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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傲凌刹那间手脚冰凉,如坠冰窖,只觉周围的一切都在天旋地转,连他心头的热气都在一点点地消散了,只能茫然无助地喃喃问道:
“……为什么?”
施莺莺低叹一声,只是不知道这是为无辜遭罪的原主而叹,还是为执迷不悟的南宫傲凌而叹:
“你说我这么多年来一点都没变,又说你惦记我、寻找了我这么些年,那在见到我的第一时间,你就该认出我。”
“可你分明又被所谓的假消息迷惑得晕头转向,在没有信物的情况下都能被史英耍得团团转,南宫,你的惦记、你的心意,依我看,也只有这个程度了。”
施莺莺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呆立在原地的南宫傲凌,发现他的眼神里都被自己打击得没有半分光彩了,便结语道:
“既然交情不深,又何必再强求呢?”
——交情不深,何必强求。
这八个字这句话简直就像冰锥一样,狠狠地扎在了南宫傲凌的心头:
由他最在意的人,否定了他最坚持的感情,这对向来自信满满的他而言,无疑是个震颤灵魂的毁灭级别的打击!
南宫傲凌从肝胆俱裂、心神动荡的痛苦中慢慢地回过神来,看着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的谢北辰,又茫然地环顾四周,看了看或明目张胆或目露鄙夷地对他指指点点的人们,终于低下了他始终信心满满地高昂着的头颅,认清了一个现实:
他真的输了,而且输得很彻底。
之前近乎爆棚的自信心在这一刻尽数碎成齑粉,他手足无措地在原地愣了好久好久,终于在谢北辰即将带着施莺莺离去之前,鼓足勇气上前拦住了他们。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事到临头,南宫傲凌终于抛弃了他最后一点自尊,跪在他的对手面前苦苦哀求道:
“求求你了,谢家家主,算我求你了,我给你跪下磕头!”
“求求你……我南宫家的所有产业都可以双手奉上,你全部拿走吧,让我跟她说最后一句话就好,只说最后一句话,从此我再也不敢来打扰你们半分!”
然而这么有诚意的条件却没能打动谢北辰半分。
他甚至还后退了半步,摆出了一副“我压根不想搭理你”的架势,对身后的施莺莺柔声安抚道:
“莺莺,别怕,我们这就走,没必要被不相干的外人扰了兴致。”
参加酒会的圈子里的人彼此都知根知底,就算对这些八卦新闻没什么兴趣的人,也被身边对此知之甚详的朋友给好好地科普了一下。
再结合刚刚南宫傲凌突然爆出来的那些“莺莺才是我真正的救命恩人”的最新信息,这样一来,施莺莺在他们眼中的形象,便愈发无害而可爱可怜了:
明明她才是南宫傲凌的救命恩人,却被硬生生忽视了这么久,要不是她争气,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走到了所有人面前,只怕南宫傲凌现在都认不出她来,还会把那个冒牌货当成宝吧?
而且她明明都已经识破了南宫傲凌薄情寡义的本性,要打定主意远离这个人了,南宫傲凌怎么还这么没有自知之明,不知廉耻地非要凑过去打扰人家?
看,她一直都被谢北辰保护在身后,一定是因为她太脆弱了,这种专心治学的好姑娘只怕已经吓坏了吧?怪不得谢北辰连对她说话的声音都格外温柔了起来,一定是在安抚人家。
旁观一切的系统:……不,我觉得莺莺正在兴头上呢,她根本不需要安抚。我悟了,这俩人可真是天生一对,一个爱演另一个爱配合,怪不得这么默契,我愿称施莺莺和谢北辰为生来一体的戏班子搭档。
然而很明显,演技高超的施莺莺的目标不仅止于此,系统一直觉得她的目标是在所有的世界里都拿一座小金人。
她借着谢北辰的身形掩护,小心翼翼地从他身后探出头来,把“饱受纠缠之苦但还是心地善良见不得别人这么恳求自己”的好姑娘的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
“你要跟我说什么?”
南宫傲凌沉默了半晌,才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块玉佩……还在你身边吗?请你一直留着它,我只想有个最后的念想而已。”
施莺莺想了想,状似很遗憾很抱歉地摇摇头,用最温和的语气来了最毁灭性的最后一击:
“我以前不是早就把那件信物还给你了吗?啊,我想起来了,你当时还跟史英在一起呢,我就直接快递寄给了她,怎么,你没有收到么?”
南宫傲凌顿时失去了所有思考的能力。他恍然间想起,自己似乎的确在某天,在史英的家里,无意间摔碎一块玉佩。
可那时史英为了给自己开脱,硬是一口咬死那不过是个仿制品,他也就没再多关心这件事。万万没想到,原来那真的是他苦苦寻找了多年的至关重要的事物。
原来……他和多年前的雨天中的那位女孩的缘分,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已经被他自己给亲手斩断了。
南宫傲凌怒急攻心之下咳出一口血,当场晕厥了过去,在失去意识之前,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盘旋着,久久挥之不去:
都是史英的错!他一定要找这个女人算账,一定要让她血债血偿!这个骗子哪怕怀着南宫家的孩子,也可以留子去母,她根本不配跟自己结婚!
施莺莺在确定了南宫傲凌短时间内再也不会醒过来后,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酒会会场。
她走出门的时候抬头望了下天空,只觉云淡风轻,阳光晴好,端的是个初秋时节令人心喜的好天气。
疏疏落落的枝桠高挑向湛蓝的天空,金黄的落叶翩然划过她眼前,发丝与裙摆一同在微凉的风中扬起。她的身后,是再也不会干扰到任何人的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她的身前,是明朗地泼洒而下的万丈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