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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情(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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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着牙说:别告诉那个男人,这事我们自己来解决。放心,还有我呢。

将她哄上床睡觉,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自己的房间。

雪雪真幸运,遇上这种事时身边可以有个有经验的罗浮帮她。罗浮十九岁时怎么没有人来帮她?

楼下一个疯女人又在做着每天的例行功课,大声吆喝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她的头发零乱,脸上永远挂着痴傻傻的笑容。我在窗户边看着她,她的脸无意向上扬和我的视线碰个正着,她冲我友好地笑。

什么笑容是最亲切的?

婴儿和疯子。

他们都有着天真的表情,毫不掩饰,毫不做作,不对人设防也不要人对他们设防。

我也笑了笑,努力想让自己的表情像她一样,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

雪雪的房间静极了,可能这个孩子觉得有了依靠便放下了心,踏实地做起了她的梦,梦里可能还会有爱情,还会有骑着白马或驾着七彩云的男人在梦里温柔地走近她,将她抱上白马或带上她一起飞。

打开墙角的柜子,里面有一包沉甸甸的东西。那些全是我的心我的血我的生活。

女人真是傻,让自己将那些不快的事情写在日记里,却不知道能记下的东西不需要日记也能记得很清,记不下来的东西纵使记在了日记里也不会再想起当初的那种心境那种感觉。

我是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现在我再也不写日记。

十九岁的日记本是草绿色的,那是青春的颜色。

青春的日记里每一页都密布着一个人的名字——莫斐!

我爱莫斐。

日记的扉页上鲜明活泼地写着这四个大字。

我爱莫斐,过去是,现在……也是。

虽然和他分开后身边出现过形形色色的男人。虽然在肉体上可能不再专属于莫斐一个人,但是我的心还是像四年前分手时那样用一张叫做莫斐的包装纸将心紧紧裹住,密不透风,任何男人都别想打开走进。

我跟了莫斐三年,从十八岁到二十一岁。

十八岁从学校里刚刚出来,那个时候像个嗅觉灵敏的小兽,警惕又迫切地看着整个世界,渴望世界能飞快为我打开一个角让我轻松地走进去,不用什么力气。

我是个懒惰的人,生来就好逸恶劳,而且我习惯了依靠。小时候依靠在父母的臂弯里,十八岁认识了生命中第一个男人时我便将自己柔弱的身子依靠进了他的怀里。他代替父母成了我整个世界。

那个男人就是莫斐。

现在飞翔在写字楼里那个颧骨高高自信自力的女人几年前是那个样子,可能谁都不会相信。

可是这是事实,就像张曼玉十几年前可爱的虎牙和小女孩的甜美与现在从骨子里散发的高贵女人味儿一样对比鲜明。

十八岁时莫斐让我从女孩变成了女人,那个夜晚我清晰地记得每个步骤,到现在还能准确地描述我那时的心情。

翻开我的日记,第一页写得很隐晦,我说:我的神出现了,带我进入了一个新的境地,我的世界全部是他,我的生活,我的生命,我的全部都让这个男人占领,而我心甘情愿让他占据我一生。

看看,这个傻女孩不知道悲剧这个时候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将自己的一生自己的全部完完全全交给另一个人?纵使你心甘情愿让对方占据你一生,你还得有一个能吸引他去占据你的理由,而这个理由绝不单单是青春好看的颜色、朝气蓬勃的身体。

莫斐开始时应该是爱着我的,他带我出入他的朋友圈,我的单纯无知像一朵新鲜的花开在他们那个腐朽的圈子里。一张没有涂抹过的纸,以它的洁白吸引着那些各式各样的笔,想在上面留下一笔痕迹。

我只是莫斐的情人中特别的一个,这个事实是我在离开他的时候才明白的,和他在一起的三年里,我一直以为我是他会娶的那个女人,那个惟一让他动心的女人,所以我纵容着他的处处留情。这一点上我还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女人,知道我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能留住他的心便可以,他愿意对谁花费他多余的精力是他自己的事,我拥有着爱情便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回忆是件不好玩的事,而且像我这种女人总喜欢将不快的事情学会忘记,像郝斯佳那样,对着恶劣的环境说一句: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然后抱着枕头睡觉。所以,那些痛苦的记忆慢慢淡化过去,留下来的居然是和莫斐在一起的三年里美好的细节。

而且我感激莫斐,如果不是和他痛苦分手,我还不会明白一个女人的幸福在自己手里,任何人——亲人、爱人都靠不住。

十九岁那年我有了莫斐的孩子。抚摸着自己还没隆起的肚子,想着可能出现的美好的家庭画面,我笑得比花还明艳。

莫斐抱住我,吻我的耳垂我的脖子,在我的耳边轻轻吐出两个字:“打掉!”

我惊惧地推开他,他的眼神和我的心一样复杂(他本来就是个没法看穿的男人啊)。

从手术台上下来,他老老实实地在我们的“家”里陪了我一个星期,像一个温柔的丈夫一样体贴入微地给我关怀,让我从身体和心灵的伤害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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