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一之十四(第2页)
興也。儀不忒,故能正國人。胡不萬年,願其壽考之詞也。
《鳲鳩》四章,章六句。愚按:鳲鳩之子雖非一,而鳲鳩飼之之心則如一。其子之飛往雖無常,而鳲鳩居以待之則有常。詩人託興之取義者,亦以應接事物之變,四國人民之衆,而君子則度有常而心如一也。然其言之有序,以為君子之心如結,是以其儀專一而有常度;有常度,是以其帶其弁亦有常而不差忒;不差忒,是以其儀不忒,而可以表正四國;表正四國,則其終也可以受天之禄而壽考萬年。是雖祝願之詞,固亦天人感通之理也。陳壽翁曰:「心結而儀一且不忒,表裏一致也;四國國人之皆正,遠邇一致也;由之久而胡不萬年,久近一致也。國人願其年壽之久,豈非欲賴其表正之久哉?」
《序》:「刺不壹也。在位無君子。用心之不壹也。」
此美詩,非刺詩。
冽音列彼下泉,浸彼苞稂音郎。愾苦愛反我寤嘆[8],念彼周京叶居良反。
比而興也。冽,寒也。嚴氏曰:「列旁二點者,從冰,寒也。」下泉,泉下流者也。苞,草叢生也。稂,童梁,莠屬也。陸璣曰:「禾黍秀為穗而不成,則嶷然謂之童梁,今人謂之宿田翁,或謂之守田。」愾,嘆息之聲也。周京,天子所居也。○王室陵遟,而小國困弊,故以寒泉下流而苞稂見傷為比,遂興其愾然以念周京也。
冽彼下泉,浸彼苞蕭叶疎鳩反。愾我寤嘆,念彼京周。
比而興也。蕭,蒿也。陸璣曰:「今俗謂之牛尾蒿。」京周,猶周京也。
冽彼下泉,浸彼苞蓍音尸。愾我寤歎,念彼京師叶霜夷反。
比而興也。蓍,筮草也。陸璣曰:「似藾蕭,青色,科生。」《本草》:「其生如蒿,高五六尺,一本多者至三五十莖,生便條直,異於衆蒿。秋後有花出枝端上,紅紫色,形如菊。用其莖為筮[9],以知吉凶,故謂之神物。《史記》云:『蓍满百莖者,其下有神龜守之,上有青雲覆之[10]。』」京師,猶京周也。孔氏曰:「周京,與京周、京師一也,因異章而變文爾。」詳見《大雅·公劉》篇。
芃芃薄工反黍苗,陰雨膏古報反之。四國有王,郇音荀伯勞力報反之。
比而興也。芃芃,美貌。郇伯,郇侯,文王之後,嘗為州伯,治諸侯有功。孔氏曰:「《左傳》富辰稱『畢、原、酆、郇,文之昭也』。」李迂仲曰:「郇國,今河中倚氏縣,《王制》謂二百一十國為州,州有伯,是九州中有九伯也。」○言黍苗既芃芃然矣,又有陰雨以膏之;四國既有王矣,而又有郇伯以勞之。傷今之不然也。輔氏曰:「『冽彼下泉,浸彼苞稂』,則衰萌之意可見;『芃芃黍苗,陰雨膏之』,則生生之意可見。何詩人之善於形容也?」
《下泉》四章,章四句。
程子曰:「《易·剥》之為卦也,諸陽消剥已盡,獨有上九一爻尚存,如碩大之果不見食,將有復生之理。一陽在上,如碩大之果,人不及食,獨留於上,只不食,便有復生之理。上九亦變,則純陰矣。然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無間可容息也。問:「變於上則生於下,乃《剥》《復》相因之理,畢竟相須經由《坤》,《坤》卦純陰無陽,如此則陽有斷滅也,何以能生於《復》?」曰:「凡陰陽之生,一爻當一月,須是滿三十日,方滿得那腔子做得一畫成。今《坤》卦非是無陽,始生甚微,做一畫未成,非是《坤》卦純陰,便無陽也。」陰道極盛之時,其亂可知。亂極則自當思治,故衆心願戴於君子[11],君子得輿也。《詩·匪風》《下泉》,所以居『變風』之終也。」君子在上,而小人皆載於下,是君子得輿之象。陳氏曰:「亂極而不治,變極而不正,則天理滅矣,人道絶矣。聖人於『變風』之極,則係之以思治之詩,以示循環之理,以言亂之可治,變之可正也。」呂東萊曰:「《匪風》《下泉》雖皆思周道之詩,然《匪風》作於東遷之前,此一時也。《下泉》作於齊桓之後,此又一時也。」嚴氏曰:「《匪風》思周,而宣王中興;《下泉》思周,而周不復興,無其人也。」輔氏曰:「《匪風》《下泉》二詩,雖皆思周道之詩,然《匪風》作於東遷之前,其意尚覬乎周道之復興,故曰:『誰將西歸,懷之好音』。若《下泉》,則作於齊桓之後,不復有覬望之意矣,直慨嘆想慕之而已。程子因解《剥》卦,而及《匪風》《下泉》二詩居變風之終之說,可謂得聖人之意矣。陳氏所謂以示循環之理,以言亂之可治,變之可正,尤足以補程子之說,故並載之。」
《序》:「思治也。曹人疾共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憂而思明王賢伯也。」
曹無他事可考[12],《序》因《候人》而遂以為共公。然此乃天下之大勢,非共公之罪也。
曹國四篇,十五章,六十八句。
詩傳通釋卷七
[1]「月」原作「日」,據《毛詩正義》卷七之三改。
[2]「爇」原作「藝」,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3]「何可反」之「反」,朱熹《詩集傳》卷七作「切」。
[4]「二」原作「一」,據明修本及《禮記注疏》卷二改。
[5]「士」上,《毛詩正義》卷七之三有「上」字。
[6]「鴮」原作「洿」,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7]「為」原作「曰」,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8]「寤」原作「寢」,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9]「莖」原作「筮」,據唐慎微《證類本草》卷六改。
[10]以上「《史記》」云云,唐慎微《證類本草》原作「褚先生曰」。按,所引即《史記·龜策列傳》所附「褚先生曰」。
[11]「戴」原作「載」,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12]「可考」,原無,據朱熹《詩序辨說》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