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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卷第六(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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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意得之,但其時世則未可知耳。

豈曰無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賦也。侯伯七命,其車旗衣服,皆以七為節。王介甫曰:「《周禮·司服》所謂『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即《典命》所謂『侯伯七命,衣服以七為節』也。」呂東萊曰:「《周禮》注:『鷩冕七章,衣三章:一曰華蟲,畫以雉,即鷩也,二曰火,三曰宗彝,皆畫為繢;裳四章:一曰藻,二曰粉米,三曰黼,四曰黻,皆以為綉[19]。』」鷩音鼈。子,天子也。○《史記》:曲沃桓叔之孫武公,李迂仲曰:「桓叔生莊伯鱓,鱓生武公稱。」伐晉,滅之,盡以其寶器賂周釐王。王以武公為晉君,列於諸侯。此詩蓋述其請命之意。言我非無是七章之衣也,而必請命者,蓋以不如天子之命服之為安且吉也。輔氏曰:「安謂不杌[20],吉謂無後患。此特以利害言耳,非誠知義命之所在也。」李迂仲曰:「唐劉仁恭嘗謂使者曰:『旌節吾自有,但要長安本色耳。』此詩與仁恭之言無異。」蓋當是時,周室雖衰,典刑猶在。武公既負弑君簒國之罪,則人得討之,而無以自立於天地之間,故賂王請命,而為説如此。然其倨慢無禮,亦已甚矣。輔氏曰:「請命于天子,而敢自謂『豈曰無衣』,不如子之所命,則其辭之悖慢無禮亦甚矣。大率意得志滿者,其辭多如此。」嚴氏曰:「武公有無王之心,而後動於惡。簒弑,大惡也,王法之所不容誅也。彼其請命于天子之使,豈真知有王哉?正以人心所不與,非假王靈則終不能定晉也。此正與唐蕃鎮戕其主帥而代之,以坐邀旌節者無以異。」釐王貪其寶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廢,是以誅討不加,而爵命行焉。則王綱於是乎不振,而人紀或幾乎絶矣。嗚呼痛哉!

豈曰無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於六反兮。

賦也。天子之卿六命。變七言六者,謙也。不敢以當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王介甫曰:「六者,子男之服也。子男之服以五為節,而曰六者,天子之卿六命,與子男同服故也。」燠,煖也。言其可以久也。呂與叔曰:「義理有所未安,雖食不飽,雖衣不煖。」

《無衣》二章,章三句。嚴氏曰:「武公之事,國人所不與也。以《晉世家》考之,初潘父弑昭侯而迎桓叔,欲入晉,晉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晉人共立昭侯子平,是為孝侯。此桓叔初舉而國人不與也。其後曲沃莊伯弑孝侯于翼,晉人又攻莊伯,莊伯復入曲沃,晉人復立孝侯子郄,是為鄂侯。此莊伯再舉而國人又不與也[21]。及鄂侯卒,莊伯伐晉,晉人立鄂侯子光,是為哀侯。此莊伯三舉而國人又不與也。至武公虜哀侯,晋人復立哀侯子小子,是謂小子侯,此武公四舉而國人又不與也[22]。及武公誘小子侯殺之,晉復立哀侯弟緡。此武公五舉,而國人終不與也。最後武公伐晉侯緡,滅之,盡以其寶器賂周僖王,王命武公為諸侯,然後晉人不得已而從之耳。聖人致嚴于名分之際[23],陳成子之事,至沐浴而請討。蓋以人倫之大變,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討之[24]。《無衣》之詩不刪者,所以著世變之窮,傷周之衰也。」呂東萊曰:「以《史記》《左傳》考之,平王二十六年,晉昭侯封成師于曲沃,專封而王不問,一失也;平王三十二年,潘父弑昭侯欲納成師,而王又不問,二失也;四十七年,曲沃莊伯弑晉孝侯,而王又不問,三失也。桓王二年,曲沃莊伯攻晉,王非特不討,反使尹氏、武氏助之,四失也;至是武公篡晉,僖王反受賂,命為諸侯,五失也。以此五失觀之,則禮樂征伐移於諸侯,降於大夫,竊於陪臣,其所由來者漸矣。」愚按:春秋之始,魯惠公以其妾仲子為妻,及仲子沒,平王則使宰咺來歸賵。魯桓公以弟殺兄,及沒,莊王則使榮叔來錫命。周之典禮,皆周之自壞也。歲改月化,下愈陵,上愈替,於是武公篡晉,僖王命為侯,三晉又滅武公之祀,亦得以威烈王之命為侯。嗚呼!司馬公之《通鑑》,固不得不後《春秋》而作也。然以釐王、武公之事觀之,朱子所謂迷先幾者,信矣。

《序》:「美晉武公也。武公始并晉國,其大夫為之請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詩也。」

《序》以《史記》為文,詳見本篇。但此詩若非武公自作以述其賂王請命之意,則詩人所作,以著其事而陰刺之耳[25]。《序》乃以為美之,失其旨矣。且武公殺君篡國,大逆不道,乃王法之所必誅而不赦者。雖曰尚知王命之重,而能請之以自安,是亦禦人於白晝大都之中,而自知其罪之甚重,則分薄贓餌貪吏,以求私有其重寶而免於刑戮,是乃猾賊之尤耳!以是為美,吾恐其奬姦誨盗,而非所以為教也。《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顛倒順逆,亂倫悖理,未有如此之甚者。故予特深辨之,以正人心,以誅賊黨,意庶几乎《大序》所謂「正得失」者,而因以自附於《春秋》之義云。愚按:晉趙盾亡不越境,反不討賊;許世子不嘗藥,《春秋》且不少從末減,皆結正其殺君之罪。況武公篡逆如此,而請命之事反可以為美乎?朱子此論,足以正人心於千載之後,誅亂賊於千載之上矣!然則此義行,而亂臣賊子懼。

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韓詩》作逝肯適我?中心好呼報反之,曷飲於鴆反食音嗣之?

比也。左,東也。噬,发語詞也[26]。曷,何也。○此人好賢而恐不足以致之,故言此杕然之杜,生于道左,其蔭不足以休息,如己之寡弱,不足恃賴,則彼君子者,亦安肯顧而適我哉?然其中心好之,則不已也,但無自而得飲食之耳。夫以好賢之心如此,則賢者安有不至,而何寡弱之足患哉?

有杕之杜,生于道周。彼君子兮,噬肯來遊?中心好之,曷飲食之?

比也。周,曲也。

《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

《序》:「刺晉武公也。武公寡特,兼其宗族,而不求賢以自輔焉。」

此《序》全非詩意。

葛生蒙楚,蘞音廉蔓于野叶上與反。予美亡此,誰與獨處?

興也。蘞,草名,似栝樓,葉盛而細。蔓,延也。予美,婦人指其夫也。○婦人以其夫久從征役而不歸,故言葛生而蒙于楚,蘞生而蔓于野,各有所依託。程氏曰:「葛之生,託於物;蘝之生,依於地,興婦人從君子[27]。」而予之所美者,獨不在是,則誰與而獨處於此乎?

葛生蒙棘,蘝蔓于域。予美亡此,誰與獨息?

興也。域,塋營域也。息,止也。

角枕粲兮,錦衾爛兮。予美亡此,誰與獨旦?

賦也。粲、爛,華美鮮明之貌。獨旦,獨處至旦也。

夏之日,冬之夜叶羊茹反,百歲之後,歸于其居叶姬御反。

賦也。夏日永,冬夜永。居,墳墓也。○夏日冬夜,獨居憂思,於是為切。然君子之歸無期,不可得而見矣,要死而相從耳。張南軒曰:「知其死亡之無日矣,則斷之以百歲之後,庶幾得同歸于丘而已。其亦傷之至也。」鄭氏曰:「言此者,婦人專一,義之至,情之盡。」蘇氏曰:「思之深而無異心,此《唐風》之厚也。」

冬之夜同上,夏之日,百歲之後叶胡故反[28],歸于其室。

賦也。室,壙也。

《葛生》五章,章四句。輔氏曰:「前三章,人情之常也;後二章,唐風之厚也。《大序》所謂『發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禮義,先王之澤也』者,是詩可以當之矣。」

《序》:「刺晉獻公也。好攻戰則國人多喪矣。」

程氏曰:「此詩思存者,非悼亡者。」朱子説見下《序》。

采苓采苓,首陽之巔叶典因反。人之為言,苟亦無信叶斯人反。舍音捨,下同旃之然反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比也。首陽,首山之南也。孔氏曰:「首陽,在河東蒲坂南。」李迂仲曰:「亦名雷首山。」愚按:《集傳》以首為山名,陽為山之南,《春秋傳》亦曰「趙宣子田于首山」。然此詩下章又云「首陽之東」,則似「首陽」二字同為山名。《論語集注》亦嘗指首陽為山名矣,豈泛名其山則曰首山,主山南而言,則又獨得首陽之稱乎?巔,山頂也。旃,之也。○此刺聽讒之詩。言子欲采苓於首陽之巔乎?然人之為是言以告子者,未可遽以為信也。姑舍置之,而無遽以為然,徐察而審聽之,則造言者無所得而讒止矣。彭氏曰:「某氏云:『人之為言不可遽信,則固當舍置。然舍之而不究其實,則讒言猶幸於得中而無所懲,必究其有無之實,則為言者,無所得而自止矣。』」或曰:興也。下章放此。呂東萊曰:「采苓,采苦,采葑,不曰郊野,而曰首陽者,興采聽之當遠也。孔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不輕聽易動,而徐觀其是非,惟遠者能之。」

采苦采苦,首陽之下叶後五反。人之為言,苟亦無與。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比也。苦,苦菜[29],生山田及澤中,得霜甜脆而美。孔氏曰:「苦,所謂堇荼也。」與,許也。

采葑采葑,首陽之東。人之為言,苟亦無從。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比也。從,聽也。

《采苓》三章,章八句。《埤雅》曰:「苓生於隰,葑生於圃,則首陽之巅不必有苓,其下不必有苦,其東不必有葑,則理可以無聽從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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