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第4页)
“不用化最精致的妆容,只穿最舒服的衣服,不用去精心设计的场所,就慢悠悠眼看着时间溜走,就是老派的约会。”
估计是看迟聿没有回应,怕他不懂,阮烟又很认真地跟他解释了一遍。
迟聿发现,阮烟身上一直都有一种执拗的认真,这份执拗常常会让她有一种乍泄的孩子气。但如果她自己发觉了,又会很快地收走,稳稳当当地装作一副成熟模样。
第一次约会,在OneMoreTime猫咖门口,迟聿抓到过一次。
这是第二次。
迟聿以抓住这份一溜烟消失的孩子气为乐趣。
“你要不要听歌?”
阮烟没有等到迟聿的回复,以为对方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从包里拿出来耳机,递给了迟聿一只。
迟聿接过耳机,有些别扭地塞进耳朵里,手机音乐播放器里BGM响起,歌词刚好唱到那句,
“我梦寐以求
是真爱和自由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迟聿怔住,感觉费了好大劲,才把自己的心脏咽了回去。霹雳吧啦,他仿佛听到理想主义的花在心中绽放的声音。
这首2006年的歌曲,也在他的歌单里,还在一个单独的命名为《她》的收藏夹分类里,里面每一首歌都是他精心挑选的想跟未来那个她一起听的歌。
只是他几乎没有跟旁人提及过。
在娱乐圈里谈纯爱,显得有点过于装逼。
“怎么了吗?”
旁边的阮烟目光清澈,伸手在迟聿的眼前晃了两晃。
迟聿回过神,很轻地叹了口气。他伸手拿下刚刚塞进耳廓里的耳机,又在阮烟疑惑的目光中把她耳朵里的那只也拿了下来,把刚刚自己耳朵里的那个重新塞进阮烟的右耳里。
“拿反了,笨蛋。”
说完这句话,迟聿脸就红了。
好在有窗外的余晖映照,阮烟察觉不到。
“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这么老的歌。”
迟聿假装不在意地问。
“不老的呀。”
阮烟眼睛睁得圆圆的,一副要捍卫她喜欢的歌曲的样子。
“这个歌手还在世的呢。”
“这就是你判断一首歌老不老的标准是吗?”
迟聿苦笑不得。
“昂。”
对方却理直气壮。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