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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片孤城(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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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王昌龄亲切地称呼李白为“李十二”,李白为何直呼王昌龄呢?大概当时他和王昌龄并不是特别熟,很可能压根就不知道王昌龄在家里的排行。

跟王昌龄更熟一些的孟浩然则亲热多了,他与王昌龄的酬唱之作一般都是这种画风,《送王大昌龄赴江宁》或者《送王大校书》,王维更亲昵,直接称王昌龄为“江宁大兄”。

我很好奇,二人初相逢之时,举杯邀月之际,是否会聊起碎叶城的秋月?关于碎叶的一切,李白恐怕早遗忘殆尽,即便记得,也有充足的理由不愿多言。王昌龄呢?酒酣耳热的当口,面对频频举杯的李白,一定能讲出很多精彩新奇的故事,但恐怕不会精确到青年时代路过的某一座具体的孤城。

从今天往回看,即便读书不多者如我,偶然也会凑巧开启上帝视角:这两个唐朝的失意者,萍水相逢,一见如故,却偏偏对前尘往事懵然无知。你不知我来自何方,我亦不知你曾经何处,杯酒孤舟,狭路相逢,满怀悲欣,却不知因由。

谈起未来,更是茫然无措。王昌龄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参与孟浩然的死,李白也绝对想不到有一天高适会灭掉自己未来的老板。举杯望月,谁也不知道多年之后会有一场浩劫,那场浩劫里,有人坐牢,有人升迁,有人死于非命。我们站在上帝的视角能看见过去人们的命运,可历史洪流中的当事人面对未来,却注定茫然无措。

幸而,有生之年,他们得以遇见彼此。要知道,在那个山高水长、音讯难传的年头,好多所谓的挚友,穷尽一生,能够当面把酒言欢的机会,有时也只不过一两次而已。遇见本身,已是天意慷慨,不幸中之万幸。

童年的记忆向来模糊,皑皑的雪山和满城的胡人,显然并没有在李白的头脑中留下印象,以致当他后来提笔描述胡人的相貌时,竟使用了充满惊奇感的“诡谲”二字:“不睹诡谲貌,岂知造化神?”

在离开碎叶城二十年后,在忘记了关于胡人的一切后,成年的李白仍然健忘。

二十七岁的李白,依旧保持着对世界的极大热情:因为读了太多次司马相如关于云梦泽的吹嘘,李白决定实地一探。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不羁的李白遭遇了爱情。那年的李白,一介布衣,除了不羁的才华和猛烈的英俊一无所有。

湖北安陆,山水秀丽的小地方,看不到一丝危险的气息。不料,仅仅是去人家里蹭了几顿饭,十八岁的许姑娘竟就此芳心暗许。面对突然的少女倾慕,李白肯定会想到八百多年前,自己的偶像司马相如老师,因为司马老师当年也是这么搞到对象的。

因司马相如而来,受司马相如鼓励而闪婚——如果这段婚姻不幸福,司马相如要负很大的责任。

让人忍不住吐槽的是,李白心目中最光辉的偶像,无论安期生还是司马相如,偏偏都是骗子。

李白并不知道,司马相如其实是个不怎么样的人,从文章到人品都比李白本人差太多了,根本不配当他李太白的偶像。司马相如勾搭卓文君的炒作,与安期生、徐福忽悠秦始皇的手段毫无二致,只是性质更加恶劣:安期生只骗钱,司马相如钱和人都骗。

天不生司马相如,最大的害处,不过书页里少一些可以供批评家品玩的无聊文字,“泡学”专著少了一个龌龊案例,为情所困的权贵少了个御用水军。天不生李太白可不行:假若没有李白,月亮和酒杯,不过一大一小的两坨石头,似乎都没什么太大意思。

总之,当是时也,怀着对古人的仰慕,李白结婚了。起初,李白是一座孤城,后来他遇到了一座孤城,然后,两座孤城变成了“一片孤城”,至少也是“一小片孤城”或者“一对孤城”。相信我,李白一定读过“一片孤城万仞山”,不信你看他很多年后的《早发白帝城》就知道了:王之涣的“白云间”被换成了“彩云间”,王之涣的“万仞山”被换成了“万重山”。

我不相信李白有必要抄袭王之涣,两首诗的雷同或许只说明了一个问题:李白对王之涣的《凉州词》实在是太过熟悉了,那首诗甚至长到了李白的潜意识里,以致李白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早发白帝城》早在不自觉间致敬了前辈。

童话故事里,流浪的王子碰到公主之后,两个人就会过起没羞没臊的生活。

李白与许姑娘也没有跳脱出这个俗套,并且将雄心壮志忘了个一干二净。

我们不应因此责怪李白。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俗套,如吃饭穿衣、呼吸睡觉之类,谁都无法跳脱。更有一些俗套,根本没跳脱的必要:谁见谁爱的姑娘,谁喝谁醉的好酒,谁吃谁叫好的佳肴,人间本就不多的美妙,干吗要跳脱?

李白对自己的新婚生活十分满意,那状态被他概括为两句话:“朝共琅玕之绮食,夜同鸳鸯之锦衾。”两句诗非常直白:白天吃吃吃,夜里羞羞羞。当然,李白也不总是这么直白,他婚后还写过一首看起来非常高深莫测的诗:

山中问答

李白

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

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

别人问为何隐居碧山,李白只是笑,不回答。桃花流水,何处不曾见?朗月清风,何须一文钱?为何偏偏此地“别有天地”?原来高深莫测的背后,还是那些没羞没臊的小确幸。

陷入爱情的人,就是这么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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