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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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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摆摆手,叫唐安在树下歇了歇,免了他的军训,于是全班都知道,唐安有贫血,身体不太好。

唐元元只过自己的日子,白天军训,中午和晚上都去店里,这几天的生意持续都好,衣服也卖的不错。

李木那边手表也以每天十几只的速度在走,这个速度,不到国庆,他的手表就得卖完了。

一转眼,七天军训过去,唐元元总算脱下军训服,正式开学啦!

开学前一天,她特意去百货大楼,给自己重新置办了一套行头。

换了自己的二八大杠,买了漂亮的女士捷安特自行车,书包,方口小皮鞋,白色的蕾丝公主袜。

次日一早,她早早起床,对着镜子,给自己编了个漂亮的头发,再夹上水钻发卡,手腕上一只女士手表,另一只手上是珍珠手链,整个人都洋气了起来。

虽然还是有点偏黑,但是她五官好看,尤其一双眼睛很大,而且这时候大家都不是特别白,也没有特别追求白的概念,并不是一个缺点,所以看起来还是很漂亮,人靠衣装,一点也不错。

李木:“我差点没认出来你。”

“你还有这么文静的样子呢。”

“……”好想给他一脚。

李木围着捷安特转了三圈:“阔了阔了,这一看,就是老板派头。”

唐元元不理会李木的揶揄。

她这么打扮,一来是为了好看,还有一方面,当然是为了自己的店。

她店里还有不少女孩子的裙子呢,一中的富家女可多,这也是给自己拉生意嘛。

唐元元去的早,领了书本,就挑最前排的位置坐下,果然,就有女生问起了她的裙子。

这种款式还没见过,一般人的裙子领口就一个边,可她的衣服领楼垂在后背像是一块毛巾那么大,滚了蓝色的边,裙摆的褶花也好看,再配上脚上的袜子和皮鞋。

就好洋气啊。

唐元元给她一张名片:“是这家店的衣服啦。”

百货大楼边上,那学校骑车5分钟就到了,一定要去看看,几个同学都看的很喜欢,准备放学了,缠着妈妈带她们去买。

第一天主要是领书,寄宿生分宿舍这些琐事,大家主要是说话聊天来着,唐元元穿的不俗,花又不多,但一开口,就让人很舒服,给人一种很稳重的感觉,所以,很多女生都自然的觉得她家境好,也喜欢和她说话,不管是女生还是男生当中都很欢迎。

倒是唐安,穿的衣服依旧很破,布鞋,即便有高分的成绩加身,是班上仅有的5个免费生之一,还是没引起多大的波兰,因为他的穿着实在是太减分了。

不如那些城里的男同学,回力鞋,合身材的球衣球裤,手里拍着篮球,看起来朝气满满的,他们还开朗。

不过,唐元元见到了老熟人,是余芳芳,不过她的分数不够,是厂长夫人花钱买进来的,学号在班上倒数。

能在这里见到熟人,余芳芳也很开心,就和唐元元做了同桌。

余芳芳不住校,唐元元住校,把自己带过来的被褥放进宿舍铺好,高一的新生活就开始了

这个时候的住宿条件还不是太好,一个宿舍摆了上下八张高低床,住16个人,到了午饭时间,唐元元也随大流,和同学们一起去食堂吃饭。

她现在有钱,也不亏待自己,像蒸鸡蛋,韭菜炒鸡蛋这些蔬菜都毫不客气的买一份补充营养。

唐安却只打了两个馒头和一份免费的汤。

在一中,少有这种家庭条件的孩子,自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那个唐安军训昏倒,原来是家里穷,吃不起饭啊。”

“这家家长都不管他的吗?难怪穿的那么差,连吃饭都吃这么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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