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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卷第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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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我乘繩證反馬叶滿補反,説音税于株野叶上與反。乘平聲我乘駒,朝食于株。

賦也。説,舍也。馬六尺以下曰駒。鄭氏曰:「我,國人。我,君也。」

《株林》二章,章四句。

《春秋傳》:「夏姬,鄭穆公之女也,嫁於陳大夫夏御叔。靈公與其大夫孔寧、儀行父通焉。洩冶諫,不聽而殺之。」宣九年《傳》曰:「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通於夏姬,皆衷其衵服[13],以戲於朝。洩冶誎曰:『公卿**,民無效焉。』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請殺之,公弗禁,遂殺洩冶。」後卒為其子徵舒所弑,而徵舒復為楚莊王所誅。」孔氏曰:「宣十年書『陳徵舒弑其君平國。』《傳》曰:『靈公與儀行父飲酒於夏氏[14]。公謂行父曰:「徵舒似汝。」對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殺之。』」○宣十一年,《傳》曰:「楚子為陳夏氏亂故,遂入陳,殺夏徵舒,轘諸栗門。」

《序》:「刺靈公也。**乎夏姬,驅馳而往,朝夕不休息焉。」

《陳風》獨此篇為有據。

彼澤之陂叶音波,有蒲與荷音何。有美一人,傷如之何!寤寐無為,涕他弟反泗音四滂普光反沱徒何反[15]。

興也。陂,澤障也。董氏曰:「澤水所鍾也。」蒲,水草,可為席者。《説文》曰:「蒲,似莞而褊,有脊,滑柔而温。」荷,芙蕖也。《爾雅》曰:「荷,芙蕖,其莖茄,其葉蕸,其本蔤,其華菡萏,其實蓮,其根藕。」郭璞曰:「荷,别名芙蓉。蔤,莖下白蒻在泥中者。蓮,謂房也。○茄,音加。蕸,音遐。蔤,亡筆反。蒻,音弱。」自目曰涕,自鼻曰泗。○此詩大旨[16],與《月出》相類。言彼澤之陂,則有蒲與荷矣。有美一人而不可見,則雖憂傷而如之何哉?寤寐無為,涕泗滂沱而已矣。

彼澤之陂,有蒲與蕳古顔反,叶居賢反。有美一人,碩大且卷其員反。寤寐無為,中心悁悁烏玄反[17]。

興也。蕳,蘭也。卷,鬢髪之美也。李迂仲曰:「《盧令》『其人美且鬈』,字雖不同,其義則一。」悁悁,猶悒悒也。

彼澤之陂,有蒲菡户感反萏大感反,叶待檢反。有美一人,碩大且儼魚檢反。寤寐無為,輾轉伏枕叶知險反。

興也。菡萏,荷華也。儼,矜莊貌。輾轉伏枕,卧而不寐,思之深且久也。

《澤陂》三章,章六句。

《序》:「刺時也。言靈公君臣**於其國,男女相說,憂思感傷焉。」

陳國十篇,二十六章,一百一十四句[18]。

東萊呂氏曰:「『變風』終於陳靈,其間男女夫婦之詩一何多邪?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男女者,三綱之本,萬事之先也。『正風』之所以為正者,舉其正以勸之也。『變風』之所以為變者,舉其不正者以戒之也。道之升降,時之治亂,俗之汙隆,民之死生,於是乎在。録之煩悉,篇之重复,亦何疑哉!」蘇氏曰:「變風終於陳靈[19],何也?陳靈以後,未嘗無詩,而仲尼有所不取也。」輔氏曰:「《陳風》十篇,男女**泆之詩居其大半,此則游蕩無度,好樂荒**之所召也。」愚按:「變風」終於陳靈,其間詩凡一百二十八篇,以《集傳》考之,男女夫婦之詩,凡六十六篇,不啻居其半也。

[1]「公」原作「氏」,據《毛詩正義》卷七之一及《左傳·昭公八年》文改。

[2]「杞」原作「祀」,據《禮記正義》卷二十一改。

[3]「邁」原作「適」,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4]「蟻」原作「蟣」,據明修本、朱公遷《詩經疏義會通》卷七及毛晉《陸氏詩疏廣要》卷上之上改。

[5]「女」原作「爾」,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6]「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7]「與」原作「以」,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8]「子」原作「予」,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9]「計」原作「肺」,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10]「侜」,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七補。

[11]「堂下」一句,據《毛詩正義》卷七之一,實為孔氏引孫炎語。

[12]「尼」原作「見」,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13]「衷」原作「哀」,據明修本及《左傳·宣公九年》文改。

[14]「與」下,《毛詩正義》卷七之一有「孔寧」二字。

[15]「普」原作「昔」,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16]「大」原作「之」,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17]「烏」原作「鳥」,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18]「百」下「一」字原作「二」,四部叢刊三编本朱熹《詩集傳》同,據朱熹《陳風》各篇篇末注及八卷本改。

[19]「變風」,蘇轍《詩集傳》卷七作「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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