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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舍勒生平和主要论著年表
刘小枫编
1874
8月22日生于慕尼黑,其父GottliebScheler(1831—1900)为王室领地管理员,出自法兰克福地区的新教家庭;其母Sofiegeb。Fürther(1844—1915),出自富裕的犹太家庭;下有一妹Hermine(1903年逝)。
1888
趋近天主教会。
1894
毕业于慕尼黑Ludwig公学,同年秋在慕尼黑大学开始哲学、心理学课程。
1895
夏季学期开始学医学,冬季学期转柏林大学,从W。Dilthey和G。Simmel学哲学和社会学。
1896
对社会问题发生兴趣;1896年秋至1897年冬,在耶拿大学念哲学,与J。Goldstein组织哲学学会。
1897
12月,在哲学教授R。Eu、国民经济学教授Pierstorff、地理学教授Regel指导下获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论逻辑原则与伦理原则之关系的确定》(耶拿1899年出版)。
1898
游学海德堡。
1899
论文《劳动与伦理》;1899年返耶拿,在R。Eu指导下通过讲师资格论文《先验的方法与心理的方法》(耶拿1900年,莱比锡1922年第二版);
9月20日在慕尼黑受洗入天主教会;
10月2日在柏林与AmalieOttilie(Amélie)结婚。
1900—1901
在耶拿大学任编外哲学讲师;在Halle初遇胡塞尔。
1905
儿子W。Heinrich出世(20世纪30年代末遇害于纳粹集中营)。
1905—1906
计划出版《逻辑学》一书,读胡塞尔著作后中止付印。
1906
中断在耶拿大学的教职,转慕尼黑大学,欲重写讲师资格论文;12月起任编外哲学讲师。
1907
与慕尼黑现象学小组成员Geiger、Daubert、Pf?nder交往;结识D。v。Hildebrand。
提出离婚诉讼。
1910
因离婚诉讼丢掉教职,对教书失去兴趣,欲个人发展。
1910—1911
赴G?ttingen,在“哥廷根哲学学会”(成员为靠近胡塞尔、Reinarad的慕尼黑—哥廷根的现象学者)讲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