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南史北史中南北统一的历史思想(第2页)
《南齐书》卷二《高帝纪下》记:建元元年(479年)正月,魏军寇淮、泗,齐遣众军北伐。闰七月,魏军攻朐山,青、冀二州刺史卢绍之等破走之。建元三年(481年)正月,齐将李安民破魏军于淮阳。以上,《南史·齐本纪》均不书。
像这样的例子,在《南史》、《北史》里还可以举出许多。
李延寿对于这些南北交兵的史事采取不书的办法,并不是为了省气力,而是出于对史事的审慎的要求。李延寿对南、北八史中的一些史实上的讹误,作了不少的订正,这也是《南史》、《北史》在历史编撰上的成就之一。关于这一点,我在下面还要讲到的。但是,就南北交兵的史事来看,“互陈闻见,同异甚多”的情况尤其突出,“往往失实”的地方就更为不少。李延寿“不书”的那些部分,概括起来,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魏书》本纪有记载,而《宋书》本纪或《南齐书》本纪没有记载,这往往是说北朝如何胜利,南朝如何溃败。第二种情况是,《宋书》本纪或《南齐书》本纪有记载,而《魏书》本纪没有记载,这往往是说南朝怎样胜利,北朝怎样溃败。第三种情况是,《魏书》本纪和《宋书》本纪或《南齐书》本纪对同一次战役都有记载,但在所记的史实及其详略上却大为迥异。
下面,我举南北间的两次战争为例,来具体说明这三种情况。一次战争是公元450年(宋元嘉二十七年,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的宋魏之战,一次是公元506年(梁天监五年、北魏正始三年)的梁魏之战。如梁魏之战,据《魏书》本纪的记载,以萧宏为统帅的梁军在淮西战场遭到惨败,所叙甚详,而《梁书》对于这一战役发展之极为关键的七、八、九三个月的情况,竟然只字未记。因此,《北史·魏本纪》对此不书。这是第一种情况。又如,据《梁书》本纪所记,梁魏之战的这一年的三月,“魏宣武帝从弟翼率其诸弟来降。辅国将军刘思效破魏青州刺史元系于胶水。”而《魏书》本纪却不载这两件事[51]。所以,《南史·梁本纪》于此亦不书。这是第二种情况。再如,宋魏之战中,《魏书》本纪记:“二月,车驾遂征悬瓠。永昌王仁大破刘义隆将刘坦之、程天祚于汝东,斩坦之,擒天祚。”而《宋书》本纪则记:“二月……索虏攻悬瓠城,行汝南郡事陈宪拒之。”[52]这里完全没有提刘坦之被斩和程天祚被擒之事。二书所记很不一致,故《北史·魏本纪》亦不书刘、程二人事。这一类的例子是很多的。当然,也不是所有属于这三种情况的记载,《南史》、《北史》都一概不书。如《魏书》本纪记宋魏之战中魏太武帝率军直抵长江北岸,在与宋的都城建康(今南京市)只有一江之隔的瓜步山(在南京市六合区东南)设“行宫",建康为之震动的情况,说:“十二月……车驾临江,起行宫于瓜步山。……诸军同日临江,所过城邑,莫不望尘奔溃,其降者不可胜数。义隆(即宋文帝刘义隆)使献百牢,贡其方物,又请进女于皇孙以求和好。(魏)帝以师婚非礼,许和而不许婚”。这一段文字写得有声有色,把魏军的胜利、魏主的得意以及宋文帝的可怜相都写出来了。但是所有这些,在《宋书》本纪里只记下“虏伪主率大众至瓜步。内外戒严”这十三个字,其他一概没有记载。[53]按照一般情况来说,《北史·魏本纪》对此也应不书;然而,在这里,它却基本上采用了《魏书》本纪的说法。这是李延寿在史实上另外还有所依据呢,还是他认为魏帝的瓜步之行终究以南北讲和告终,因而值得记呢?可惜的是,关于这一点,他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说明。
上面所说的这些,证明了一个问题,即南、北交兵的史实,是一个很不容易考察清楚的繁难的问题。唐初,令狐德棻建议修前代史时,已深感史实“多有遗阙”;李渊《修六代史诏》也指出南北朝史“简牍未编,纪传成阙,炎凉已积,谣俗迁讹”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要真正写出一部贯通的南北朝史,就需要作者有高屋建瓴的历史见识,来处理一些相互矛盾的史实,而不是被这些相互矛盾的史实所困惑,从而扰乱了主要的撰述目的。在这个问题上,李延寿不愧是一个清醒的和有卓见的史学家。一方面,他反复“勘究”宋、齐、魏三代史,“披寻”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又遍览杂史一千多卷,在历史文献上下了很大功夫。另一方面,他始终不忘他父亲李大师的“编年以备南北”的初衷,为此,就必须改正旧史“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以及“互陈闻见,同异甚多”的弊病和缺陷。这后一个方面,无疑是直接关系到《南史》、《北史》的主要撰述目的的。在对待南、北交兵的史实上,作者如果处理不当,把一些“互陈闻见,同异甚多”的历史记载通统吸收过来,那就会从根本上破坏了《南史》、《北史》的倾向统一的历史思想,从而破坏了《南史》、《北史》的主要撰述目的。在《南史》、《北史》南北交兵不详载的问题上,这是比史料难稽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如果这些分析大致不错的话,是否可以这样说:《南史》、《北史》南北交兵不详载的做法,是《南史》、《北史》总的撰述目的决定的。
李延寿在贞观三年(629年)着手准备撰写《南史》、《北史》时,上距唐皇朝的建立只有十一年,距隋朝统一南朝和北朝只有四十年;《南史》、《北史》撰成时,上距唐的建立也只有四十一年,距隋朝统一南朝和北朝只有七十年。这些数字表明,《南史》、《北史》作为贯通的南北朝史来说,它们的作者不能不考虑到长时期的南北分裂在人们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不能不考虑到人们厌恶战争和社会动乱的心理,不能不考虑到在全国统一的局面下的政治要求,甚至也不能不考虑到那些父祖辈活动于南北朝政治舞台,而他们又是唐初政治舞台上的各种角色的人物的情绪;因此,《南史》、《北史》在撰述思想上和具体编撰上,不着重于记述南、北间的战争,而在有关南、北交兵的史事上采取记其同而去其异、存其略而删其详的做法,在当时是有现实意义的。
通观全局,直书其事
《南史》、《北史》问世以前,记述南北朝时期各个朝代历史的史书,主要是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八部史书。这八部书,成书于两个时期、四个朝代和众多史学家之手。两个时期,是指南北朝时期和唐初时期;四个朝代,是指《宋书》成于齐与齐、梁之际,《南齐书》成于梁代,《魏书》成于北齐,其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成于唐初。唐初五代史是集体撰述,其余三史也都在不同程度上继承了前人修史的成果,事实上也并非出于一人之手。由于这些史学家所处的时代不同,在历史见识上的差别,以及在撰述目的上的歧异和具体撰述环境的不完全一样,因此,要把这八部史书作为一个整体贯通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这里,有两点是最重要的:一是要在史书结构上变八书为二史,二是要改变以往史学家为某朝作史而往往曲意为某朝统治者或为当朝统治者回护的弊病。要做到这两点,就需要《南史》、《北史》的作者既要有通观全局的见识,又要有秉笔直书的精神。李延寿不愧是具有这种见识和精神的史学家。关于在史书结构上,李延寿如何变八书为二史的问题,上面已经讲到了。这里着重说说在史事的记载上,李延寿是怎样改变旧史一些曲意回护致使史事失实的。
先说南朝诸史。
沈约《宋书》虽作于齐、梁之际[54],但他却在很多地方吸收了宋人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徐爰等所修“国史”的成果[55]。据沈约自己透露,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以前的宋朝史事,他继承了何承天、苏宝生、徐爰三人所撰国史[56]。显然,何、苏、徐等作为当代人撰本朝国史,不可能没有回护和避讳所造成的曲笔。沈约在齐、梁之际撰《宋书》,理应改正这些曲笔,恢复某些史事的真相,但他可能是要急于成书[57],终于没有改正这些曲笔。例如,《宋书·武帝纪下》记载说:宋武帝刘裕取代了东晋的统治以后,在永初元年(420年)封东晋的末代皇帝晋恭帝为零陵王。第二年九月,零陵王突然死了。这时,刘裕竟一连三天率领百官在朝堂上举哀,丧礼办得非常隆重,以显示刘裕对晋恭帝的“恩礼兼备”的气度。其实,这完全是在玩弄权术和欺骗。因为零陵王即晋恭帝之死,本是刘裕一手导演的。这在《宋书》卷五十二《褚叔度传》中讲得很清楚:刘裕原是派人送毒药给晋恭帝,令其服毒自尽。晋恭帝拒绝说:“佛教教义上讲,自杀的人,轮回不得恢复人身。”于是刘裕派来的人就把晋恭帝杀死了。这一段记载可能是沈约补撰的,但他却没有改变《武帝纪》的曲笔。李延寿的做法跟沈约不同,他既在《南史》卷二十八《褚裕之传》中记述了晋恭帝被杀的经过,又在《南史》卷一《宋本纪上》明确写出:“零陵王殂,宋志也。”这就恢复了这一事件的真相。
沈约作为齐臣而撰《宋书》,对于宋、齐之际史事,避讳特多,曲笔格外突出。如宋顺帝即位时,不过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由萧道成(即后来的齐高帝)辅政。当时,有的宋臣举兵反对萧道成,《宋书》记载这些事件为“反”,称“逆”、称“恶”,这显然是回护萧道成。然而《南史》记载这些事件一般都写成“不从执政”,甚至径直写作“谋诛道成”,有时还写出了一些“忠臣”、“孝子”在这个斗争中死去的悲壮场面。对于萧道成夺取刘宋政权,《宋书·顺帝纪》说是“天禄永终,禅位于齐”,《南史·宋本纪》则指出所谓“禅位”本是在武力胁迫下进行的。至于宋顺帝的死,《宋书》只写了“殂于丹阳宫,时年十三”九个字,《南史》则指出他是被萧道成派人刺杀的,刺杀者还受到了很重的奖赏。
《宋书》对于刘宋皇室内部的倾轧,如宋文帝被太子刘劭所杀,宋明帝对他的兄弟辈大加杀戮,都一一隐去,写得含糊其词。《南史》则直书其事,揭露了皇室内部斗争的残酷性。
《南齐书》作者萧子显是齐高帝萧道成的孙子,《南齐书》记宋、齐之际史事,当然也有许多曲笔、回护之处,这里就不一一重复了。
姚思廉所撰《梁书》、《陈书》虽成书于唐初,但因其中不少是据其父姚察稿本改写,而姚察稿本又多据当时国史,因而也有一些曲笔的地方。这里,只举两件事来说明《梁书》的曲笔。
第一件事是关于梁武帝晚年多忌。太子萧统母亲丁贵嫔死后,萧统亲自买了一块墓地,准备安葬丁贵嫔。这时,有人说这块墓地对皇帝不吉利。于是,梁武帝感到不快,就另买了一块墓地安葬丁贵嫔。不料又跑出来一个道士,说后买的墓地不利于长子即太子萧统,需在墓旁埋入什物压伏邪气。太子手下的人果然照道士的话做了。一个宦官向梁武帝报告了这事情,梁武帝要追究太子,由于大臣谏阻,只是杀了道士了事。但这件事情在梁武帝父子关系上投下了阴影,梁武帝对太子不信任,太子则“终身惭愤,不能自明”,结果先梁武帝而死。梁武帝犹豫再三,没有立太子之子为皇位继承人,以致天下哗然。对于反映梁武帝“末年多忌”的这样一件大事,《梁书》不置一词,而《南史》则予以披露,后来司马光根据《南史》的记载把此事写进了《资治通鉴·梁纪》。
第二件事是关于临川王萧宏的。萧宏是梁武帝的六弟,《梁书》卷二十二《临川王传》说他“长八尺,美须眉,容止可观”;还说他性情宽和、待人厚道,在扬州任上被人称为“长者”等。在《梁书》作者笔下,萧宏俨然是一个有能力、有德行的堂堂正正的君子。但事实全然不是这样。《南史》卷五十一《临川王传》。揭示了萧宏的真正面目。原来,萧宏是一个庸庸碌碌、贪生怕死的无能之辈。天监四年(505年),梁武帝任命他为统帅,率领八州军队进攻北魏。他以皇帝六弟的身份充当统帅,所率领的军队在装备上格外精良,所以“器械皆新,军容甚整”。在北魏一些有经验的人看来,这是南朝一百多年来所未有的。梁军北进,驻扎于洛口(今河南巩市),“停军不前”。于是,梁军的弱点就逐渐暴露出来了。魏军看出萧宏不是一个有勇有谋的统帅,派人送给他女人的头巾,以示嘲弄;同时,还编了歌词,把他称作“萧娘”。诸将求战,萧宏却下令说:“人马有前行者,斩!”这样,萧宏在洛口按兵不动,将近一年之久,终于造成了军心涣散、人无斗志的局面。天监五年(506年)九月的一天夜里,暴风雨骤起,梁军大惊,以为魏军袭击,萧宏首先带领几名亲随逃走。诸将找不到萧宏,也弃甲投戈,众散而归。结果,梁军不战自溃,以致成为梁军在淮西战场上的一次惨败,而《梁书·临川王传》只用了“会征役久,有诏班师”八个字轻描淡写地掩盖过去了。把溃败说成是“班师”,这样的曲笔也太露骨、太过分了。据《南史·临川王传》记载:萧宏后来仍旧是恣意放肆,奢侈无度,他的住宅修得和皇宫一样,后庭充斥成百上千的妇女,皆极天下之选。他的内堂之后有一百间库房,都装满了钱财。像这样的史实,《梁书》作者也不置一词,反而为萧宏立佳传,说他“宽和”、“敦厚”,是有声望的“长者”,岂不成了历史的讽刺么!
《陈书》因回护或避讳而造成的曲笔比《梁书》更突出。它对于梁、陈之际陈霸先夺取梁朝皇位的事也是完全采取回避的态度。《陈书·高祖纪上》记梁敬帝“禅位”于陈霸先,把双方都写成了一副温良恭俭让的样子。梁敬帝的“禅位”诏书说:“相国陈王(指陈霸先),有命自天……今便逊位别宫,敬禅于陈”。意思是说,陈霸先是拥有天命的人,现在我退居别处,恭恭敬敬地把皇位让给陈王。而陈霸先呢,他先是“谦让再三”,由于“群臣固请”,这才答应即皇帝位。如果人们把这些都斥之为谎言的话,恐怕是并不过分的。因为事实并非如此。所谓“逊位别宫”,实则是陈霸先派人“勒兵入宫,卫送梁主如别官”,完全是在武力胁迫下进行的。梁敬帝后来被封江阴王。第二年,这个江阴王就死了。《陈书·高帝纪下》说,江阴王死后,葬礼办得很隆重,也给人们一种“恩礼兼备”的假象。其实,江阴王即梁敬帝之死,也是陈霸先派人干的。《南史》卷九《陈本纪上》记此事说:“江阴王殂,陈志也。”《南史》卷六十八《刘师知传》又具体地揭露了事情的真相:陈霸先派刘师知等人去杀梁敬帝。梁敬帝一边绕着床躲避,一边说,“师知卖我,陈霸先反!我本不等着再当天子,为什么还要被杀!?”刘师知抓住了梁敬帝衣服,其同伙即乘势把梁敬帝杀了。于是他们报告陈霸先说:“事已了。”这就是江阴王即梁敬帝之死的内幕。对于这一内幕,《陈书》卷十六《刘师知传》只字未提,而《南史》却作了详尽的披露。
《陈书》对于陈朝史事,也有不少曲笔。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件事,是关于陈武帝之子衡阳王之死的记载。衡阳王陈昌是陈武帝第六子。陈武帝即位前,陈昌作为西魏的俘虏留居长安。陈武帝即位后,要求北周放回陈昌,但直到陈武帝死后,北周才同意让陈昌回陈朝。这时,陈朝皇帝陈文帝是陈霸先兄之子陈蒨。陈文帝一方面表面上接受大臣们的建议,封陈昌为衡阳王,另一方面又暗中派人乘陈昌由北周渡江南归时在江中把他害死。关于这件事,《陈书》卷三《世祖纪》只记:“衡阳王昌薨”五个字,什么问题也看不出来。《陈书》卷十四《衡阳王昌传》甚至说:衡阳王入境,渡江,“于中流船坏,以溺薨”。而《南史》卷九《陈本纪上》记此事则说:“衡阳王昌沉于江。”在《南史》卷六十五《衡阳王昌传》中,李延寿把问题说得更直截了当:陈昌于三月入境,陈文帝派人前去迎接。陈昌渡江时,“于中流殒之,使以溺告”。既在中流死亡,为什么偏偏要诈言溺水?无非是为了沉尸于江,消灭痕迹。李延寿虽然没有写出衡阳王陈昌被害死的具体经过,但细心的读者从这里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再说北朝诸史。
如同《南史》纠正了南朝诸史中的一些曲笔一样,李延寿在《北史》中也改正了有关北朝诸史的一些曲笔。
魏收的《魏书》撰于北齐文宣帝高洋天保年间,所以它对高洋的父(高欢)、兄(高澄)有许多美化之词。在这方面,《北史》跟《魏书》是迥然不同的。如《魏书·孝庄帝纪》,有意突出高欢在北魏末年的“功绩”,把他说成是打败羊侃、邢杲的主将,而《北史·魏本纪》五在讲到这两次战事时,根本没有提到高欢。显然,后者并不认为高欢在这两次战事中是有“功绩”的。《魏书·前废帝纪》称高欢起兵是“兴义兵”,《北史·魏本纪五》则说高欢起兵是“以诛尔朱氏为名”,谈不上是什么“义兵”。《魏书·尔朱荣传》记:大将尔朱荣曾劫持魏庄帝,企图取而代之,只是由于高欢等人的劝阻,尔朱荣才打消了原先的念头,送回了魏庄帝。《北史·尔朱荣传》却不曾提到有高欢劝阻尔朱荣一事。可见,《魏书》为了夸大高洋先人的“功绩”,确有曲解史实之处;对此,《北史》或改写,或不书,大抵是做得对的。
或许有人会提出问题:《魏书》卷十二《孝静帝纪》之后有两段文字,是直接揭露高澄和高洋的,这又怎样解释呢?不错,这两段文字,一是揭露高澄在孝静帝面前的跋扈,甚至辱骂孝静帝是“狗脚朕”,只是被役使的傀儡罢了;一是揭露高洋迫使孝静帝“禅位”,以及孝静帝“禅位”后成了高洋的随从、孝静皇后被高洋用毒酒毒死的情景。那么,这是否可以说,《魏书》一方面美化高洋的先人,一方面又无情地揭露了高洋兄弟的丑行呢?答案是否定的。道理很简单:这两段文字与《北史》卷五《魏本纪》卷末所记完全相同,可见,它们不是魏收所书,而是后人在《魏书》有所散失的情况下,据《北史·魏本纪》补入《魏书》的。
《魏书》曲笔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它不能全面反映北魏分裂后东魏和西魏的历史。魏收作为北齐大臣撰写《魏书》,因北齐承于东魏,所以《魏书》必以东魏为正统。这在封建社会里的史学家来说,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问题在于,《魏书》在承认东魏为正统的同时,对西魏历史采取完全抹杀的态度。因此,西魏皇帝不仅没有在《魏书》中立纪,而且也没有为之立专传。西魏文帝元宝炬称帝十六七年,在《魏书》中只于别人的传记中附记四十一个字[58]。对于跟西魏有关系的一些人物,《魏书》或者阙而不书,或者予以歪曲。如宇文泰(即后来的北周文帝)是西魏政权的核心人物,《魏书》无传。斛斯椿因是跟随北魏孝武帝西入长安的重要人物,《魏书》虽然为他立了传,但却说他“狡猾多事,干政败国”,朝野之人都非常痛恨他。凡此,《北史》作者李延寿在撰述上跟《魏书》的做法有很多不同。《北史》卷五《魏本纪》中,历叙北魏末年数帝之事,同时也记载了西魏三帝及东魏一帝之事。《北史》卷九《周本纪上》,记周文帝之事,上起北魏普泰二年(532年),下迄西魏恭帝三年(556年),既写了宇文泰个人事迹,又略述西魏一朝大事,从而纠正了《魏书》的偏颇。李延寿对斛斯椿的事迹的记述也跟魏收不一样,他记斛斯椿说:魏孝武帝曾经赏给斛斯椿几处店铺和三十头耕牛。斛斯椿认为,国家还有许多困难,不可与百姓争利,所以他没有接受店铺而接受了耕牛。他之所以接受耕牛,不是因为自己有什么需要,而是每天杀一头,用以犒劳士兵。他死的时候,并没有给家人留下什么遗产。
《北史》在直书其事方面,对《魏书》改正较多。它对《北齐书》和《周书》也有一些改正,但所涉及的重要史事和人物行事的改正,已远不如对《魏书》所做的改正那样突出。尤其是《北齐书》在流传中至宋朝时已有许多散失,以致现存的《北齐书》五十卷中,竟有三十二卷系后人所补(见中华书局点校本“出版说明”及卷目所注)。在所补的三十二卷中,大部分是根据《北史》而作的,这当然使今天的人们很难就《北史》的有关部分与《北齐书》全貌做出比较。至于《北史》在对待《隋书》存在的一些回护、曲笔之处,则一般很少改动,所以前人已经指出,《北史》的隋史部分几乎全用《隋书》。如《隋书》卷一《高祖纪上》,记北周皇帝“禅位”于隋后,开皇元年(581年)二月,隋文帝封北周末代皇帝为介国公;五月,这位“介国公”就死了,隋文帝在朝堂为他举哀。至于这位介国公是怎么死的,则没有说。《周书》卷八《静帝纪》记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王杨坚称尊号,周静帝退居别宫。隋朝封周静帝为介国公。开皇元年五月,下台的周静帝“崩,时年九岁,隋志也”。这就说明了周静帝(介国公)的死,是隋文帝所为。关于这件事,《北史》卷十《周本纪下》,是采用《周书·静帝纪》的说法;《北史》卷十一《隋本纪上》,则沿袭《隋书·高祖纪》的记载,这就模糊了事情的真相,也使《北史》本纪陷于自相矛盾。《资治通鉴》记此事极为明快:“隋主潜害周静帝而为之举哀”[59]。这是《北史》所不及的。《隋书》关于隋文帝之死也有所讳言。《隋书·高祖纪下》说:仁寿四年(604年)七月,隋文帝病得很重,卧于仁寿宫,同百官一一辞诀,握手叹息,不久就死了,时年六十四。《隋书·炀帝纪上》则只记了“高祖崩”三个字。这里,隋文帝是怎样“崩”的,也看不出来。而《北史·隋本纪》仍然沿袭《隋书》本纪旧文,未作任何改正。不过,《隋书》毕竟没有隐瞒隋文帝之死的真相,它在《宣华夫人陈氏传》里作了披露,大意是:隋文帝卧病于仁寿宫时,宣华夫人和太子杨广同在那里护视。一天清晨,杨广企图侮辱宣华夫人,遭到拒绝。隋文帝发现宣华夫人神色有异,问她什么原因。宣华夫人流着泪说:“太子无礼!”隋文帝恨恨地说:“畜生何足付大事!”并指示立即派人把长子杨勇从外地召回。杨广得到这个消息后,派心腹张衡到隋文帝卧病的地方去,宣华夫人及后官诸人都被赶到别的屋子。不一会,就听说隋文帝死了。很明显,这是张衡奉太子杨广之命做了手脚。《北史》卷十四《后妃传·宣华夫人传》完全采用了这段文字。不足的是,李延寿并没像在其他一些帝纪中那样,对这类事情也直书其事。为什么李延寿对南、北诸史中的一些曲笔大多能够进行订正,而对于《隋书》所记周、隋之际史事及杨广杀父夺位一事,不能写得更直截了当,而是一一沿袭《隋书》旧文呢?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唐承隋。隋承北周,唐初人修史,于周、隋一些史事情有所避讳,李延寿也不能完全跳出这个窠臼;二是《隋书》的修撰,李延寿本人也参加了一部分工作,似乎已不便再作改动。从这些事实来看,说明李延寿的通观全局、直书其事也是从相对的意义上来说的,因而也是有局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