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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通典的方法和旨趣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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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制思想方面。杜佑的法制思想也有两点是很突出的。首先,他认为对于刑罚的“善用”和“不善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治”和“乱”。所谓“善用”,关键“在乎无私绝滥,不在乎宽之与峻”。其次,他认为法律不可随意解释,并须有相当的稳定性,不应“斟酌以意,变更屡作”[46]。

(五)军事思想方面。杜佑饱读兵书,而且熟悉中唐以前的全部战争史。他的《通典·兵典》部分,不记历代兵制,而叙军事理论和战争胜败的经验。早在宋代,“世之言兵者,或取《通典》”[47],足见《兵典》影响之大。我认为,《兵典》不记兵制而专论用兵之道,是因为作者认识到后者比前者更重要的实践意义。杜佑写道:“语有之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诚谓得兵术之要也。以为孙武所著十三篇,旨极斯道。故知往昔行师制胜,诚当皆精其理。今辄捃摭与孙武书之义相协并颇相类者纂之,庶披卷足见成败在斯矣。”[48]研究兵事,目的在于了解行师制胜的道理,这就要涉及战争史上的各种战例,而不是靠着记述历代兵制所能达到的。作者的撰述意图即在于此,这应是我们评价《通典·兵典》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杜佑的军事思想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个方面是战略思想,另一个方面是战术思想。在战略思想方面,杜佑认为,国家在军事上应始终保持着“强干弱枝之势”。他引用贾谊的论点说:“治天下者,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若惮而不能改作,末大本小,终为祸乱”。他认为安史之乱的发生,就是“边陲势强”“朝廷势弱”的缘故。他主张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加强朝廷对地方的控制,以保持社会的安定局面。在战术思想方面,杜佑认为,每一战役的胜利,主要在于指挥者的应变能力,即“因我便而乘敌”,这也就是他进而解释的“凡兵以奇胜,皆因机而发”。因此,他主张在军队的训练上应讲究实际,将帅还要善于“抚众”,这样就可“用无弱卒,战无坚敌”[49]。可见,杜佑在战役应变思想方面,主要立足于从实际情况出发,他基本上摆脱了战争理论上的神秘因素,这是很可贵的。《兵典》凡15卷,下列130余条子目,大多是关于战术方面的理论。由于《兵典》是以《孙子兵法》为纲撰述的,所以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它是一部对《孙子兵法》作了最详尽的阐发的军事著作。

(六)民族思想方面。杜佑在民族思想方面的一个突出的贡献,是他提出了“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的论点。用我们今天的观点来看,他是从民族学和民俗学的角度来论证这个论点的。杜佑写道:“人之常情,非今是古,其朴质事少,信固可美,而鄙风弊俗,或亦有之。缅惟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有居处巢穴焉,有葬无封树焉,有手团食焉,有祭立尸焉,聊陈一二,不能遍举”[50]。对此,他在自注中都作了明确的解释。杜佑从民族习俗上证明,上古之时,“中华”也有许多“鄙风弊俗”,跟“夷狄”是没有什么两样的。他在讲到古代礼俗的时候,甚至认为“古之人朴质,中华与夷狄同”[51]。杜佑的这些看法在理论上有重要的意义:它们进一步打破了中国历史上这样一个传统观念,即“中华”一向就是先进的民族,而“夷狄”从来就是落后的民族;同时,作者已经朦胧地认识到,上古之时“中华”与“夷狄”本是“一家”。杜佑的这些论点是有意义的,甚至可以说是包含着某些真理的成分。恩格斯曾经说过:

我们越是深入地追溯历史,同出一源的各个民族之间的差异之点,也就越来越消失。一方面这是由于史料本身的性质,——时代越远,史料也越少,只包括最重要之点;另一方面这是由这些民族本身的发展所决定的。同一个种族的一些分支距他们最初的根源越近,他们相互之间就越接近,共同之处就越多。……这一种或那一种特点,可能只有地方性的意义,但是它所反映的那种特征却是整个种族所共同具有的,而史料的年代越是久远,这种地方性的差别就越是少见。[52]

杜佑当然不可能懂得这样的科学观点和科学方法,但他在一千多年前能够提出“古之人朴质,中华与夷狄同”的论点,的确是难能可贵的。在民族关系上,杜佑反对对周边少数民族滥施兵革,提出“来则御之,去则备之”的方针;他批评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在这方面的失误,造成了“万姓怨苦”的局面,称赞汉光武帝在这方面“深达理源”,有所节制。他的结论是:“持盈固难,知足非易”;“持盈知足,岂特治身之本,亦乃治国之要道欤!”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个看法的正确,杜佑针对玄宗以来的历史现实写道:“向无幽寇内侮,天下四征未息,离溃之势,岂可量耶?前事之元龟,足为殷监(鉴)者矣”[53]。关于民族间的战争,其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杜佑不可能对它们做出具体的分析、判断;但是,他对民族间战争的总的看法,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从以上列举的杜佑的几个方面的思想来看,贯穿于其中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他十分重视把历史经验跟当时的社会现实结合起来,他的许多见解和主张都有相当的准确性和突出的针对性,具有直接为现实服务的作用和价值。这是他“征诸人事,将施有政”的经世致用学术旨趣的反映。关于这一点,不仅仅是与杜佑同时代的李翰、权德舆等非常重视,而且也引起了后人的注意。朱熹一语破的:“杜佑可谓有意于世务者。”[54]乾隆《重刻通典序》谓:“此书……本末次第,具有条理,亦恢恢乎经国之良模矣!”这个看法,也可以说是深得《通典》的要旨。后纪昀等修《四库全书总目》,称《通典》是:“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旨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55]在考据之学盛行的年代,清人尚能如此称道《通典》,说它是“经国之良模”“有用之实学”,正可以反衬出《通典》在经世致用方面的特点是何等突出。近人梁启超认为:杜佑“《通典》之作,不纪事而纪制度,于国民全体之关系有重于事焉者也。”[56]这是从《通典》的内容来说明它的经世致用的旨趣。要之,自唐代至近世,人们对杜佑的经世致用的学术思想是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的。

关于经世致用之学,中国学者一般都认为它产生于明末清初,而在清嘉(庆)道(光)年间得到发展。但是,根据唐代中叶一些思想家、政治家、历史家、文学家的学术思想,尤其是根据杜佑在《通典》中所反映的经世致用的学术旨趣判断,上述看法是可以商榷的。我初步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经世致用之学,滥觞于唐中叶,从代宗大历年间至宪宗元和年间则显得尤其活跃;这时期的经世致用之学,用杜佑的话来说,它是作为“术数之艺”“章句之学”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其后,南宋学者陈亮、叶適主张“功利”之学和“务实”之道,对朱熹学派宣扬的义理说教进行批判,是经世致用之学在理论上的前进;明末清初顾炎武等人更进一步把对理学的批判跟著述的实践结合起来,力倡“文须有益于天下”[57]。所有这些,都是嘉、道年间勃兴起来的经世致用之学的前驱。

《通典》的旨趣,反映了作者的鲜明的时代感。这就是说,杜佑在《通典》中不仅反映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特点和问题,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回答了这些问题。《通典》的时代感,上承司马迁《史记》实录精神的遗风,下开经世史学的先河,在中国史学史上起着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通典》的旨趣,建立在作者的朴素的唯物主义历史哲学的基础上。这样一种历史哲学,在作者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上都有比较充分的表现。《通典》的旨趣,还反映了作者的历史进化思想。进化的观点,讲“形势”、讲“事理”的观点,以及变革的观点,是杜佑历史进化思想的几个主要方面,而核心则在于主张对陈旧的、过时的制度进行变革。正因为如此,杜佑在《通典》中反复阐明“随时立制,遇弊变通”[58],“随时拯弊,因物利用”[59],“弊而思变”[60]、“便俗适时”[61]的论点。这里,最重要的,一是“变通”,二是“适时”。离开“变通”和“适时”,经世致用也就成了空话。在杜佑的历史哲学中,还有一点也不可忽视,这就是他的朴素的辩证思想。是否可以认为,杜佑是以“《食货》为之首”作为构筑其著作大厦的基础的;但是,他并不是只强调“食货”的作用,无视或轻视其他领域的作用,恰恰相反,他对于后者的作用是给予极大的关注的。他在《兵典》序中指出:对于甲兵,“若制得其宜,则治安;失其宜,则乱危”。他对于刑罚的作用也是这么看的:“善用则治,不善用则乱。”[62]他甚至对于音乐和人的情绪的关系,也持有这种朴素人的辩证观点,认为:“夫音,生于人心,心惨则音哀,心舒则音和;然人心复因音之哀和,亦感而舒惨。”[63]像这样带有朴素辩证观点的认识,在《通典》里还可以举出不少。这是《通典》的作者留给后人的一份宝贵的思想资料。

首先,从历史编纂来看。《通典》以100卷、占全书12的篇幅写“礼”,其中“沿革篇”65卷、“开元礼”35卷,不仅失于重复,而尤其失于烦琐。这是它在历史编纂上最突出的缺陷。

其次,从历史思想来看。在杜佑的历史哲学中,朴素的唯物观点、朴素的辩证观点和历史进化的观点,是其积极的一面。其消极的一面,主要表现为“英雄史观”,而与此相联系的则是对人民群众的作用的漠视,并把人民群众的起义斥为“群盗蜂起”[64]。他还说:“民者,瞑也,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审其众寡,量其优劣,饶赡之道,自有其术。”在杜佑看来,人民群众完全成了等待“贤者”“圣者”恩赐的、消极的历史因素。反之,那种“成王业兴霸图”、“富国强兵”的伟大事业,都是个别杰出人物造就的,而这样的人物又是很难得出现的,以至自汉代以降,“不可多见”[65]。这种把历史的活动归结为个别杰出人物活动的英雄史观,不仅同杜佑自己说的“非今人多不肖、古人多材能,在施政立本使之然也”相矛盾,而且同唐初史家如魏徵等人在这个问题的看法上相比也是一个退步[66]。

最后,从社会思想来看。《通典》从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方面对封建社会确有不少深刻的揭露,本文已择其重要者作了评论。这是《通典》的民主性精华方面。但是,《通典》的作者毕竟是封建社会秩序的积极的维护者,是一个“始终言行,无所玷缺”[67]的标准的士大夫。因此,要求改革封建社会的某些弊端同从根本上为封建统治秩序作辩护,构成了杜佑社会思想中两个相反相成的方面。而他的这种辩护,有时甚至成了对封建统治的粉饰。这是《通典》的封建性糟粕方面。其中,杜佑对封建国家的刑罚的看法,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如他论唐代的刑罚说:“圣唐刑名,极于轻简……如罪恶既著,制命已行,爱惜人命,务在哀矜,临于剿绝,仍令数覆。获罪自然引分,万姓由是归仁,感兹煦妪,藏于骨体……国家仁深德厚,固可侔于尧、舜,夏、殷以降,无足征矣。”[68]在这里,严峻的法律,被说成是阳光雨露、“仁深德厚”!杜佑还认为:武则天以周代唐、安史之乱倾陷两京的事件所以不能长久,是因为唐开国以来“刑轻故也”,这就近于奇谈了。更有甚者,杜佑还替帝王执法过程中“急于黎庶,缓于权贵”[69]的屈法行为作辩护。在他看来,衣冠(士族)受刑,虽罪有应得,亦应为之“伤悯”;黎庶(匹庶)被戮,虽法不当罚,也无须为之“嗟叹”。这二者的区别,就像“摧茂林”和“斩野草”那样的不同[70]。像杜佑这样直率地为最高统治者徇情枉法作辩护、宣扬“黎庶”和“权贵”在法律面前本应受到不平等待遇的论调,在封建统治者的言论中,也是比较突出的。可见,杜佑毕竟是他那个阶级的忠实的历史家和代言人。

[1]原载《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

[2]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3页。

[3]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319页。

[4]班固:《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271页。括号中语为引者所加。

[5]杜佑:《通典》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页。

[6]杜佑:《通典》自序,又见《通典》卷七《食货七》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156页。

[7]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1页。

[8]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1页。

[9]参见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50页。

[10]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六“德宗建中元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285页。按:“养民”,一作“爱民”。

[11]陆贽:《陆宣公奏议全集》卷十二,见《陆宣公全集》,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第156页。

[12]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52页。

[13]李翰:《通典序》,见杜佑:《通典》书首,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页。

[14]权德舆:《唐丞相金紫光禄大夫守太保致仕赠太傅岐国公杜公墓志铭并序》,见姚铉:《唐文粹》卷六十八,台北:世界书局,1989年,第457页。

[1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页。

[16]李翰:《通典序》,见杜佑:《通典》书首,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页。

[17]《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下《文苑传》下及《新唐书》卷二百三《文艺传》下均有传。

[18]李翰:《通典序》,见杜佑:《通典》书首,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2页。

[19]杜佑:《〈理道要诀〉表》,见王应麟:《玉海》卷五十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971页。

[20]参见杜佑:《理道要诀》自序,见王应麟:《玉海》卷五十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971页。

[21]杜佑:《进〈理道要诀〉表》,见王应麟:《玉海》卷五十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971页。

[23]《孟子·滕文公下》,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55页。

[24]以上见班固:《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35页;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300、3319、3320页。

[25]班固:《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235页。

[26]房玄龄等:《晋书》卷八十二《陈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138页。

[27]杜佑:《理道要诀》自序,见王应麟:《玉海》卷五十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971页。

[28]参见本书下编《评〈隋书〉史论》一文。

[29]杜预:《春秋左氏传序》,见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702页。

[30]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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