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辩证法的现实基础(第3页)
“发展”,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当然是指事物渐进过程中的“中断”,即事物由旧的形态“飞跃”到新的形态。就此而言,我们当然可以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和变化所实现的“发展”之中。然而,在论述“关系”的时候,为什么马克思说“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呢?那是因为,“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正因如此,马克思提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23]“关系”,必须是以“我”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我”的自我意识,关系就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离开“我”的事物之间的自在的“关系”,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关系”。同样,真正意义的“发展”,也有其特殊的含义。
真正意义的“发展”,需要有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其一,“发展”主体的自我否定所实现的由旧形态向新形态的“飞跃”;其二,“发展”的主体自觉到自己的“发展”,并通过发展而使自己的存在获得新的“意义”。具有上述两个前提的“发展”,只有人的“历史”。“历史”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过程,是实现人的目的的过程。在“历史”过程中,人以自己的生活活动去实现自己的生活目的,把不会主动满足人的要求的世界变成满足人的要求的世界,也就是把不符合人的理想的现实变成人所要求的理想的现实。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过程中,人不断地使自己的生活获得了新的“意义”,从而实现了人自身的“发展”。
由人的“历史”活动所实现的人自身的“发展”,是一种超越了其他所有存在物演化方式的特殊方式。这就是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然而,“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24]人类的生产活动开创了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的“历史”。
“历史”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它的特殊性是在于,人是自身存在的“前提”和“结果”。马克思说,“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人才成为人。但是一旦人已经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25]。在这里,马克思精辟地阐发了人作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和“结果”所构成的“历史”的内涵。简要地分析马克思的论述,会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人的“历史”和“发展”的理解。
人类作为物质世界链条上的特定环节,是“自在”的或者说“自然”的存在,人类的产生是自然演化的结果,物质世界是人类存在的前提和根据。正因如此,马克思认为,“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人才成为人”。
然而,人类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又是“自为”的或者说“自觉”的存在,人类是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而实现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提出,“一旦人已经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历史”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真正“前提”。
上述的“正题”和“反题”表明,需要从“合题”去理解人的存在:作为“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人类统一于物质世界,物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和前提,人类永远是“自然”的存在;作为“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人的存在又只能是自己创造自己的过程,人类的历史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和前提,人类永远是“超自然”的存在;作为既“自在”又“自为”、既“自然”又“自觉”的存在,人类以自己的历史活动而实现“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并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
其次,马克思的论述启发我们深刻地理解“历史”是怎样的过程。
人作为“历史的经常前提”,总是“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他们的历史活动总是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代人创立的历史条件。就此而言,“历史条件”又成为人们创造历史的“前提”,而每代人又都是作为历史的“产物”和“结果”而存在。这样,人们的历史活动就不是“随心所欲”的,人们的历史活动的结果总是表现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历史的“发展”成为人的“发展”的前提。
作为“前提”的“历史条件”,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两大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26]。同时,作为“前提”的“历史条件”还包括种种“文化条件”。人类的语言是历史文化的“水库”,历史的文化积淀去占有个人。人们使用语言,就是被历史文化所占有。语言的历史变化,规定着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因而也就体现着人的历史性变化和规范着人的历史性发展。然而,人作为“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人又获得了创造历史的现实条件和现实力量,并凭借这种现实条件和现实力量去改变自己和自己的生活世界,实现历史的进步,并为自己的下一代创造新的“历史条件”。因此,人们又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人们自己是自己的历史的“前提”,历史就是追求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过程,历史就是实现人的自身发展的特殊方式。马克思的作为历史的内涵逻辑的辩证法,正是理论形态的人的历史的辩证法。
[2]同上书,第307-308页。
[3]同上书,第308页。
[4][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90页。
[5]同上书,第194页。
[6]《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8-311页。
[7]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31页。
[8][法]科尔纽:《马克思的思想起源》,王谨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75页。
[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10]《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
[11]同上书,第160页。
[12]同上书,第186页。
[13]《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
[14]同上书,第183页。
[15]同上书,第187页。
[16]参见《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
[17][美]杜布赞斯基:《遗传学与物种起源》,谈家桢译,科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288、289页。
[18]参见陈明远:《语言学和现代科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3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
[20]同上书,第81-82页。
[21]同上书,第82页。
[22]同上书,第82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
[24]同上书,第67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45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