南史》、《北史》的历史地位,并不是要掩盖它们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它们的缺点和不足作辩护。我们对待一切史学遗产,都应该“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105]。李延寿的《南史》、《北史》,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它们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这都是糟粕,都是应当予以剔除的。这是阅读和研究《南史》、《北史》时,不能不注意到的。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