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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转基因 一个绕不过去的种子安全问题(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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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越转基因:将目光放在种子安全的自主掌控上对普通百姓而言,围绕转基因作物商业化问题的争议虽然十分专业,但这毕竟与自己的食品安全关系密切,与自己所在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密切,所以在转基因问题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政府与转基因产业相关方对转基因作物商业化也颇为投鼠忌器。

让我们回到一些基本问题上:我们要不要发展转基因技术?我们是不是非得进行转基因作物商业化不可?我们怎么才能规避孟山都们的围堵与陷阱?笔者个人认为,必须把我们的目光始终放在种子安全的自主掌控上,这样才能超越转基因争议,不为之烦,而求之用。

我们要不要发展转基因技术?

笔者认为:要。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为人类进行农业生产寻求高产、优质、低成本、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的发展道路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转基因的更新一代技术还为我们打开了获得更富营养的功能食品以及植物制药、植物造工业品等生物工程新成果的大门。亲近它,我们可能还能站在现代农业技术革命的最前沿;远离它,却可能“把澡盆里的脏水连孩子一起泼出去”。笔者想,2008年,国务院之所以通过一项高达240亿元人民币的转基因研究资助项目,使之成为到目前为止最高资助额的高科技项目,目的也应在此。

我们是不是非得进行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不可?

笔者认为:不必,目前看也不能。

这个问题其实包含两个小问题,一是转基因技术是不是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二是有没有可能用当前更为安全的常规技术实现转基因技术希冀达到的目的。

我们知道,提高作物的单产或者收益主要有两个办法。一个是袁隆平们所走的“超级水稻”路线,着力于提高作物的产出边界,通俗点说,就是提高产量。另一个就是现在转基因技术所走的路线,那就是“改进对压力(逆境)的抗性,缩小单产与单产边界之间的差距”,通俗地说,就是少受损失以达到作物本来应该达到的产量或收益。

延伸阅读:转基因Ht与Bt作物

目前,国际上广泛种植的转基因农作物中,主要有Bt类基因与Ht类基因两种农作物。转Ht类基因使作物具有抗除草剂的特性,而转Bt类基因使作物具有抗虫的特性。

转Bt基因的基本原理是将一种土壤细菌——苏云金芽孢杆菌的一段基因转入农作物种子中,使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产生一种有毒的Bt蛋白,虫子吃了这种蛋白之后,肠道就会溃烂,从而替代杀虫剂的作用。据研究,种植转Bt基因农作物可以降低虫害损失,提高单产,还可以减少杀虫剂的使用,减少劳动投入。

转Ht基因的原理则是把一种特定土壤细菌——根癌农杆菌中的一种合成酶的基因转到农作物里面,替代原有的能被草甘膦(一种除草剂)抑制的蛋白质合成酶,从而使这种作物对草甘膦等除草剂产生抗性。据研究,种植转Ht基因的农作物只需投放一种除草剂(即草甘膦),除草剂使用总量减少,对环境污染降低,对除草的劳动投入减少,同时有助于单产的提高。

到底转基因技术有没有独一无二的优势呢?以玉米为例,我国玉米单产水平为美国的二分之一,生态条件、现实生产力和品种差距是作物单产水平差距的主要原因。就品种差距而言,我国的玉米主要存在耐密性差和抗倒伏能力差的劣势,而绝不在于本土品种中是否应该导入转基因抗虫性的问题。从本质上讲,转基因抗虫性是一种杀虫剂效率改进的技术进步,其对作物单产提高的贡献来自于挽回虫害损失的多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陈健鹏博士曾算过这样一笔账:我国玉米生产中玉米螟虫害的损失率约为5%,假定我国60%的玉米(种植面积)导入了转基因抗虫性(假设依据:美国从1996年开始推行转基因玉米商业化种植,到2009年转基因抗虫玉米种植面积约为玉米种植总面积的63%),再假定转基因抗虫性100%有效,那么每年可挽回占总产量3%左右的虫害损失。从“静态”来看,3%的总产出提高对总产出是有一定贡献,但从“动态”看,这种贡献非常有限。回顾我国玉米生产的历史数据,玉米单产从1978年的2802kghm2增加到2008年的5556kghm2,30年间增加了90%,其中从1978年到2007年,每5年的单产增加率为11。1%;玉米总产量由1978年的5595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16691万吨,增加了197%,其中每5年的总产量增长为18。2%。从单产和总产而言,扣除掉特定的虫害损失,对于长期的粮食安全而言,意义并不大。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如果以高产、抗逆特征作为生物技术在作物育种中的技术目标,从技术路线而言,现在的转基因商业化并不是唯一的选择,也不是技术演进的必经路线。有多种方案可以替代当前的转基因技术,比如精准农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以及减少作物在收获后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等。对我国而言,如果以提高作物单产、总产为政策目标,那么可以采取的经济、技术选择还有更多。包括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改善(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非转基因的高产技术、抗逆技术生物品种的推广,粮食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等。中国还远远没有到需要靠当前的转基因技术来“供养”的时候!

我们应优先考虑风险更小的生物技术品种的商业化,部分转基因技术成果可以作为技术储备放起来,而不是马上投入使用。

我们应该如何规避孟山都们的围堵和陷阱?

对于前面引述的关于转基因争议正方有关跨国种业公司市场垄断风险和专利陷阱的辩护词,笔者本人并不敢苟同。就我们的认识,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内的竞争也许是公平、透明且合法的,但到了发展中国家,一切贪婪、无视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的行为就开始明目张胆起来。在这个时候,它们是有分工的,也是空前团结的,孟山都们在阿根廷、巴西、印度等的所作所为说明了一切。在它们那里,它们所做的就是国际惯例,就是国际通行准则,就像它们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种质资源时不用付费,而到了它们那里做了些许的基因提取、记录之后,就成了它们的专利,他人就必须有偿使用一样。所以,欢迎它们来华投资,但要为它们定好规矩,要用高度的警惕盯紧它们,谨防被它们算计了!

因为在涉及种子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已经输不起了!

那么,在转基因种子问题上,或者说是在现代生物技术领域,我们应该如何规避孟山都们的围堵和陷阱呢?

笔者认为,中国应该坚守以下原则:1。在当前应特别谨慎对待主粮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种植问题应该明确,发达国家目前主导的生物技术产业和知识产权格局,是在它们农业发展阶段和对外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条件下确立起来的,并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推进以美国技术为背景的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可能会加速跨国种业公司对中国种业的渗透和控制,于我们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主要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商业化问题上,应坚持预防原则和自主研发优先的原则。现阶段,要特别谨慎地对待主要口粮(水稻、小麦)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

2。坚持公共投资和公共机构的主导地位应在鼓励民间种业公司研发能力,提高和运营实力增强的同时,坚持在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中,继续贯彻以公共投资和公共机构为主导的方针。国家应继续增加对该领域包括转基因技术的公共投入,特别是对作物育种、推广中长期、安全性研究方面的投入,同时,政府还要着力构建良好的制度与市场环境,以利国内种业的发展。

3。在育种路径选择上,应注意强调常规育种与现代生物技术的结合要优先考虑研发和应用对经济、生态环境、人类健康风险较小的非转基因生物技术品种,将转基因技术作为储备型技术加以发展。

4。规范中国种业法律和管理体制

对国内种业公司的发展实施符合WTO规程要求的辅导和保护,推动其做大做强。同时,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和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应对可能出现的中外知识产权的纠纷。

果如此,中国种子安全方能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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