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页)
“你不需要回饭店,”格兰特说,“你可以去住我那里。”
“你真的很客气,格兰特先生。我很感激。但是我不想让你老婆,或是不管是谁——”
“我的管家。”
“我不想让你管家发火。”他拍拍自己的口袋说,“我有钱。”
“待在巴黎两个星期之后还有钱?那我真是恭喜你。”
“这个嘛,也许因为巴黎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了,或只是因为我想念比尔。不管怎么说,我不用别人费事帮我铺床,但是还是很谢谢你。也许你有什么事情要忙,你一定不希望我在旁边碍手碍脚。但是如果是关于比尔的事,你就不能摆脱我,好不好?你要让我跟你在一起,就像比尔说的。”
“我一定会的,泰德。我一定会的!我在欧本的饭店下了钓饵,把你从整个白种人口里钩了起来,我当然不会把你再丢回去。”
泰德笑一笑:“我想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什么时候要去看那个叫劳埃德的人?”
“如果他在家的话,也许我今天晚上就去。那些探险家最糟的是,如果不是在探险,就是在演讲。所以他也许现在正在中国和秘鲁之间的任何地方。什么事情让你吓一跳?”
“你怎么知道我吓一跳?”
“我亲爱的泰德,你那纯真而坦率的面孔,永远扮不好扑克脸或是外交官。”
“其实,只是你提到的这两个地名,刚好也是比尔每次都会选的。他常说:‘从中国到秘鲁之间’。”
“真的吗?他似乎已经知道他的约翰生了。”
“约翰生?”
对啊!就是萨缪尔·约翰生(译注:18世纪英国文学家及辞典编纂
者),那只是一句引用的话。”
“噢,噢,我了解了。”泰德有一点脸红。
“如果你还是怀疑我的话,泰德·卡伦,你最好现在就跟我去苏格兰场,让我的同事帮我作证。”
卡伦先生白皙的皮肤泛红了:“我很抱歉,只是有一瞬间,听起来好像你真的认识比尔。你一定要原谅我的多疑,格兰特先生。我完全不知如何是好,你知道的。在这个国家我不认识其他人,我判断人只是看外表而已,可以说完全以貌取人。当然,我并不是怀疑你,事实上,天知道我有多感谢你,以至于我没办法找到任何字句来表达我的感谢,你一定要相信这一点。”
“当然我相信啊!我只是逗你玩玩而已,事实上,我也不该这样。而且如果你当真一点都不怀疑我的话,那也太不聪明了。这是我的住址跟电话号码,只要我见到劳埃德,就会尽快打电话给你。”
“你不觉得我应该跟你一起去?”
“噢!不好。我认为像这么小的场合,如果动员两个人未免小题大做了。今天晚上几点可以打电话到西摩兰找你?”
“我会一直守在电话旁等你打来。”
“你最好找时间先去吃点东西,我8:30打给你好了。”
“好,就8:30。”
伦敦在一片雾茫茫的灰色中点缀着一丝猩红色,格兰特欣赏着这片美景。以前军中的护土都穿这种灰色和猩红相间的衣服;另一方面,伦敦也具有与那种修女制服颇为搭配的色泽和威权兼具之感。庄严以及冷漠表面下的仁慈,还有值得尊敬的特质,足以弥补那美丽褶边的缺失。他看着红色的巴士在街上穿梭,将灰暗的天色装点得很美,心中祝福它们。伦敦的巴士漆深红色真令人快乐;不像苏格兰的巴士漆上所有颜色中最凄惨的蓝色,一种伤心的颜色,以至成为与忧郁的同义词。但是英格兰人呢,上帝保佑,他们有更快乐的想法。
他发现汀可太太正在整理客房。其实客房并没有整理的必要,但是汀可太太从整理房间中,可以获得像完成一首交响曲、赢得高尔夫奖杯或是游泳横渡海峡一样的乐趣。她就像罗拉一针见血所描绘的许多人:那种每天都洗前门,但6周才洗一次头的女人。
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走到客房门口说:“天啊!现在?家里一点食物都没有!你要提早回来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没关系,汀可,我现在不吃饭,我只是进来放行李而已。你今天晚上买一点现成东西给我吃就行了。”
汀可太太每晚都回家,部分原因是她得为先生准备晚餐,部分则是因为格兰特总喜欢晚上独自待在自己的公寓里。格兰特从来没有见过汀可先生,而汀可太太与汀可先生的关系似乎只有晚餐和婚姻的名分而已。她真正的生活和兴趣完全是在S·W第一区坦比路19号。
“有没有电话?”格兰特翻动着电话簿说。
“哈洛德小姐来电说,请你一回来就打电话跟她约吃饭时间。”
“噢!新戏还好吗?剧评如何?”
“很糟!”
“每个人都这么评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