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在戒治工作中的运用(第2页)
(2)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是场所安全的重要基石。
(3)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是巩固操守率,降低复吸的重要手段。
在这个定位的基础上,所党委会高度重视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如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300余名民警中,具有国家颁布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民警占50%以上。其中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46人,贵州省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副会长1人、理事4人。心理咨询中心不仅设施设备先进,先后投入上千万元,而且有10名二级心理咨询师专门从事该项工作,为戒毒所的安全排除了许多隐患。
3。开展普遍的心理测量
戒毒人员入所开始要进行心理健康测量,一年以后要进行再测量。可选用测量的工具:
(1)SCL-90(90项症状清单)。以了解戒毒人员因躯体疾病引起的精神症状,了解不同学员的心理卫生问题。
(2)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通过这项测量,主要解释戒毒人员在10个量表上的高分特点,如果测量表T分在70分以上(美国常模)或T分在60分以上(中国常模),便视为可能有病理性异常表现或某种心理偏离现象。
(3)EPQ(艾森克人格问卷)。通过测量,主要了解戒毒人员的人格特点。
(4)SDS(抑郁自评量表)、SAS(焦虑自评量表)。主要了解学员的情绪状态。
(5)HAMD(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A(汉密尔顿焦虑量表)。
(6)BPRS(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仅在少数戒毒人员使用。
上述心理测量不是所有的学员都同时使用,而是根据需要和学员的具体情况选用。
4。开展普遍的心理健康教育
司法部在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中规定,对戒毒人员开展30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是非常科学和必要的。目前已经有丁昌权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教育》专用教材。
5。心理咨询中心与戒毒大队开展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职责划分
(1)戒毒人员入所时的心理测量与心理健康教育由心理咨询中心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并且有多年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2)大(中)队戒毒期间发现的一般心理问题由大队的心理辅导员处理,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交由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人员处理。
(3)属于心理类的精神障碍由心理咨询中心与医院的专家共同会商解决,或邀请社会医院精神病专家共同解决,或与原决定戒毒的公安机关协商变更戒毒方式。
6。关于所领导重视程度问题
自从司法部要求在戒毒场所推行心理咨询以来,全国各地的戒毒场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浮在面上的多些,没有深入对该学科在场所安全与降低复吸率的问题上进行认真的、深层的研究。各个戒毒所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关键问题是党委班子及其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戒毒场所的心理咨询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怎么才能重视?要从外行变为内行,才谈得上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