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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唯物史观的几点思考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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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所做的乃是要重申十八世纪历史自然主义的基本原则,即历史事件都有自然的原因这一原则。他无疑地是以一种不同的态度重申了这一原则的。他的思想谱系中那黑格尔的一面,使它有权在自己的怀里带有“辩证”这个名词。他如此强烈地坚持的那种唯物主义并不是通常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它是“辩证唯物主义”。这种差别并不是不关重要的;但是它也一定不能加以夸大。辩证唯物主义仍然是唯物主义。因而马克思就是在变黑格尔辩证法的魔术,其全部的要点是这样的:黑格尔已经和十八世纪的历史自然主义宣告决裂了,而且确乎是除了以部分的方式而外并不曾成就过、但是无论如何却曾要求过有一部自律的历史(因为一部除了逻辑必然性的权威而外不承认有任何权威的历史,便可以无愧于要求自律这一称号);而马克思却又回到这种要求上来,并且把黑格尔已经宣布从自然科学的管辖之下解放出来了的历史学,又一次隶属于自然科学的管辖之下。[9]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表明,他们比黑格尔更重视历史科学。至于类似于柯林武德提出的问题,恩格斯同样也早已做了回答。他在1891年11月写给施米特的信中指出:

黑格尔的辩证法之所以是颠倒的,是因为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应当是“思想的自我发展”,因而事物的辩证法只是它的反光。而实际上,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

如果把马克思的从商品到资本的发展同黑格尔的从存在到本质的发展作一比较,您就会看到一种绝妙的对照:一方面是具体的发展,正如现实中所发生的那样;而另一方面是抽象的结构,在其中非常天才的思想以及有些地方是极为正确的转化,如质和量的互相转化,被说成一种概念向另一种概念的表面的自我发展。这类例子,还可以制造出一打来……[10]

从这里可以看出,恩格斯所阐述的,是再明确不过的了。至于柯林武德说马克思“忽略”了第三项,本是一个十分可笑的说法。我们知道,按照马克思的思想体系,这个“第三项”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再回到实践(关于自然的实践和关于社会的实践)。柯林武德的上述这些说法,无非是把本已十分清晰的理论重新弄得混乱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不少人很关注恩格斯晚年的著作和言论,这是无可挑剔的。但是,恩格斯晚年关于唯物史观的许多精辟论述,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一点,应当引起关注唯物史观历史命运的人们的注意。我们仅仅从恩格斯在19世纪90年代写给他人的一些书信中,就可以看到他是怎样坚定地捍卫着唯物史观的尊严,是怎样反复阐明唯物史观的真谛的。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个领域内,正像其他马克思主义诸多领域一样,马克思的名字和恩格斯的名字,始终是不可分开的。对此,恩格斯本人比任何人都更加强调和更加重视。

三、丰富和发展唯物史观是艰苦的科学工作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一个科学体系,在恩格斯看来,它起源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而在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得到详尽的论述。恩格斯在他晚年曾多次讲到过这个问题。同时,恩格斯也特别强调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唯物史观是研究的指南,不是研究问题的现成的结论,更不是可以到处乱贴标签的教条。他这样写道:

对德国的许多青年著作家来说,“唯物主义”这个词大体上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作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了很少的一点工作,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但是,许许多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被变成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于是就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了。那时就可能有一个巴尔特冒出来,并攻击在他那一流人中间反正已经退化为空话的问题本身。[11]

应当看到,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产生、成长、发展过程中,我们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同时也出现过把唯物史观错误地理解为教条的做法,这既有损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来面貌,又使历史研究在一些领域或一些问题上陷入误区,如在对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划分上,在对阶级斗争理论的理解和阶级分析方法的运用上,就曾表现得非常突出。这方面的教训,是必须认真总结、永远记取的。

但是,我们在现今还必须要辨明的是,唯物史观并不等同于教条主义,不是运用唯物史观就必然导致教条主义,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回避唯物史观,或是“畏惧”唯物史观,都是没有充分的科学根据的。

第二,学习、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是艰苦的科学工作。首先,它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就要求研究任何历史问题时,都应当考虑到自身研究对象的准确定位,而不是随心所欲地下结论(随心所欲地下结论,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但那是不是科学研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其次,唯物史观的生命力所在,还在于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人们可以在把它同研究对象的密切结合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新的结论,以丰富、发展唯物史观本身。这就要求研究者要准确地掌握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要明确地界定自己的研究对象,要从这二者结合的研究中提出新的认识。这是一种艰苦的、创造性的学术工作。举例来说,研究中国历史的空间范围究竟如何界定?怎样做才既尊重历史,又符合现实?这个问题曾经使许多人感到棘手,并曾有过不少争论。白寿彝先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撰文提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960万平方公里的疆域作为界限,由此上溯,凡在这个范围内的人们的历史活动,都视为中国史研究领域。[12]他的这个论点提出后,被绝大多数史学工作者所认可,从而解决了在中国历史研究范围上的种种争论。

又如,关于如何看待中国封建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即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问题,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白寿彝先生经过多年思考,提出了以地主阶级占主导地位的阶层的变化为主,参考农民身份的变化,地租与国税关系的变化,农民起义纲领口号的变化,中外关系上主动、被动倾向的变化,以及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等,作为综合的分期标准,把中国封建社会划分为成长、发展、继续发展和衰老四个时期,在每个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层则是世家地主、门阀地主、品官地主和官绅地主。[13]这个论点的提出,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推进了人们对中国封建社会历史进程的认识。这些研究所得,都是白寿彝先生认真学习和研究唯物史观,紧密结合中国历史上和当前历史研究中的重大问题,经过深入的思考而提出的创见。

此外,在白寿彝教授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通史》第一卷(即导论卷)中,关于地理条件与社会历史发展之关系,尤其是关于中国地理条件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之影响的论述,关于国家职能问题的全面论述,关于中国文明之所以连续发展而未曾中断的特点及其原因的论述,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丰富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解和认识。这些成果的取得,也是白寿彝教授和他的同事们经过反复探讨,把唯物史观同中国历史发展相结合而提出来的,其中有些认识同样是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思考才能够提出来的。

正如恩格斯所说:

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14]

恩格斯的这段话,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即史学工作者应当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进行扎扎实实的、创造性的研究,不断提出新的历史见解和新的理论成果,不断扩大唯物史观的影响,发展唯物史观,推动历史科学走向新的高峰。

[1]原载《高校理论战线》2002年第6期。

[2]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第1册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页。

[3]龚自珍:《龚自珍全集》第一辑《尊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1页。

[4]李大钊:《民彝与政治》,《李大钊文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67页。

[5]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39~140页。

[6]恩格斯:《恩格斯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5~696页。

[7]恩格斯:《恩格斯致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2页。

[8]恩格斯:《恩格斯致弗·梅林》(1893年7月14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26~727页。

[9]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40、142页。

[10]恩格斯:《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1年11月1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14页。

[11]恩格斯:《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1~692页。

[12]白寿彝:《论历史上祖国国土问题的处理》,《民族宗教论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5~28页。

[13]白寿彝:《中国通史纲要》第一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6~22页。

[14]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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