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代辩证法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范畴(第2页)
对于上述的理解与做法,我想提出以下问题,以深化对科学与哲学相互关系的辩证理解。
首先,哲学是科学的延伸,还是对科学的超越?如果是前者,上述的理解和做法是无可非议的;如果是后者,就需要重新思考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它集中而深刻地表明了哲学的研究对象和理论性质,即:哲学既不是离开对思维的反省而去探索关于存在的认识,也不是脱离对存在的追究而去考察关于思维的规定,而是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对象,研究思维与存在统一的种种前提和根据等问题,为人类不断地深化对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提供世界观层次的理论支持。
与哲学理论不同,科学理论虽然内在地蕴含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但它并不去追究诸如思维为何能够表达存在,思维所表达的存在是不是自然的存在,思想的客观性如何检验与证明,概念的运动怎样反映存在的运动,思维主体的知情意在反映存在的过程中如何统一,科学的发展怎样变革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哲学所关注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科学研究是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当作“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10],去探索和表达自然的、社会的、思维的以及整个世界的运动规律,并把思维关于对象(包括以思维为对象)的规定直接地作为对象本身的规定性而予以描述和解释。如果科学家也去反思理论思维的前提即探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那么他就不是在从事具体科学研究,而是进入哲学思考了。实际上,由于科学家在科学研究活动中总要超越关于对象的思考而深究思维是否以及怎样表达了存在,因此,他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某种哲学理论的指导,或者通过自己对理论思维前提的反思而形成某种独创性的哲学理论。但是,在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中,他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和哲学研究是两种不同的活动,而不是一种性质的活动。
这表明,哲学概括科学成果的根据,并不是研究领域上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而在于它们所提出和探索的问题具有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性质。大家知道,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矛盾运动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表达,哲学界普遍关注的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协同学、突变论、耗散结构论、人工智能等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以整个世界为对象;而自然辩证法、认识辩证法、思维辩证法、历史唯物论和美学等,更不用说数学哲学、天文哲学、法哲学、管理哲学等,在某种意义上却都是以“特殊领域”为对象。那么,为什么前者属于科学理论,而后者属于哲学理论呢?这就是因为,前者所提出和探索的是关于研究对象的规定性问题,而不去追究其理论研究和理论成果中所蕴含的理论思维的前提问题;与此相反,后者则以前者所蕴含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对象,专门探究理论思维的种种前提。
按照这样的理解,在科学理论和哲学理论之间就存在着一条如丹皮尔在其所著《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中所说的“逻辑的鸿沟”,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就不是直接地把科学范畴“提升”为哲学范畴,把科学理论“引进”哲学体系,用科学成果“更新”哲学原理,而是把科学理论成果作为哲学再思想、再认识的对象,探索科学成果所蕴含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使之成为人类重新理解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世界观理论。显然,这种方式的哲学概括,就不是对科学的延伸,而是(只能是)对科学的超越。
其次,哲学是科学成果的泛化,还是对科学成果的反思?这是第一个问题的逻辑引申。
从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去理解和对待科学与哲学的关系,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就是把特殊性的认识成果概括为一般性认识成果,即科学成果的泛化。这种一般性的或泛化了的认识成果,提供给人类的仍然属于“是什么”和“怎么办”这两大类科学问题,即陈述关于思维对象(包括思维作为对象)的各种知识,并以这些知识性的理论内容为基础而规范人们行为方式和行为准则。其结果是,提升和引进到哲学理论之中的科学成果并没有获得哲学理论性质。
对科学成果的哲学超越,则要求以反思的方式概括科学成果。哲学对科学成果的反思,不是一般地把科学成果作为再思想、再认识的对象(科学家也总是把已有的科学成果作为再思想、再认识的对象,揭露科学成果与新的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以及科学成果自身内在的矛盾,从而推进科学的发展),而是从哲学层面向反思对象提出问题。这种哲学层面的问题包括:在科学成果中蕴含着怎样的研究方法、概念框架、解释原则和价值观念?它从何种角度推进了哲学对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它怎样变革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它表达着怎样的时代精神,并要求哲学怎样反映和表达、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哲学如何形成新的统一性思想并重构自己的范畴体系,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如此等等。
这种对科学成果的反思,不仅意味着哲学对科学的超越,即把科学成果转化为哲学理论,而且意味着哲学的自我超越,即随着科学的发展变革自身。恩格斯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也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11]。我们应该从超越科学和哲学自我超越的双重意义上去理解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
科学史表明,科学的发展总是表现为科学发展的不平衡性,某种科学理论的划时代发现,总是突出了人类用以理解和把握世界的某种认识成分。它的璀璨夺目的光芒,使得其他的认识成分(部分、方面、环节)在特定的时期内相形见绌、黯然失色。由此而引发的连锁反应,首先是吸引各门科学都试图运用这种认识成分(或认识方式和认识方法)来研究自己的对象;其次是哲学家们也试图以这种被科学家普遍运用的认识成分去重构关于理论思维前提的哲学理论;最后则是由于哲学的世界观层次的理论总结而变革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使整个人类对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发生重大改变。对此,莫尔顿?怀特做过这样的描述:“在十八世纪牛顿物理学胜利的时代,机械学成为学问之王;十九世纪黑格尔的历史和达尔文的生物学占有同样的重要地位;到那一世纪的末期,心理学大有主宰哲学研究的希望……”[12]20世纪以来的相对论、量子论、系统论,以及自组织理论等,可以说都引起了与怀特所描述的同样的轰动效应和连锁反应。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能否直接地把20世纪以来的这些引起轰动效应和连锁反应的科学成果“提升”、“引进”、“更新”自己的哲学理论呢?我认为,这需要首先考虑科学成果及其所提供的崭新的认识成分对哲学可能引起的正负两种效应:一方面,由于哲学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去反思科学成果,揭示和阐发它所蕴含的变革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哲学意义,从而实现哲学对科学的超越和哲学的自我超越;另一方面,如果哲学未加反思地、片面地夸大科学成果所提供的认识成分,并从这个被夸大了的认识成分出发去构筑某种具有极端倾向的哲学理论体系,而一旦“把认识的某一特征、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这种哲学就成为唯心主义哲学。[13]后一种情况在哲学史上和在当代哲学中都是屡见不鲜的。因此,在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中,必须坚持以唯物主义为基础的反思原则,既要敏锐、切实、深刻地从科学成果中概括出其蕴含的变革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哲学理论内容,又要辩证地对待科学成果及其所提供的认识成分,防止简单地予以“提升”、“引进”和“更新”。
要从哲学层面深刻地反思和辩证地对待科学成果及其所提供的认识成分,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体系,为把现代科学成果转化为哲学理论提供坚实的哲学范畴之网。每个时代的科学理论,包括现代科学理论,就其直接的哲学意义而言,都是提供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新的认识成分。对科学成果的哲学概括,实质上是把科学成果所提供的认识成分转化为哲学所揭示的较科学认识更深层次的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具体环节。因此,已有的哲学概念框架直接地制约着对科学成果的反思和概括。作为合理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概念发展体系,它是以唯物论为基础,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从抽象到具体地展现思维向客体接近的哲学范畴之网。它用这个内容极其丰富的、历史地扩展和深化的范畴之网,展现人类已经形成的认识系统、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辩证联系和辩证发展,从而为概括新的科学成果、吸收新的认识成分、提炼新的认识方法、形成新的哲学范畴提供一个坚实的哲学概念框架。新的科学成果中表征时代思维水平的方法论内容及其哲学概括在这个辩证联系和辩证发展的范畴之网上,就不是以一个被片面夸大了的认识成分存在、而是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具体环节。这样概括的结果,又会引起原有哲学概念框架的变革,形成哲学理论的自我超越。
第二,对语言的辩证理解。
现代哲学的“实践转向”与“语言转向”,从哲学发展的逻辑上看,是针对近代哲学“认识论转向”所形成的抽象的主—客二元对立,即针对近代哲学以超历史的、抽象的主—客关系去回答思—存关系问题,而诉诸人的现实存在。这就是由超历史的存在向历史性存在的转化,也就是现代的“生存论”转向。这种转向,使当代的辩证法理论获得了丰富、具体的理论内容。
但是,在关于现代哲学的研究中,人们一直较少注重对其辩证法思想的研究,尤其是对于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更少挖掘其辩证法思想。在我看来,由于“语言转向”诉诸人的文化多样性存在,展现了文化的内在矛盾,并从这种矛盾中探索人的存在方式,因而具有值得深入探讨的辩证法思想。
现代西方哲学的突出特征之一,是高度重视从哲学上研究语言。它们认为:虽然世界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但世界却在人的语言之中(人只能在语言中表述世界);语言既是人类存在的消极界限(语言之外的世界是存在着的无),又是人类存在的积极界限(世界在语言中对人生成为有);正是在语言中才凝聚着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真与善的深刻矛盾,才积淀着人类思维和全部人类文化的历史成果。因此,语言成为现代哲学反思的对象。
对于“语言”本身,现代西方哲学的各主要流派有迥然不同的理解。应当说,正是这种不同理解,揭示了语言的内在矛盾,揭示了以语言的存在方式而表现的人的内在矛盾,从而为当代辩证法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内容。
科学哲学认为,只有科学才是人性的最高表现和最高成果,只有科学理论(科学语言)才是构成人类活动支撑点的真理性认识。因此,逻辑实证主义试图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去改造哲学,并把哲学归结为科学的逻辑。自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以来,包括库恩、拉卡托斯的历史主义,又把科学哲学的视野集中在科学知识增长问题上。瓦托夫斯基则认为,科学哲学的真正使命并不是建构科学理论的逻辑模型或历史模型,也不是提供科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而是要批判性地反思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对科学理论的概念框架做出深层的哲学解释。为此,科学哲学就必须超越科学对自身的理解,而达到对科学理解的理解,即对科学的人文学理解。在常识概念框架、科学概念框架和哲学概念框架的交互作用和相互转换中去把握人性的统一性,又在人性的统一性中实现对其最高表现——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从而使哲学成为沟通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桥梁。
文化哲学家卡西尔提出,不应该从实体性的角度,而应该从功能性的角度去理解人性,因此,在对人性的理解中,必须用活动的统一性去代替结果的统一性,用创造过程的统一性去代替产品的统一性。这样,就可以用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人性的圆周”。作为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的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和历史,就成为人的普遍功能的“同一主旋律的众多变奏”,从而使我们把人的全部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卡西尔的文化哲学向我们说明:人与动物虽然生活在同一个物理世界之中,但人的生活世界却是完全不同于动物的自然世界的;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就是人不断解放自身的历程。这样,卡西尔就不仅把文化视为人与世界统一的中介,而且把人的世界归结为文化的世界。
卡西尔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超越物理自然世界的“文化世界”,自海德格尔以来的存在主义,特别是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则进一步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意义世界”。海德格尔认为,哲学一直在探索“如何理解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近代以来的哲学,更把哲学变成关于如何理解存在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但是,由于我们总是已经活动在对存在的某种领悟之中,因此,真正的问题在于“理解”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伽达默尔进一步提出:人作为历史性的存在,不是个人占有历史文化,而是历史文化占有个人;不是个人选择某种理解方式,而是理解构成人的存在方式;理解首先不是个人的主体意识活动,而是历史文化进入个体意识的方式。理解作为历史文化对个人的占有和个人正在展开的可能性,它实现为“历史视野”与“个人视野”的融合。这就是“意义世界”。
科学哲学把自然与精神的抽象对立扬弃为“科学世界”中的思想与实在的统一;文化哲学则把科学世界中的人性实现扩展成人性活动的圆周,构成扬弃人与自然抽象对立的“文化世界”;哲学解释学进而从历史文化对个人的占有出发,以理解作为人的存在方式而提出“意义世界”。现代哲学在其发展的进程中愈来愈深入而具体地显现了人类存在的三重时—空世界: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同其他存在物一样生存于“自然世界”;人作为超越自然的社会存在物,生活于自身所创造的“文化世界”;人作为社会—文化存在物,既被历史文化所占有,又在自己的历史活动中展现新的可能性,因而生活于历史与个人相融合的“意义世界”。这样,现代哲学在它的“语言学转向”中愈来愈凸显了波普尔所说的作为语言文化世界的“世界3”。
“语言学转向”的出发点表明,它是以倒退的形式而推进了哲学的自我认识。古代哲学离开对人类意识的反省,单纯地从认识客体出发去寻求世界的统一性,因此它所能达到的只是一种素朴的实在论或“野蛮的”理念论。近代哲学则把古代哲学对万物本原的追究倒退回对人类意识的认识论反省,从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中去寻求二者的统一性,因此,它以倒退的形式而自觉地提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则又把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反省倒退回对人类语言的文化批判,从人类文化的多样统一性中去寻求人的自我理解,因此,它以倒退的形式把思维与存在统一的诸种中介环节凸显出来,并使之成为批判反思的对象。
被称作“分析运动”的语言分析哲学,与始于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是部分地交织在一起的,这主要表现在,它们都把传统哲学的“狂妄”和“虚妄”归之为对语言的各种形式的歪曲和误用,都认为哲学的使命不是扩大关于事实的知识领域,而是要增加对事实以及关于事实的知识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和科学哲学都是把哲学的前提批判视为通过语言分析而达到哲学的自我“治疗”。由此可见,语言分析哲学和科学哲学在其根本的哲学旨趣上,都是通过对语言的分析而达到“拒斥形而上学”的目的。
在语言分析哲学家看来,传统哲学的根本弊病,是企图“穿过语言”而达到对自在之物或绝对者的认识。这种根本错误导致了思维上的各种严重错误。因此,语言分析哲学家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分析人的思想、分析人们理解和接受这个世界或互相交流的概念的最好办法,就是研究它们的实际应用”[14]。这样,语言分析哲学就改换了哲学的研究主题以及研究这些主题的方式,把“哲学的技术问题”即对语言的分析提升为哲学的中心问题。
在语言分析哲学看来,哲学的任务是阐明人类通过其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科学、艺术、宗教、伦理等)而形成的概念系统和命题系统,而哲学的这种“阐明”活动是根据概念知识借以表达的语言去阐明这些系统,因此语言的阐明就成为哲学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任务。语言分析哲学所提出的这个任务,把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推向了一个更深刻的层次。它赋予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以确定的对象系统,并赋予这种语言层面的批判以一套专门化的技巧和一套明晰化的“话语方式”,从而使哲学的各种形式的关于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原理”的实质性内容得以凸显出来。
语言分析哲学考察语言与现实关系的指称理论,考察语言交流及其与一般文化关系的语言行为模式理论,考察语言结构与思维运演关系的自然语言分析理论等,都把语言作为中介性的存在而试图消解思维与存在的抽象对立。分析哲学的这种努力,展现了语言的多侧面的内在矛盾,为当代辩证法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内容。
理解的可能性条件首先是人的理解能力。那么,人的理解能力究竟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表现了哲学解释学的文化批判的显著的历史感。解释学认为,人的理解能力,就是历史给予人的延续历史的能力。这种能力首先是表现在理解的主体总是处于由历史而来的“前理解”的存在之中,也就是处于人类历史的文化积淀之中。这种由历史而来的“前理解”或历史的文化积淀,构成“理解”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因此,历史的可能性,在于人的历史性。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5]在马克思所说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中,既包括物质条件和一般文化条件,也包括解释学所说的“前理解”的条件。“前理解”即是理解的前提。正因为哲学解释学要求自己回答的是“理解”的可能性条件,而不是康德所要求回答的“认识”的可能性条件,所以,解释学不满足于康德所提供的“先验统觉能力”和“先验范畴”,而把自己的探索诉诸储存历史文化的“水库”即语言。
语言保存着历史文化的积淀,历史的文化积淀由语言去占有个人。因此,使用语言,就是理解历史文化、理解历史和理解人自身过程的发生。语言的历史变化,规定着人的“前理解”,因而也就体现着人的历史性变化和规范着人的历史性发展。人从属于历史,也就是从属于语言;人只有从属于语言,才能实现自我理解和相互理解。由此,哲学解释学对语言、人、人的存在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种新颖的看法,即:人创造了语言,但人却从属于语言;人所创造的语言不是人的一种工具,而是人自己的存在方式。从这个角度看,就不是人在“使用”语言,而是语言构成人的“存在”。海德格尔所说的“语言是存在的寓所”,伽达默尔所说的“能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等,就其真实意义而言,都是对这种观点的不同形式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