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化育 自然化人的生命演进(第1页)
第一节化育:自然化人的生命演进
关于人类生命起源的神话在中国十分繁复,有神造人的神话、动物生人的神话、卵生人的神话、植物生人的神话、感生神话、尸生人神话、地中生人神话、雪生人神话、声音生人神话等,而每一种神话都有不同的分支与版本。但是,在这些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神话中,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人的生命由自然化育而来,自然才是人类最初的父母。
1。神造人
在中国神话中,流传着大量神创造了人类的神话。根据造人所用材料的不同,又有多种造人方式,其中以泥土造人最为广泛。汉族中流传着女娲抟黄土造人神话。据《太平御览》中记载:“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1]除了女娲抟土造人外,其他民族还流传着神用泥土造人的神话。如哈萨克族神话中说,天神迦萨甘在造人以前,先在大地中间栽种了一棵生命树,待树长大,接出许多“灵魂”之果后,才用泥做了一对空心的小人,然后把灵魂吹进小人的心中,这便是哈萨克人的始祖。在云南独龙族中,也流传着嘎美、嘎莎共同造人的神话[2]:
在荒远的古代,地上没有人。一天,天上的大神嘎美和嘎莎来到一个叫姆逮义陇嘎的地方,打算在这里造人。这里是一块大得望不到边的岩石,嘎美和嘎莎用双手在岩石上搓出了泥土,用泥土捏成了泥巴团,又用泥巴团来捏人。不一会,人的头捏出来了,身子捏出来了,手捏出来了,脚捏出来了。人捏成功了。嘎美、嘎莎想:有男有女才能传后代,于是就捏出了一男一女。第一个捏出来的是男人,取名叫作普;第二个捏出来的是女人,取名叫作姆。可是,这两个人的身上没有血液,也不会呼吸。嘎美和嘎莎就往他俩身上吹了一口气,顿时他俩的身上有了血液,也会呼吸了。嘎美和嘎莎又教会他俩怎样干活、怎么生育后代。在他俩中,作姆最聪明、最能干,这是因为嘎美和嘎莎在捏她的时候,在她的肋巴骨上多放了些泥土的缘故……
因为人是用泥巴捏成的,所以人死了也要用土葬。
除泥土造人之外,中国各民族还流传着用其他材料造人的神话。如满族神话中,满族支系恰喀拉人是老妈妈用石刀片在木头上刻出来的;土家族神话中,是伊罗娘娘创造了人,她用竹竿做骨,荷叶做肝肺,豇豆做肠,萝卜做肉,葫芦做脑壳,通七个眼,再吹了一口气,人便做成了。
这些神话虽然内容、形态各异,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人的生命来源于神祇的塑造,是高于人类的族群赋予了人类生命。其实,世界很多民族和地区也都流行着“神造人”的神话,如非洲西卢克神话说,创世者乔奥克用泥土造人;澳大利亚神话说,创世者庞德用泥土和树皮造人;其中上帝造人神话流传最广。据《旧约圣经》记载:上帝花了五日时间创造了大地万物,到第六日他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于是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进人的鼻孔后,就成为活生生的男人,取名亚当。不久他取下亚当的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取名夏娃。
细读这些“神造人”神话,我们发现:人类的生命是神赋予的,但又不完全来源于神,这是因为神在造人之时都不约而同地使用了泥土、木头、萝卜等材料,这些材料虽然各不一样,但又有一个共同之处——大多为自然中最常见的天然之物。这样,在赋予人类生命的一是神,一是自然之物,两者的共同参与成就了人类鲜活的生命。如果没有神超自然的能力,泥土等自然之物不会变成人;如果没有泥土等自然之物为原材料,神也无法造人。因此可以说,人类生命是自然与神性的合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各民族神话中,神用自然之物造好“人”后,人并不会动,不会说话,更无自由之意志和自由之情感,只有当神向着造好的小“人”吹上一口气,能说、会笑、有情感、有意志的“人”才最终形成。
在哲学的追问中,对人的认识中有两类参照系,即“物”的参照系,如“人是动物”、“人是机器”、“人是自然之物”;另一类是“神”的参照系,如“人是精神”、“人是上帝”。那么,人之所以为人,不仅是作为物的存在,更是有着自然之物所没有的理性、情感、尊严与人格,以及追求真、善、美的能力。或者说,人是由身体生命和心灵本我共同构成的。透过“神造人”的神话,或许可以这样理解,泥土等自然之物给予了人类的骨、血、肉,铸成人类的肉体生命,即物质生命;而神则给予了人类的神、魂、魄(尤其表现在神造人时所吹的那口气),铸成人类的心灵本我,即精神生命。只有当两者,肉体生命和心灵本我,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高度契合融为一体时才能造出天生高贵的人类生命。
但是,人的物质生命却又是精神生命的先导。因为,人的生命首先来源于自然之物,而精神生命的形成亦在物质生命之后(神是先造好“人”,再吹上一口气的),所以,自然是人类生命的基础,当它融入到人类(每一个个体的男人、女人)的骨、血、肉、神、魂、魄之中,人类后世的命运,数百万年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都是在此基础上一一展开。
2。植物生人
中国各民族中,有着大量的“植物生人”神话。这些神话中,人或是生于葫芦,或是生于树,或是生于竹,或是生于瓜,等等。总之,人是由植物化生而来。其中以葫芦生人的神话最为有名。如傣族神话写道:“在荒远的古代,地上什么都没有,天神见了,就让一头母牛和一只鹞子到地上来,这头母牛只活了三年,生了三个蛋就死了,鸡子来孵这三个蛋,结果其中一个孵出了葫芦,人就是从葫芦里生出来的。”[3]而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人的神话对葫芦生人的过程有生动细致的描述:
天神厄莎造了天地万物,可是世上听不到人的声音。于是他打开笼子,拿出一颗葫芦籽,种在地上。过了七轮零七天葫芦发芽了;又过了七轮,葫芦开始伸藤;又过了七轮,藤子爬满了大树,开了一朵白花,结了一个大葫芦。又过了七个月,叶子落了,藤子也干了,葫芦长老了。
一天,猫头鹰在树梢吃果子,不小心掉了下来,打在麂子的头上,麂子受惊踩断了葫芦藤,葫芦滚下了山。厄莎去找葫芦。他问猫头鹰为什么打麂子,猫头鹰不回答,厄莎一生气,把猫头鹰的头打扁了,罚它白天不准出来。他追到粟树林问粟树见到葫芦没有,粟树回答:“没看见。”厄莎生气地说:“等人出世,砍你去做柱子。”他追到茅草林问茅草见到葫芦没有,茅草回答:“没看见。”厄莎生气地说:“等人出世,割你盖房子。”厄莎追到芭蕉林问芭蕉见到葫芦没有,芭蕉回答:“看见了,因为我无手不好拿。”厄莎高兴地说:“你将来结果多,子孙多。”
厄莎追到海边,看见葫芦泡在海里,就叫鱼拿上来。鱼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拿不上岸。厄莎又叫马鹿去拿,马鹿把角拗成几叉也拿不上岸。厄莎又叫螃蟹去拿,螃蟹用两个大夹夹住葫芦,把葫芦拖上了岸。厄莎高兴地对螃蟹说:“你一辈子可以住瓦房。”螃蟹的背上就长起一个硬壳壳。
厄莎拿回葫芦放在晒台上,晒了七十七天,葫芦里有打口哨的声音;又过了一轮,人在葫芦里说话了:“哪个把我们接出来,我们种的谷子让他吃。”小米雀听见了,就自告奋勇地来啄葫芦。啄了很久,把九尺九寸长的嘴都啄秃了,还是没有把葫芦啄通。老鼠见了又来咬,咬了三天三夜,终于把葫芦咬通了一个洞,一男一女从葫芦里哈哈哈地走出来。厄莎高兴地给他俩取名,男的叫扎迪,女的叫娜迪。他们就是拉祜人的祖先。[4]
彝族、白族、苗族等民族也有着相类似的“葫芦生人”神话。葫芦,古称瓠、匏或壶,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壶字,并呈葫芦形状。在浙江河姆渡新石器早期文化遗址中发现葫芦的化石,就说明约前5000~前4000年的人们就已经开始采集以至种植葫芦,把葫芦作为最早的食物来源了。由于葫芦外形浑圆丰实、内中子粒繁多,因而被原始先民当作母腹或子宫以及生殖繁茂的象征。1989年,人们又在浙江嘉兴大坟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发掘出一件距今约5000多年的人像葫芦陶瓶。陶瓶呈三节葫芦形,上小下大,顶部塑一小头长颈、发髻微翘的人像。从整体造型看,应为一象征母性的陶偶。[5]这些考古发现,说明原始先民很早就把葫芦与母体结合起来,认为是葫芦孕育了人类。
由于瓜的形状也颇似母腹或女性子宫,因此很多民族都有“瓜生人”的神话。如苗族流传着一则“南瓜崽”的神话:远古时有个冰雹怪,经常降下水桶一般大的冰雹。除了一个叫固芒的人在山洞里幸存下来外,其余的人都被冰雹打死。一天一位乞食的老人送给固芒一颗瓜种,固芒将瓜种种下后,头天出,三天牵藤,七天开花,九天结瓜,二十一天就瓜熟蒂落了。固芒看着又大又圆、黄灿灿的大南瓜喜欢得不得了。一天晚上,他梦见南瓜变成小孩,醒来后对南瓜喃喃自语说:“南瓜呀,南瓜,你要是真是个崽该多好!”他的话刚说完,就见瓜动了动,听见瓜说:“阿爸,闷死我了,快让我出来。”固芒去拿刀顺着瓜瓣轻轻一划,刚刚划一个小口,“嘣”的一声,瓜破了,一个又白又胖的男娃跳了出来,朝着固芒甜甜地喊了几声爸爸。[6]
此外,各民族中还有许多树生人、竹生人的神话。台湾邹族的神话说,古时候哈莫天神摇着枫树,枫树的果实掉落在地上,变成邹族和玛雅人的祖先。云南省宝山县流传的德昂族神话说,一棵大树上落下的一百片树叶变成一百个人,其中五十个是男人,五十个是女人,他们每人都取了一个姓,并把那棵落叶大树叫作“生人树”。彝族有四则竹子生人的神话。其中,《楠竹筒的传说》记载,浮在河上的楠竹筒到岸边自己爆裂开,从竹筒里出来一个人,后来与一女子婚配生子,就有了今天的彝族。苗族神话中始祖蝴蝶妈妈是从古枫树变来的,树是人类最初的祖先。
中国各族神话中,还往往将“植物生人”神话与“大洪水”神话结合,认为随着世界性大洪水的降临,人类面临着灭绝的危险。正是“葫芦、瓜、竹”这样一些具有生殖意义的植物,帮助人类避过自然灾害,从而再次繁衍发展。
人类思维总是一定的社会形式的产物。正如列维-布留尔所说:“不同的思维样式将与不同的社会类型相符合。”[7]如此普遍的植物生人的神话,说明原始先民在很早的时候就和植物之间有一种息息相连的情感,认为是植物赋予了人类的生命。特别是对以采集狩猎时代的人们来说,采集和狩猎的收获都是不稳定和没有把握的,这就使人们把采集和狩猎的成功寄托于对象身上。当原始先民饿得饥肠辘辘,一种植物的出现给了他们体力的恢复与生命的力量之时,先民便会对这种植物满怀感激之情,进而认为是所食植物的灵魂转移到自己身上,从而产生一种人与植物之间“身体联系、灵魂交往”的模糊观念,进而认为该植物创造了人类,是人类的先祖。
因此,葫芦(或瓜,或树)崇拜在中国十分普遍。过去民间有“梦见瓜主生贵子”、“梦见葫芦主大吉大利”的习俗。南方言语中“葫芦”与“福禄”发音相似,故取其吉祥之意。瓜类籽多,象征着子孙繁盛、人丁兴旺。今天云南哀牢山彝族的家庭还保留供奉“祖灵葫芦”的习俗。凡供奉“祖灵葫芦”的家庭,其正壁的壁龛或供板上,通常供着一两个葫芦,一个葫芦代表一代祖先。彝族的一些地区,葫芦和祖先这两个词汇完全等同,都叫作“阿普”,也就是说葫芦就是他们的祖先。土家族盛行瓜崇拜,至今还流传着每年8月15日借月光去冬瓜地里“偷瓜”,给没有生育的人家送子的习俗,并把这一天叫作“偷瓜节”。有些苗族认为枫树是人类的祖先,定期为枫树烧香、叩头、献祭。贵州凯里西江县麻料寨在招龙的那天清早,家长携一个竹篮,带上四碗供品(米饭、鱼、肉、蛋和酒)去敬枫树,同时将鸡蛋在枫树上敲碎,一半留给枫树吃,一半自己吃,这样便能生育娃娃,保佑家人健康。[8]黔东南的苗族中,除定期祭拜枫树外,平时有人久病不愈,会给枫树烧香、叩头、打卦、挂红,请求其驱走病魔;在建造房屋时,也会用枫木作中柱,以求其保佑子孙兴旺。
总之,“植物生人”神话,是原始先人植物崇拜、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合一与交织。植物是人类共生的伙伴,尤其在采集狩猎时代,中国原始先民主要依靠植物维持食物来源,因此把植物神化、人格化,产生植物崇拜。尤其当他们看到一些植物的形状上颇似女性子宫或母腹时,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认为该植物就是自己的出生地或者“先祖”,希望通过“先祖”的庇佑,保证食物的充足供给以及人类的生殖繁盛。这样,便演绎出“植物生人”神话。因此,人类的思维始终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伴相随,任何一种神话生态伦理意象都是人类生存状况与生活环境的产物。透过“植物生人”神话的面纱,或是现在热播的《葫芦娃》动画片,我们还能感受到原始先民对植物的全心依赖与虔诚祈求。
3。动物生人
中国神话中不但用植物解释人类的起源,还用动物解释人生命的由来以及某些特定民族、氏族或部落的起源。其中,一个流传最广的是“动物生人”神话的版本,或说始祖由动物所生,所说人与动物(如牛、虎、蛇、熊、蝴蝶、猴子等等)结合后,繁衍了特定的部族。如云南怒族的神话说,古时候,有一位善歌的姑娘嫁给一条巨蛇为妻,他们生下的子女,就是蛇氏族。云南傈僳族的神话说,古时候有一位姑娘上山砍柴,被老虎看中,老虎化成了人,娶姑娘为妻。他们生下的子女,便成了傈僳族的祖先。突厥神话说,突厥祖先为邻国所灭,男女老少尽被杀戮,有一幼儿年且十岁,兵不忍杀之,刖足断臂,弃于大泽中。长大后遂与狼交,生十男,繁衍突厥各族。中国满族一些地方则认为自己起源于熊始祖。其中,犬族神话就是广为流传的一类。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的瑶族,有着十分有名的盘瓠的神话:
古时候,有个高辛王。他没有儿子,只有三个漂亮的公主。皇宫里有一只眼亮毛滑、身披二十四道斑纹的龙犬,高辛王非常喜爱它,经常把它带在身边。有一年,海外番王兴兵犯境,国家危在旦夕,高辛王非常忧虑,便命人贴出告示,许愿说:谁能打败番王,便重重有赏——金银财宝任其拿取,三个公主任其选娶。
龙犬揭了告示,潜入番王宫中,赢得了番王的信任,并借机咬下了番王的头颅,衔着回国了。后来龙犬便娶了美丽善良的三公主为妻。
三公主和龙犬结婚以后,夫妻感情很好,日子过得很幸福。高辛王和王后觉得很奇怪。三公主告诉父母:龙犬白天像狗,晚上却是个美男子,身上的斑毛,是件光彩灿烂的龙袍。王后对三公主说:叫你丈夫白天也变成人,岂不是好?龙犬知道后,便对三公主说:你把我放在蒸笼里七天七夜,便可脱掉身上的毛而变成人。结果,蒸到六天六夜时,三公主担心丈夫被蒸死,便揭开蒸笼的盖子看,龙犬果然变成了人,只是头上、腋窝和脚趾上的毛还没有脱尽,以后便只好把有毛的地方用布缠着。据说这就是瑶族男女缠头巾、裹脚套的习俗的由来。
龙犬被高辛王封为南京十宝殿盘瓠王。他和公主生了六男六女,高辛王和王后很高兴,颁给他们一卷榜牒,赐盘瓠儿女为瑶家十二娃;又下令各地官吏:凡盘瓠与盘瓠的子孙所居住的地方,任其开垦种植,一切粮赋差役全免;这就是瑶家世代传抄珍藏的传家宝——《过山榜》。
一天,盘瓠领着儿子们上山打猎,被一只山羊撞下了山崖,摔死了。三公主很伤心。为给盘瓠报仇,她命孩子们用山羊的皮制成大鼓和长鼓,糊上黄泥浆,三公主背起大鼓,儿子们拿起长鼓,边鼓边舞;女儿们拿着手帕,悲伤地边哭边唱,一起悼念他们的父王盘瓠。
从此,黄泥鼓一代一代地传下来。瑶民为了纪念盘瓠王,逢年过节、喜庆丰收或者祭祀祈祷、驱魔赶邪,都要打黄泥鼓,唱盘王歌。[9]
至今,瑶族仍保留较大规模的祭祖仪式“跳盘王”(又称“做盘王”)。仪式当中要挑选三对十二三岁的未婚男女,盛装打扮,充当“唱歌仔”(又称龙凤娘),代表盘王子孙。他们在师公(巫师)的带领下,演唱《盘王歌》和《流落歌》等,并协助师公跳神。过去广西钟山县瑶族“跳盘王”时,则只选一对童男童女,腰扎红巾协助师公跳神。其间要以手足在地上爬行,并将双方红巾一头穿过**连接上,模拟狗的**动作。[10]
中国民族神话生态伦理意象“动物生人”的出现,主要源于当时条件下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远古时期,动物与人类的共生而居,人们认为人与动物是平等的,没有任何高下之分,并理所当然地把其当成人类的亲戚,特别是那些人类赖以生存繁衍的动物。原始先民们根据动物大小、特点与凶猛程度的不同,对其产生各不相同的情感与特殊的心理。面对经常狩猎的动物,先民们是满怀感激的,认为是这些动物灵魂注入人类体内,而让他们获得生存的机会,因此将这些动物当成祖先。而面对形体庞大、力量巨大的凶猛动物,尤其是野兽,先民们则害怕、恐惧和无能为力,因此希望“认亲”,把动物认成自己的祖先,以获得它的庇佑、保护、不受伤害。如怒江白族虎氏族是以自己是虎氏族的孙子而自豪。老一辈认为,祖先是虎变来的,所以老虎不会伤害他们,老虎见到虎氏族的成员会自动跑开。[11]而把一些细小的、无害的动物当成先祖,则是原始先民主要是想通过“认亲”的方式,获得这些动物非同寻常的本领,如能在天上飞,能在水中游,能快速奔跑,能灵活爬行等,从而以此躲避自然灾害和各种恶兽的威胁。正如恩格斯所说:“人在自己的发展中得到了其他实体的支持,但这些实体,不是高等的实体,不是天使,而是低级的实体,是动物。由此就产生了动物崇拜。”[12]因为崇拜动物,将动物当成祖先,所以先民在日常生活中以待祖先之礼仪对待动物,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一系列“动物生人”神话。
在原始先民看来,动物与人类是平等的,存在着亲缘关系,甚至把动物当成了人类的始祖,这与梭罗的生态伦理思想有着一定的相似与契合。1845年美国的自然主义者、文学家、哲学家亨利·大卫·梭罗隐居在瓦尔登湖畔,与自然对话、与禽兽为邻生活了两年。梭罗称大自然为“爱的共同体”,老鼠被他当成了邻居,松鼠成了访客,红蚂蚁是勇猛无比的士兵,而人则被看成有动物属性的存在物,这些喧闹的生命形成了地球的秩序。而“生命平等论”学派的代表人物保尔·泰勒亦认为自然中的所有生命是平等的。泰勒认为人们宣称人类优于其他物种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人类拥有一些特殊的能力,而其他物种恰恰缺乏这种能力,所以人类优于这些物种。或者说,人类拥有的一些能力,如理性思维、审美创造、自律性和自觉性等要比其他物种所拥有的具有更高的价值。而泰勒认为这种认识很难成立。第一,人类具有其他物种所没有的一些特殊能力,同样其他物种也具有人类所没有的特殊能力,如豹子的速度、鹰的锐利、猴子的灵活都是人所缺乏的,难道我们就不能由此而论其他物种要优越于人类吗?第二,声称人类所拥有的能力具有更高的道德价值,它们对于保护和丰富人类的文化和文明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们对于其他物种的生存和目的实现来说却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可以说,人类的优越性是从自身的立场出发,以人的目的实现为根据来做出的判断,而并非是站在其他物种的立场上进行的价值审视。因此,必须把人看成是地球生命共同体中平等一员,与其他生命同根同源,共同地分享地球。或者可以说,人只是众多不同生命形式中的一种,每一个动物像我们一样都有自己的礼仪,虽然人的利益的满足和实现具有特殊的评价和选择机制,但这不应成为忽视其他生命的理由。
梭罗、泰勒,虽然与中国原始先民相离数千年、数百年,并横隔这中西文化的差异与不同,但是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相似之处。这是因为,人类原本只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成员之一,在生存意义与生存资格上与其他物种并没有本质的不同。生存环境恶劣的远古,原始先民必须依赖其他物种而生存,而今天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类的生存将受到威胁,这样一个严酷的可能性已经摆在人类面前。人们更应把动物纳入“爱的生命共同体”之中,因为人类作为物种能否生存下去必须依赖其他生命的存在,而其他物种生存下去并不需要依赖人类生命的存在。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神话的“动物生人”,便是这种思想的远古表达与原始讲述,是对生命真理与原初秩序的寻找与接近。
正因为人类起源于动物,于是,中国神话中的神多被塑造为“人兽合体”、“半人半兽”的形象,尤以“人面兽身”居多,有别于古希腊神话的人神同形,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