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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主义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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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扬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辩证法,从而形成“合理形态”的实践辩证法,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标志,也是它的最重要的理论内容。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辩证法的立足点,是人的思维“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即人类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全部矛盾关系,以及所有这些矛盾关系的展开与发展,都植根于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之中。离开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仅仅从“思维”或“存在”出发去看待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会或者像旧唯物主义那样不懂得思维在实践的基础上所实现的对存在的能动的、否定的统一,或者像唯心主义那样把思维对存在的否定的、能动的统一描述为思维的抽象的自我运动。因此,只有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出发,达到对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实践论批判,才能全面地、合理地、发展地揭示出由现实的人对现实的世界的否定性统一所决定的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关系,使辩证法理论获得合理形式。

传统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分别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因而始终僵持于“本原”问题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并以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去说明二者的统一。由于旧唯物论以自然为本体,只是从被动的观点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取消了人的能动性,因此它所坚持的是一种单纯的、自在的客体性原则;由于唯心论以精神为本体,只是从能动的观点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性,因此它所坚持的是一种单纯的、自为的主体性原则。这样,旧唯物论和唯心论就不仅固执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而且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它们把这种本原问题上的抽象对立和思维方式上的互不相容扩展到全部哲学问题,就使它们自身成为片面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形而上学的哲学理论。

近代以来的西方哲学,在自觉地提出和探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地推进了对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的理解。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德国古典哲学,则试图克服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扬弃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以新的思维方式去开拓新的哲学道路。这种探索的积极成果就是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它要求从主体的活动出发去体认自然与精神、客体与主体的交互作用,阐发其间的辩证转化。这种探索的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就是黑格尔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概念是自在的客观世界对自为的主观世界的生成,即外部世界转化成思维规定;同时,概念又是自为的主观世界对自在的客观世界的生成,即以观念的形态构成思维中的客观世界。自在的自然与自为的精神、单纯的客观性与单纯的主观性统一于自在自为的概念世界之中。

概念作为自然与精神双向生成的中介,它既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和解,又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所以它首先是具有客观意义的主观目的性,即以“真”为根基的“善”的要求。这种“善”的要求是在思维中所达到的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它通过概念的“外化”、“对象化”即外部现实性活动而生成人所要求的世界。列宁说,在黑格尔逻辑学的概念论中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19]这个萌芽,就在于黑格尔对概念的实践理解中,具有把实践活动作为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统一的中介,并通过这个中介来说明世界对人的生成的天才猜测。正是这种天才猜测使黑格尔哲学成为“聪明的”,即辩证的唯心主义理论。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仅仅把概念作为客观主观化和主观客观化的中介环节,以概念自身的生成和外化去实现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真与善的统一,就把概念发展变成了“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对置、自我运动,从而也就把人与世界的现实的辩证关系神秘化了。因此,马克思尖锐地指出,“黑格尔认为,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在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维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他以为他是在通过思想的运动建设世界;其实,他只是根据绝对方法把所有人们头脑中的思想加以系统的改组和排列而已”。[20]这就要求必须把被黑格尔哲学神秘化了的概念辩证法扬弃为实践辩证法的内在环节,不是用概念的辩证运动去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而是用人类的实践活动去解释概念的辩证发展。

概念规定作为实践的内在环节,它既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规律性认识的结晶,又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目的性要求的体现,因而它才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正是在这种统一中,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才熔铸成人给自己构成的客观世界的图画,才升华出人在观念中所创造的、要求世界满足自己的、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新客体。而所谓概念的“外化”、“对象化”,在其现实性上,也只能是实践作为外部现实性活动,把观念中的新客体(概念规定)转化成现实的新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劳动产品)。因此,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所谓“现实的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活动中发展自身的人;“感性的活动”,就是这种“现实的人”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实的世界”,则是“现实的人”的“感性的活动”的对象。这样,贯穿于全部哲学史、并在近代哲学中被明确地提出来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就在马克思的“实践转向”中获得了现实性: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世界之间的、历史地发展着的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世界之间的、历史地发展着的关系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最切近、最本质的基础是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是一个辩证的、历史的发展过程,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所蕴含的全部矛盾关系,都植根于人类的存在方式——实践活动——的辩证本性,都展开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因此,只有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出发,达到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实践论理解,才能合理地提出和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以实践论的观点去看待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我们就会懂得,在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思维反映存在而又创造存在、思维肯定存在而又否定存在,从而使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实现为动态中的统一、发展中的统一。因此,哲学自身也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发展的而不是凝固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在马克思的“实践转向”中,既是以存在对思维的本原性的唯物主义为基础去解释思维和存在的相互关系的发展,又是以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的辩证法为内容去解释思维和存在的历史的统一。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实现了唯物论基础与辩证法内容的统一,它才成为科学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

马克思的“实践转向”以实践自身的矛盾性为基础,深刻地揭示了现实世界的二重化、人类自身的二重性和社会历史的二象性,从而真正地建立了恩格斯所说的“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哲学理论,构成了合理形态的实践辩证法理论。

从实践的观点去看待人及其与世界的关系,我们还会发现,实践活动不仅造成了现实世界的二重化,也造成了人类自身的二重性。人类作为物质世界链条上的特定环节,是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人类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则是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这就是人类自身的二重性。在实践活动中,人以自身的“物质自然”、“感性存在”,并通过“感性活动”的中介,去改变“感性存在”的世界。但是,无论是人的“感性存在”、人的“感性活动”,还是“感性活动”的对象,又都是人类自己实践活动的产物。这又是人对自然的“超越性”。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和超越性,人类存在的现实性与理想性,人类生活的个体性与整体性,构成了人类自身存在的矛盾性,构成了人与世界关系的矛盾性,构成了人类自我意识到的人与世界关系的辩证法。正是从实践的观点去看待人及其与世界的关系,马克思合理地揭示了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辩证法。

从实践的观点去看待人及其与世界的关系,特别重要的是解决社会历史的二象性问题。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2]。然而,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又不是随心所欲的,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历史又表现为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过程,表现为制约和规范人们的创造活动的历史规律。那么,到底是人的活动决定历史,还是历史决定人的活动?正是在社会历史的二象性问题上,不仅是唯心主义哲学,而且包括全部旧唯物主义哲学,都陷入了无法解脱的“二律背反”,并做出了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回答,即用“社会意识”去解释人们的“社会存在”。这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23]而正是在旧唯物主义陷入“二律背反”并由此而导向历史唯心主义的地方,马克思以实践的观点做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回答,为辩证法提供了最为丰厚的理论内容,并为整个现代哲学开拓了正确的发展道路。

人作为“历史的经常前提”,总是“前一个过程的结果”,他们的历史活动总是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历史条件。因此,人们的历史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人们的历史活动的结果表现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他获得了创造历史的现实条件和现实力量,并凭借这种现实条件和现实力量去改变自己和自己的生存环境,实现社会历史的进步,为自己的下一代创造新的历史条件。因此,人们又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就是追求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过程。现实的人既是历史的前提又是历史的结果。他作为历史的结果构成新的历史前提,他作为历史的前提又构成新的历史结果。人作为历史的前提与结果的辩证运动,就是人及其历史的辩证法。

人类的实践的存在方式,构成了人与世界之间的独特的否定性的统一关系。这种人与世界之间的否定性的统一关系,构成了世界的二重化和历史的二象性,体现了人类自身的二重性。人在否定世界现实性的历史活动中创建自己所要求的理想的世界,这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对立统一的辩证法,这是实践活动自己运动的辩证法,也是人类自我发展的辩证法。马克思的“实践转向”正是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出发构建了“合理形态”的辩证法。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691—6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列宁全集》第55卷,3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6]同上书,151页。

[7]同上书,122页。

[8]同上书,274页。

[9]同上书,235页。

[10][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17—1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11]《列宁全集》第55卷,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2]同上书,77页。

[13]《列宁全集》第55卷,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5][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9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16]《列宁全集》第55卷,2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08、2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8]《列宁全集》第55卷,3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9]参见《列宁全集》第55卷,159—1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参见[法]科尔纽:《马克思的思想起源》,5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18—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5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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