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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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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观威廉,一位先生,当然毫无疑问,去穿着一间古罗马时期的女士服装——就算不是每个人都能认出这件帕拉的来由,那么想想看吧,一个身材高大,有着肌肉的男人,穿着一件长背心,外面裹着一条白色的亚麻布床单,赤裸着双臂,小腿,和两只脚——如果说这还不够惊世骇俗的,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几乎没有一块是完好的,像是被匕首割出来的刀伤,大面积血淋淋的擦伤以及遍布各处的淤青,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疯子或是背德者,又或是一个触犯了教会以及世俗的法律的罪犯?除非是认识他并且愿意相信他的人,否则威廉很难想象,有哪个家庭有这样的胆量敢于接待他这样的一个客人,

从他们所在的大橡树上,可以看到,距离纽斯蒙德庄园不远,就有一座村庄,这个村庄并不大,这是,我们所熟悉的诗人拜伦曾经借住过的地方,从他们的高度,很容易就能看到低矮的墙垣,灰白色的房屋,以及黑褐色的烟囱,但威廉很快就将视线转开了,他想到了这里的治安官,毫无疑问,他是个与杰克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的帮凶,或者说,诺丁汉的整个证法体系都似乎成了这个肮脏游戏中的一环——

比比安娜不久前才被他们指认为女巫,但他们都知道比比安娜虽然有个女巫的姘头,但她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除了那些被侵染的部分),若不是莱特夫人,她现在已经被烧成灰投入河流了。

至于他们,哈!

利维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个村庄纳入自己的思考范围,从他们刚来诺丁汉,所遇见的“妻子拍卖”就可以知道,诺丁汉这个地方,无论是思想,还是法治依然相当的落后——几乎迟滞伦敦一百多年,比起外人所说的什么自由和人权,他们更愿意相信一千多年来此地人从出生到入土来一直严格遵循的习惯法与教会法,对于他们来说,法官与治安官的威望可能还要高于天高地远,根本干涉不了他们的女王陛下。

如果他们贸贸然的进入村庄,而后被村民们发现,告知治安官的话,治安官只要告诉他们说,这两个人就是从伦敦来的一对骗子,穷凶极恶,十恶不赦的歹徒,他们就会立刻把他们抓起来,最后是投入监狱,还是处以私刑?甚至直接杀死,都就不是他们所能决定的事情了。

这时候利维甚至有点可惜站在他身边的是威廉兰姆,而不是那位尼克尔森先生,说实话,同伴的道德水准高,对于恶魔是很有好处的,但有时候,他们道德水准如果足够低,恶魔行起事来也会很方便,若是尼克尔森,他肯定不会介意利维大开杀戒,反正在这个时代,仍然存在一个村庄因为瘟疫和其他灾祸一夜之间就荡然无存的事儿。

这么想的时候,利维甚至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獠牙正在摩擦着自己的牙龈和嘴唇,属于恶魔的那部分正在蠢蠢欲动,血气翻涌,刚才在地下的时候,他两次接近了地狱之门,又激怒了露西夫人,他不可能不受到他们的影响。

“我们去汉莱顿庄园。”强迫自己回复理智的半恶魔拍了拍自己的同伴,说道。

汉莱顿庄园与纽斯蒙德庄园都在诺丁汉城之外,比起从这里到城里,两者之间的距离反而非常近,只间隔着几座丘陵和一处密林,它们甚至共用了一条溪流,而且此时正好是凌晨四五点的时候,虽然已经有些人被纽斯蒙德庄园的变故所惊动,走出来查看,但在威廉和利维两人前往汉莱顿庄园的路上,除了惊起的一些鸟兽之外,就没有再遭到其他的阻碍。

他们第一次来到这座庄园的时候,这座庄园平静有序,堂皇壮丽,只因为男主人的骤然离世而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悲伤,完全符合人们的想象,而他们第二次到这里的时候,这个地方就变成了女巫的巢穴,汉莱顿夫人似乎对他们的造访早有预料,更有着几分有恃无恐——她依仗的是什么呢?或许那时候她就猜到了,这两位客人只怕再也没法离开诺丁汉了。

这是他们第三次踏入这座庄园,还没落地,利维就觉察出了它的不同往常。

他们上一次来的时候,虽然庄园里的其他人——那些仆从、管家、工匠,都在他们的房间里静静地陷入了沉睡,但只要他们还在这里,还活着,那么半恶魔肯定能够听见他们的呼吸声和心跳声,但今天,无论是佣人的房间,还是客人的房间,他们都没有听见属于生者的声音,倒是二层和三层有人在走动说话,这就有点奇怪了,因为按照此时的社交礼仪,一层,多半用于会客和供给仆人们休息,工作,二层一般属于主人,主人的子女和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三层是客房。

你可以说,或许汉莱顿夫人正在接待他的客人呢,但既然有了客人和主人,这间建筑里面最不可缺少的应当是仆人,没有这些仆任,难道这些尊贵的大人们还要自己清扫,做饭,洗衣服吗?在没有现代设施的庄园里,这些人几乎一刻都离不开仆人,仆人对他们而言就和家具一样不可或缺,须臾不离。

利维对威廉做了一个手势,他将蜡烛头轻轻地靠向一个房间的门,只听啪嗒一声,门就开了,他推进去,发现那是一个单人宿舍,按照房间所在的方位,应当是管家的房间——因为管家才有可能单人一间,其他仆人只可能是两人一间或是四人一间,房间里的家具和装饰似乎也说明了这一点——每样东西都井井有条,整齐有序,除了床边的椅子,椅背上搭着一件睡衣,睡帽盖在睡衣上面,小桌上摆着一本打开的书,里面夹着一枚羽毛做成的书签,利维走过去,摸了摸小桌上的油灯,灯油还能流动,表明几小时之前它还被点亮过。

利维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猜想,他带着威廉继续查看了两间房间,其情况大同小异,这里住的人是被突然带走的或者是被驱逐出去的,他们只换了衣服,匆匆忙忙,甚至没有能带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像是衣服,怀表和一些微博的积蓄,

再回到大楼梯(就是门厅后方矗立着的巨大楼梯,通往二楼)前时,半恶魔率先踏上楼梯,威廉紧随其后,利维的恶魔形态是一只豹子,而他在必要的时候,行动起来也有如一只大猫般的悄寂无声,哪怕他的脚上穿着的是皮鞋,而不是柔软的肉垫。

威廉脚上裹着亚麻布,他们这一路走过来,可没有让他找寻并更换鞋子的地方,他轻轻的放缓了呼吸,虽然知道,利维给他的蜡烛只能照亮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视野,但看到有晃动的人影和亮光时,他还是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不过他完全是多虑了,这些人将房间的煤气灯都调的很亮,好让他们更精细与准确地搜查和劫掠,这让他们很难看清阴影中的事物,而且这里只有他们——汉莱顿庄园的仆人都已经被驱逐了出去,而它的主人几乎也不可能回来了,这个时间段也不会有人前来造访或是拜望——他们非常随意,松懈,并且贪婪……

第358章无花果俱乐部(中)

无需利维提醒,威廉也能察觉到那些正在房间里走动,翻检和乘机盗窃、抢劫的人,绝对不是圣植俱乐部的正式成员。

正如我们之前说过的,圣植俱乐部并不是什么人都收纳的,即便你是受害者,是被迫卷入另一个世界的,要成为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你首先得有一个姓氏,如果没有姓氏,那么你至少应该有个出身,没有出身的话,起码得有个可敬的职业——如果不是因为半天使与半恶魔中都有女性这个性别,还要加上一条前提——你得是个男人。

但他们所看到的这些人,显然都不属于绅士阶级。

或许会有人觉得奇怪,此时的人们如何正确的分辨出一位绅士和一个平民,乃是一个罪犯呢?这点就要从衣着上来说了,19世纪的纺织业已经非常兴盛,布料已经不如过去那样有价值,但衣服还是要由人来裁剪缝制出来的,一个手艺精湛、技术高超的裁缝要价可不会低,他们也不会接受廉价的料子,因为这些料子只会赶走出得起价的客人——所以就连一些低级官员和普通的商人,小贵族,在定制新衣的时候,都要再三考量,要么是按季节,要么是遇到了盛大的庆典,或者是某个宝贵的面见机会,他们才会去裁缝那里量体。

当然,一分价钱一分货,裁缝们是完完全全按照每个人的体型,尺寸和生活习惯乃至着装场合来做的,绅士们的着装虽然看上去大同小异,白衬衫、马甲外套、大外套、斗篷,高顶礼帽,长裤,背带,皮鞋……但无可否认的是,一个好裁缝做出来的衣服,就是能够让它服服帖帖,严丝合缝,又不会对行动产生任何妨碍,犹如野兽身上的一层毛皮,鸟儿身上的羽毛,或者是攀附在树干上的青苔的,保准合体又舒适,叫人看起来从容优雅,挑不出一点毛病。

这可不是一个工人或者是农民承担得起的价钱,那么他们的衣服从什么地方来呢,如果他们有妻子和女儿,妻子和女儿会为他们做衣服,如果没有,那么他们就会到裁缝铺去找寻合适的二手衣物,没错,那时候的裁缝店是有这项服务的,他们甚至会将二手衣物清洗干净,缝缝补补钉个纽扣什么的。

所以他们在天气炎热时候会穿着宽宽松松的罩衫,在天气寒冷的时候,套着肥大的夹克,或者是粗毛呢外套,这些衣服有一个相当统一的标准,那就是不要求穿着人的体型,瘦子也能穿,胖子也能穿,高点也凑合,矮点反而宽绰——穿着这些衣服的人,看着就是一副松松垮垮,不成体统的模样。

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那些先生们就都只穿着皮革或者是帆布的夹克衫,下面是极其肥大或是过于紧窄的裤子,裤子的裤脚掖在皮靴里,皮靴上沾满了泥巴,他们的腰带非常宽大,而且是牛皮的,翻着毛边,上面悬挂着形形色色的武器和小皮囊,皮囊里面时常发出叮当作响的声音,可能是钱币或者是药瓶。

而且他们在房间里做事的时候,还会咬着烟卷,提着酒瓶,那种白锡的扁酒壶,只能装着十来盎司的酒,他们时不时举起来放在嘴边喝一口——

绅士们不会那么做,他们想要喝抽雪茄的时候,都会去专门的房间,一边和自己的朋友谈天说地,一边惬意地享受;想要喝酒,不是在餐桌边就是在书房里,总之,要安安静静地坐着,配上奶酪,冰块,哪怕他单身一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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