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雷锋锐意进取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第2页)
(二)雷锋的自律意识表现在经常性地开展自我批评
组成集体的每个个体,都不一定是完美的,都有缺点和错误,这些缺点和错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着集体的利益,影响着集体力量的发挥。所以,为了使集体中的成员更加完善、更加协调一致,减少彼此之间的矛盾,需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雷锋非常注重批评与自我批评。雷锋在1959年10月的一篇日记中谈到开展思想斗争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说:
一、加强修养,努力学习团纲、团章和有关团员修养的书籍,处处听党的话;坚决地、无条件地做党的驯服工具。
二、把自己的全部力量献给党的建设事业,在生产中,一定完成任务,一红到底,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三、虚心向群众学习,并以团员的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前进。
四、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经常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在支部的直接领导、监督下,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
“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也是雷锋集体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雷锋的自律意识表现为经常地提醒自己从大局着想。它也是团结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所必不可少的。雷锋深刻地理解自律对于团结互助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的意义,所以,他非常注重对自身的自我约束,1959年12月8日雷锋在日记中谈及自律:
一个革命者,当他一进入革命行列的时候,就首先要确立坚定不移的革命人生观。……树立这样的人生观,就必须培养自己的思想道德品质,处处为党的利益,为人民的利益着想,具有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风格。……要能够为党的利益,为集体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否则就是个人主义者,是资产阶级的人生观。
从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集体的利益出发,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是雷锋自律精神产生的根源。雷锋的自律意识产生的基础就是处处为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集体的利益着想,也就是从大局着想,大公无私。
(三)雷锋的自律意识表现出的高度的自我修养
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必定会出现认知的误差,出现彼此的误会。这种误会处理不好必然会产生矛盾,这种矛盾会直接影响到集体的利益,影响集体力量的发挥。那么怎样正确对待这种误会呢?当别人误会自己的时候,一般人的反应就是生气,不服气,乃至于吵架、对着干,更有可能发展为仇恨。雷锋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表现出高度的自我修养意识。雷锋在1962年7月29日的日记中写道:
今天,指导员找我谈话。他说:“雷锋同志,你从3月份离开连队到下石碑山单独执行运输任务,工作很积极,政治责任心强,任务完成得很出色,安全行车四千多公里没发生事故,同时还给人民群众做了很多好事。这很好,要继续发扬……不过,现在有人反映,说你和一位女同志谈情说爱,是否有这么回事呢?你好好谈谈。”
从内心往外说,我没有和哪个女同志谈情说爱。指导员提出这个问题,我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风从何起。首长经常教育我们,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违法乱纪。这些话,我永远也不能忘记,坚决不会明知故犯。
我想:自己年轻,正是增长知识的好时候,应该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还这样想过:我是在党哺育下长大成人的,我的婚姻问题用不着自己着忙……
现在,有同志说我谈情说爱,没有任何根据,完全是误解。我是个共产党员,对别人的反映和意见不能拒绝,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五的正确,也要虚心接受。现在有的同志还不了解我,冤枉了我,使我受点委屈。这也没什么,干革命就不怕受委屈。“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没有这回事,就不怕人家说。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事情总会清楚的,让组织考验我吧。
雷锋对待别人的误会、受委屈的态度就是:不怕受委屈,自己没做不怕别人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因为这样,雷锋所到之处,都受到人们的欢迎,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矛盾和冲突,只要有他在,人们之间的关系就那么的“和谐”,就充满了人间的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这样做的话,我们的社会就会是一个非常和谐的社会。
(四)雷锋的自律精神基于对个人和集体关系的正确认识
每一种思想都有其产生的根源。雷锋的自律精神是基于对个人与集体关系的正确认识上的。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难免发生矛盾,这种矛盾,有的可以缓和、化解,有的则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冲突。雷锋的集体主义思想,也反映在对个人力量和集体力量的科学认识上。基于此,才能有雷锋正确地处理个人和集体利益关系的认识和行动。雷锋多次在自己的日记中提及关于个人和集体关系的认识,他认为,如果没有集体的利益,就没有什么个人的利益。1962年6月25日,雷锋在日记中是这样写的:
我听有些人说:当兵不合算,挣不到钱,不如在家种二亩自留地,既有花的,又有吃的……
我认为这种人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认识不足。俗话说:“大河涨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同样地,只有集体利益富裕了,个人利益才能得到满足,如果没有集体的利益,哪还有什么个人的利益呢?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对个人和集体的关系认识不清,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处理问题时就会给集体造成不利。1962年6月28日,雷锋在日记中写道:
有些人对个人和集体的关系认识不清,因此做工作、办事情、处理问题等,只顾个人,不顾整体。这样,就会给革命造成损失,给集体造成不利。我觉得正确认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强调,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即个人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雷锋认为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时刻都要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1962年6月30日,雷锋在日记中写道:
我认为,一个革命者,要树立牢固的集体主义思想,时刻都要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还要坚决打消个人主义,因为个人主义对革命不利,对集体有损害。个人主义好比大海中的孤舟,遇到风浪,一碰就翻。集体主义好比北冰洋上的原子破冰船,任凭什么坚冰都可以摧毁。我认为坐在小舟里摇摇晃晃不好,还是坐在原子破冰船上乘风破浪一往无前为好。
雷锋说:“只有集体利益富裕了,个人利益才能得到满足,如果没有集体的利益,哪还有什么个人的利益呢?”雷锋还说:“个人主义好比大海中的孤舟,遇到风浪,一碰就翻。集体主义好比北冰洋上的原子破冰船,任凭什么坚冰都可以摧毁。”总之,个人力量离开集体将一事无成。
三、雷锋团结、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
集体主义精神是雷锋团结互助合作精神的集中体现。雷锋把集体、党和人民的利益永远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放在个人得失之前,正确地把个人利益融合在集体利益之中。雷锋作为新中国成立之初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他的思想必然带有那个时代的历史痕迹。雷锋的团结互助合作精神,在那个历史年代集中地体现在集体主义精神上。我们在学习和研究雷锋精神的过程中发现,雷锋的日记和事迹充满了集体主义精神。雷锋那有记载的短短几年的日记中,处处闪烁着集体主义思想的光芒。
(一)个人必须融入集体之中才有力量
雷锋的集体主义精神是基于对集体力量作用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的。雷锋在他的日记中曾经多次谈到集体力量的意义。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是许多个体的统一。雷锋说过的“螺丝钉”精神,其中也包含了对集体主义合作精神生动而形象的比喻。“螺丝钉”的比喻是精辟而深刻的,它形象地阐明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辩证统一关系。雷锋在日记中写道:
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正像细胞和人的整个身体关系一样。当人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身上的细胞不可避免也要受到损害。同样地,我们每个人的幸福也依赖于祖国的繁荣,如果损害了祖国的利益,我们每个人就得不到幸福!
雷锋时时处处都以党、人民和祖国的利益为重,把帮助别人看作是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在1959年10月的日记中雷锋这样写道:
1958年入厂时候,我只是一个抱着感恩的思想埋头苦干的工人,在生产上只能做到完成自己的任务和达到每天的定额。
后来,在党的教育下,特别是受到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全国人民冲天干劲的鼓舞,才使我的思想和眼界变得更加开阔和远大,才使我的干劲越来越高涨。由于党的教育,我懂得了这个道理: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一个人先进总是单枪匹马,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
在这段日记中,雷锋谈到了“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一个人先进总是单枪匹马,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的集体力量的重要性。一个人的力量的确是很有限的,就像一朵花不能打扮出美丽的春天那样。在1960年3月的日记中,雷锋再次强调了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