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第1页)
【锁】
现在我独自生活。我离开了那个城市,离开了那些以偷窃为生的朋友。我租下一间地下室,里面有一张床,一台老旧电视。床的弹簧坏了,翻身时我身下总发出“嗡嗡”回响,像是有个人藏在床垫里弹响自己的肋骨。
有时我会被这声音惊醒,出一身冷汗,汗里的酸味会让我莫名其妙的难过,久久不能再次入睡。
床还算软,电视有声音,也能出图像,还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我很知足。
一家开锁公司聘用了我。我有了自己的名片,我的名字后面,平生第一次挂上了“技师”的头衔——“开锁技师”,我捏着卡片左看右看,对它露出微笑。或许别人不认为这个工作有多体面,可我是凭技术吃饭,不偷不抢,在我看来就是体面。虽然这活儿会让我时常想起以前的勾当。它们最大的相似之处就是,都需要打开陌生人的门锁。只是,我现在出门工作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张塑封的纸,里面有钢印,那可是公安局的授权。过去,这三个字总令我心惊胆战,而现在,当我向顾客出示这个东西的时候,我理直气壮,却又隐隐不安。有些东西已经进入我血液中了,可能这辈子都驱除不净。
好在还有成就感。我去应聘那天,一进屋,就看到靠在墙边的三扇门。我明白,那就是我的考卷。门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些工具,有如士兵列队,整齐有序。有些熟悉,有些陌生。
在老板和他身边女人的注目下,我只动用了两种工具就打开了那三扇门,用时不到一分钟。我看到女人的红嘴唇上下分开,露出了洁白却并不整齐的牙齿。她吃惊了,我打赌她没见过像我这么手快的人。老板面色如常,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但那双直勾勾盯着我的眼睛泄露了他内心所想:其实他与那女人同样吃惊、同样好奇,只是,他对我此前经历的好奇大过了对我技术的惊诧。
果然,他发问了。我的回答流畅自然,因为我已背诵了一千遍。我告诉他我原来是另一个城市某开锁公司的技师,那里人稀生意少,所以才来到这个大城市打工。我还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建议他打过去核实。接电话的人是我在那个小城唯一的朋友,他会这样告诉询问者,“他原来确实是我公司的员工,”还将用淡然的口吻描述我出色的技术和谨小慎微的个性,以及朴实忠厚的为人。唯一对我不利的,是我没有开锁技师的行业证书,不过没关系,这个老板不是那种胆小怕事循规蹈矩的人,否则也不会坐在如此豪华的办公室里,否则,那个长着两片肥美嘴唇的娇俏女人也不会站在他身边。
我的判断正确,他告诉我不必为证书担心,交给他来办。此时女人插嘴,她说他去趟公安局就跟回姥姥家一样平常,她说他见到那些警察就像见到自己的舅舅和外甥一样亲昵。她用的是“他”,而不是老板或老总之类,不管她是有意无意,这个人称代词足以让我猜出两人之间的关系。但那跟我无关,我只需得到这份工作,并且真的得到了。
我签订了工作合同,交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了工具以及那张塑封的授权书,还有一身靛蓝色的工装,后背印着这家公司的名号。
我背着这些东西欢快地走在路上,开始我全新的人生。
每个城市都不缺粗心大意的人,每天都会有人把钥匙锁在屋里。我知道那种被家拒之门外的滋味。然而当我掌握了这门手艺之后,我不再为无家可归发愁。在原来那座城市,当我由于某种原因不愿回到自己的住处时,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一家宾馆,用比房卡和钥匙还快的速度打开某个空房间的门,把牌子翻到“请勿打扰”一面,反锁后洗个热水澡,再脱得光溜溜的睡上一觉。我不担心有人发现我,这个城市很小,小到不大可能在午夜来客人。我喜欢宾馆床被包裹皮肤的感觉,能让我平静下来,睡得香甜。那种感觉绝似婴儿浸泡在羊水中,虽然我对此并无记忆。
我背着工具袋,骑着车,穿梭在钢筋水泥森林之中。我开过了各种门,普通木门,铁栅门,色调阴沉看似坚不可摧的防盗门,还有保险柜的门。那些普通的弹珠锁,我只需要两秒钟就可以打开,工具只要一根曲别针,或者是一片包香烟的铝箔。多锁点的叶片锁要费些事,可我照样能“秒开”。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多锁上几道就安全了,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即使有一千个锁点,锁芯也只有一个,突破一点,所有的锁点都会乖乖弹开,步调一致得如同团体操表演者。
这让我想起昔日的伙伴,他们为自己筑造了无数条心理防线,可是在老警察眼中,根本就毫无用处,他们会迅速并精准地找到你的“锁芯”。那一刻的感觉就像一根针刺入心脏,每一根肋骨都形同虚设。
但我工作的时候会放慢速度,并尽可能地使用更多的工具,使自己的开锁过程显得费时耗力又笨拙。这是老板教给我的,他说不要让自己的工作显得又快又轻松,这样某些顾客会认为自己付的开锁费用与技师的劳动强度及时间不成正比,同时还有可能给顾客增加心理上的恐惧,“而客户体验无疑是最重要的。”他说。我照做了,因为老板的话没错。当我最初还沉溺于在客户眼皮底下炫技时,我发现了他们看我时的目光,与看一个贼无异。那一刻我脸红了,心里有些羞恼泛起,差点忍不住为自己辩解,可我立刻刹住,为一个在客户心里产生的念头辩解是不明智的。
我要做的就是登记客户的身份证号码、收钱、开收据、要一个签字,然后走人。
门打开后,总会有一种气味扑进我的鼻孔,每家的气味都不同。有些像现磨咖啡的香气,那是一种离我无比遥远的味道。另一些仿佛刚洗过的衣物正在曝晒时散发出的味道,还有呛炒的油烟味、婴儿吐奶的微酸、衣柜内樟脑的若有若无。我从不踏进他们的房间半步,可我会吸上一口,憋口气,下楼时慢慢吐出,犹如馋鬼品尝美食,这些味道可以提醒我尚在尘世。
我见过了太多的家,陌生人的家。富有的,家境一般的,外来合租的住户。贫困窘迫的不多见,因为通常这种家庭不会安装一个昂贵的防盗门,在其家庭成员中,也往往会有个能干的男人,会用身份证或者废弃的X光片捅开家门,省了被开锁公司把钱赚走。与之相反的是我开过的保险柜,我通常打开后就转身离开,这是规矩。可我有几次还是忍不住偷窥一眼,那里面盛着的内容是和穷人家不一样的人生。
被我镇压很久的东西开始在心里弹跳,那些东西已经安静地躺在我**了。我跳上床,拎起床单,气急败坏地把它们抖落在地,那些光鲜沉重的东西有的落地即化,有的却被掀起的气流掷到空中,就此悬浮着,在我眼前摇成一弯上翘的嘴角。
我是用剃须刀片把它干掉的,每当我的镇压行将失效之时,我就捏起刀片,在手心划出一道口子。如今那些线已密密麻麻,它们切断了我的掌纹,于是我此后的人生注定变得不可预知。
可我总算还活着。这城市天天有人死。
直到那天之前,我还以为自己已通过每个陌生人的房门阅尽人世。那时我正躺在**,读着我论斤买来的一本没有封皮的书。书里说有个人跟往常一样,若无其事地跟他的妻子告别,就此消失,在对面的一个房间里藏了二十年,又在某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日子,毫无征兆地回到家。一个我看不懂的故事。外国人经常干出些匪夷所思的事。看得困了,睡意渐渐浓重之时,手机响了。是公司负责派活的姑娘打来的。她提到的小区离我很近,只隔了一条街。我起身,换工作服,裹上棉袄,背上工具包,出门。
天冷,风大。落叶席卷着我的脚后跟。已经黑透了,路灯下,行人如狗熊般奋力骑行。拐过街角,风小了些,我闻到一股香喷喷的烤红薯味,勾起肚子里咕噜咕噜的抱怨,才想起自己还没吃饭。先干完活吧,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完事回来,买上个大块的红薯,回去就这热水吃。
一个中年男人站在单元门口,当我进入他视线之后,他冲我摆手。他摆得幅度很大,像是攥着一根不存在的鱼竿,看不见的鱼线另一端就是我,似乎是要把我从水里拽出甩到岸上。我点了点头,他说了句什么,他的话被风刮跑了。
我跟随他下楼梯,向地下室走去。
他咳嗽了一声,灯亮了。在晦暗的光线下,中年人变成老年人,他脸上的纹路比我手心上还密集。他求我打开一间地下室的门,说他女儿在里面,已经一个多月联系不上了,手机不接,后来,后来就关机了。他比划着,浑浊的泪在他眼里闪烁。
他拿出身份证给我,我抄下号码和住址,但这些还不够,我让他把房东请来,告诉他没有房东在我不能擅自打开房门。他楞了片刻,点点头,转身上楼。
“都跟你说了我没钥匙,就一把,早给你闺女了。”
“不是……不是钥匙,是……”
房东是个肥胖女人,她的手指间还粘着面糊。她老大不情愿地把房本递给我,我翻了一眼就还给了她。胖女人气哼哼地回去了,很显然,中年男人和我打断了她的馒头或者烙饼。我正要开门,楼梯上的胖女人说,“别毁了我的锁,弄坏了要赔呦!”我只好停下,摆手,“不会不会”,打消她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