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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永平长公主对她的阶下囚很温柔地笑了一下。
夜风透过半敞着的窗户拂过高烧的龙涎香烛,风移影动,芬芳馥郁,将渐近及笄之年的少女那逐渐长开的眉眼,映照得愈发绮丽多情:
“我只是把我遇到刺杀的信息放了出去而已,再请你在这里喝杯茶,过上一个月,我就会让你全须全尾地回去交差,不好么?”
“毕竟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号,永平长公主心善,不愿意见血,自然是不会杀你的,你大可宽心。”
——太损了,真的太损了。只有真正明白施莺莺是个什么人的系统在一旁好一番痛心疾首:
按照朝云国二皇子的性格,就算这位死士什么情报都没透露出去,在回到二皇子身边后,他也别想有好下场,甚至还极有可能因为他能从施莺莺身边全须全尾地回来,而被抓起来另行拷问:
你是不是打听到了什么不一样的情报?为什么你能活着回来?你是不是跟长公主有什么特别的交情?你是不是被策反了!
换作任何一个正常人,其实都能理解这套操作:
谁能在抓住一个想要取你性命的人之后,还胸怀宽广地留他一命?
除非他用某种方法取得了被刺杀者的信任,然后又趁机逃了回来。
正当同龄的一男一女,还都是情窦初开的韶华年纪,这让人不想歪都很困难:
没准这位刺客被永平长公主用美人计策反了,这次回来面对旧主,根本就不是回来复命,而是回来反水刺杀的。
然而很遗憾,施莺莺真不是个正常人。
这就会形成很美妙的局面:
明明和他有君臣情分的二皇子,竟然是那个下死手要置他于死地的人;而他本该来刺杀的永平长公主,却是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
——所以说对比产生美。这不假戏真做地反水都说不过去。
施莺莺果然半点都没有苛待这位刺客,把人好吃好喝地供养了整整一个月才放他回去。
伸手不打笑脸人,再加上施莺莺又和气又美貌,这位年轻的刺客终年与刀枪剑戟为伍,与生死为伴,可以说他在刺杀的方面有多擅长,在人心之事上就有多单纯,要不然他也不至于真的把二皇子这种人当成可以信任的上司。
在施莺莺终于决定把他放走,让他回到二皇子身边去的时候,他甚至还犹豫了一下,低声告诉了施莺莺自己的名字:
“我叫卫楚。”
施莺莺拢着衣袖,含笑一点头,无声地鼓励着他继续说下去,而卫楚也果然不负她所望地红了脸。
他低下头去,顶着谢北辰几乎要把他给抽筋剥皮拆骨的目光,认认真真地看着施莺莺。依然带有几分少年意气的眉眼还未完全长开,却已然能看出他日后冷傲俊美的模样来了:
“看在你今日救我一命的份上……我有恩必报。来日如果你和二皇子在争夺王位的时候不幸落败,就来找我,我送你出国都,隐姓埋名地过普通人的生活。”
施莺莺眨了眨眼,温柔地笑了起来,叫谢北辰安排最好的车马送卫楚离开,温声道:
“好呀,那一言为定。”
“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谢北辰把车马赶过来后,卫楚看着面前的五花马、七香车,觉得不愧是永平长公主,胸怀宽广,仁义待人,便不疑有他地上了马车,但其实这又是施莺莺在二皇子的心里留下的一根刺:
她为什么要对一个刺客这么好?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吗,肯定是因为他们有私情!
既然有私情,那就往死里拷问!
果不其然,在施莺莺将卫楚完璧归赵了的三天后的深夜,一辆马车载着个出气多进气少的人,从二皇子的府邸后门出去,一路快马加鞭地往乱葬岗去了。
“抛尸”完毕的一行人离开不久后,施莺莺就带着谢北辰来捡走了遍体鳞伤的卫楚,把人带回了长公主府。
她挽起袖子,卷了张干净的帕子敷在卫楚额间,装作没看到从他的眼角流下的一滴泪水,伸手切了下脉便坐到桌旁开方子让谢北辰去抓药,一边写字一边失笑着摇头:
“何至于此耶?”
——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总归落在卫楚耳中,就是永平长公主替他惋惜,觉得他遭了不该受的苦;落在谢北辰耳中,就是“为了招揽一个备用的护卫她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
于是谢北辰小声咕哝道:“他才不值呢,我比他有用得多。”
施莺莺没听清,下意识地问道:“什么?”
谢北辰刚想回答,但是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
朝云国素来对男子的审美都是以“温文儒雅、满腹诗书”者为上,所以他也一直都在施莺莺面前拿出这幅模样来;但当施莺莺远赴黄河郡归来,面对着专门出城迎接她的、风华正茂的礼部侍郎周明德的时候,她脸都不带红半分的,丁点风月情思都没有,很明显这款不是她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