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礼书的纂修(第3页)
[57]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九十五《高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842页。
[58]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六“氏族”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7页。
[59]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七十一上《宰相世系一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179页。
[60]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六“氏族”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3页。
[61]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六“氏族”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3~774页。
[62]刘昫等:《旧唐书》卷八十九《王方庆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899页。
[63]刘餗:《隋唐嘉话》卷中,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9页。
[64]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七《韦挺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670页。
[65]《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唐纪十一》太宗贞观十四年:“上闻右庶子张玄素在东官数谏争,擢为银青光禄大夫,行左庶子。……玄素少为刑部令史,上尝对朝臣问之曰:‘卿在隋何官?’对曰:‘县尉’,又问:‘未为尉时何官?’对曰:‘流外。’又问:‘何曹?’玄素耻之,出阁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以为:‘君能礼其臣,乃能尽其力。玄素虽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赞皇储,岂可复对群臣穷其门户!弃宿昔之恩,成一朝之耻,使之郁结于怀,何以责其伏节死义乎!’上曰:‘朕亦悔此问,卿疏深会我心。’”
[66]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七十五《宰相世系五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645页。
[67]参见乌延玉:《唐代士族地主和庶族地主的历史地位》,载《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1期。
[6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唐纪六》,胡三省注,北京:中华书局,1956,第5975页。
[69]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三上《奸臣传上·李义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341页。
[70]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九十五《高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841页。
[71]刘昫等:《旧唐书》卷六十五《高士廉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443页。
[72]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九十五《高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842页。
[73]《新唐书·李栖筠传》附《李吉甫传》载:唐德宗时,“十宅诸王既不出阁,诸女嫁不时,而选尚皆由中人,厚为财谢乃得遣。(李)吉甫奏:‘自古尚主必慎挥其人。江左悉取名士,独近世不然。’帝乃下诏皆封县主,令有司取门阀者配焉。”
[74]以上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唐纪十八》,胡三省注,北京:中华书局,1956,第6402页。
[75]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九十五《高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842页。
[76]《隋唐嘉话》卷中:“薛中书元超谓所亲曰:‘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又见《唐语林》卷四“企羡”条。
[7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77页。
[78]参见叶德辉:《〈世说新语注〉引用书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79]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上《序致》,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4页。
[80]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三《礼书》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57~1158页。
[81]班固:《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027页。
[82]《续汉书·礼仪志》序。按:司马彪《续汉书》诸志与范晔《后汉书》纪传合刊,见中华书局点校本。
[83]魏收:《魏书》卷一百八之一《礼志》序,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733页。
[84]沈约:《宋书》卷十四《礼志》序,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27~328页。
[85]魏徵等:《隋书》卷四十九《牛弘传》及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310页。
[86]《开元礼》于开元二十年(732年)修成,见杜佑:《通典》卷四十一《礼典·礼一·沿革一·礼序》。
[87]以上所引,均见杜佑:《通典》卷四十一《礼典·礼一·沿革一·礼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122页。
[88]杜佑:《通典》卷四十一《礼典·礼一·沿革一·礼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122页。
[89]房玄龄等:《晋书》卷十九《礼志》序,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79页。
[90]魏徵等:《隋书》卷六《礼仪志》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06页。
[91]杜佑:《通典》卷五十九“男女婚嫁年几议”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676页。
[92]欧阳修等:《新唐书》卷十一《礼乐志》序,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