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与竞争(第1页)
第三节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与竞争
一、发达国家的信息服务贸易[1]
(一)美国的信息服务贸易
美国是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强国,虽然在2001-2002年经历了经济衰退,但信息产业仍然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所在。据《数字经济2003》的统计,2002年,美国信息产业增长率为0。3%,比2001年有所反弹,2004年的增长率达到4。8%,对GDP的贡献率达到7。9%。
资金投入是美国信息产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报告,2001年,美国信息产业研发投入为566亿美元,信息产业的研发投入占全美企业研发投入的31。2%。风险投资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2002年,美国信息产业风险投资项目为3039项,投资总额达211。89亿美元。
在电子信息产品服务贸易方面,美国仍然保持着多年以来的贸易逆差,这与其向国外转移生产环节、保留高端研发环节的背景不无关系。根据《世界电子数据年鉴》的统计,2002年,美国电子信息服务产品出口额为1 101。53亿美元、进口额为1 826。89亿美元,逆差达到725。36亿美元,2003年贸易总额为3 143。69亿美元,逆差达800多亿美元。
(二)日本的信息服务贸易
日本处于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圈内和产业链高端,拥有大量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劳动生产率高,经营管理先进、全球营销体系完善,在许多特色产品上处于领先地位,对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日本经济20世纪90年代以后陷入停滞状态,经济增长非常有限,但日本信息产业全球第二的位置无人能撼动。据日本《信息化白皮书》的统计,2002年日本信息产业的销售收入为106。63万亿日元。信息产业也是日本规模最大的产业,2002年,其销售收入占日本全国销售收入的12%,占GDP的11。5%。
日本近年来一直保持电子信息产品服务贸易顺差,经过2001年的外贸低谷后,情况有所好转,2003年,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9。8万亿日元,比2002年小幅增长3%,实现贸易顺差5。6万亿日元。
二、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服务贸易
(一)韩国的信息服务贸易
韩国是新兴工业化国家,近年来其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信息产业方面更是突出,培养了三星、LG等竞争力较强的著名跨国公司。2003年,信息产值达到205。4万亿韩元,同比增长8。7%,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6%。韩国信息产业出口是全国出口的主力,2003年出口额575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近13。韩国信息产业出口一直持续贸易顺差,也是全国贸易盈余的最主要贡献者。
韩国的信息服务贸易是韩国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信息服务占信息产业总产值的31%,约三分之一的电子信息服务出口到世界各地。
(二)我国的信息服务贸易
近年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大量承接全球产业链的转移,逐步建立自己的研发体系,迅速崛起,中国经济近年来一直保持8%以上的增速,电子信息产业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2000-2008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56亿美元提高到62。5亿美元,年均增长44。1%,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2%增长到4。3%;进口额从2。65亿美元提高到31。7亿美元,年均增长47。2%,占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比重由0。7%增长到2。0%;2003年以来,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连年顺差,2008年顺差额达到30。9亿美元。2008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增长迅速,进出口总额从2007年的65。5亿美元增长到94。2亿美元,增速达到43。7%。其中出口62。5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43。9%;进口31。7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43。3%。
三、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与竞争[2]
(一)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
1。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竞争
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竞争主要体现在对硬件技术、软件技术、网络技术的竞争。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成为争夺产业技术制高点的重要手段。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从企业拥有技术专利的排名来看,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公布的最新专利排名中,世界最大的计算机服务公司IBM拥有的技术专利连续13年保持了世界第一的位置,2005年拥有专利数量为2941件,比位居第二位的佳能公司高出1 113件。
在计算机领域,2005年,64位处理器发布,双核处理器进入个人电脑领域,液晶显示器成为主流,笔记本电脑越来越大众化、各种配件同步升级换代。美国Intel和AMD公司因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而成为主导产业发展的领导企业,它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产业的垂直整合能力,控制着整个产业的游戏规则。
在通信领域,绝大多数通信技术专利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美国在语音通信、信息传输、图像通信、多路复用通信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而日本在图像通信、传输技术专利方面表现活跃,此外,韩国在通信技术方面的专利数量已超过德国、荷兰、法国、加拿大、英国和瑞士等国家。
2。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竞争
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竞争主要体现在对区域市场和全球市场的保护与争夺上。
当前,电子信息服务产业的国际梯次转移趋势方兴未艾。发达国家在加强技术创新的同时,把相对成熟的产品和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作为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最快的地区,亚太地区无疑吸引了很多投资者。在软件领域,由于软件业的分工越来越细,软件和服务的国际外包业越来越普遍,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软件生产环节,正加速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转移。在电信领域,亚太地区逐渐发展成为世界移动通信的制造中心和世界最大的移动用户市场。未来几年,亚太市场将成为欧美市场之外的第二大区域。
此外,美国、日本、欧盟等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了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它们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名,行市场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例如,要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都必须至少达到三个条件之一,即:①符合欧洲标准EN,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认证;②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产品,要取得欧盟安全认证标志CE;③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要取得ISO9000合格证书。同时,欧盟还明确要求进入其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盟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认证才允许在欧洲统一市场流通。目前,美国已有认证体系60种左右,日本有25种,欧盟内部已有9种。再以电子、电器、机械类产品为例,强制性的颁发产品认证证书的认证项目有美国UL、加拿大CSA、欧盟的CE等。这些认证标志已成为电子产品、机械产品输往美、加、欧盟的通行证。
(二)国际信息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