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那天小狗在大雨里等到了(第2页)
那他应该学服装设计,搞什么交感神经人工智能,而且如果他是个裁缝,他们大概率也不会认识,他生命中就该少一个让他不愉快的存在。
理智回笼,现状仍不能说是安全。
陆明堂很可能只是不想一只狗死在自家门口,他有一点洁癖,可能因为出身肮脏的城中村,像死老鼠、死蟑螂这样的东西绝对不能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叶黎可是亲眼见过,这人每天上班都得拿兜里的手帕把那张纤尘不染的办工桌仔细擦拭一遍。
所以死狗对他而言太超过了,自己侥幸在大雨里活下来,不能指望这家伙有更多耐心,比如带他去医院,给他烧个热水洗澡,或者喂他点吃的让他免于饿死,甚至之后不用铁链子拴住他或给他一顿拳脚都已经算是幸运。
理智大声说,他得想个办法逃。
叶黎服从理智,乖噜噜地蹲在原地,瞪着眼观察陆明堂。
烟灰掉地上了,他在扫地,一边扫一边掉,效率感人,他心不在焉,但动作却很麻利,身上的夹克旧了,但看着很厚实,大概嫌碍事,被他扔在狗子那桌。
无端的,叶黎感到无所适从,眼前这陆明堂的的确确像这地儿土生土长的,好像只那么一喘气儿,就能无声融在这片土里。
他原以为,他即便不是出身锦绣,也大概是个被惯坏的中产之家。
这地方破烂的让叶黎不知如何形容。
大抵方圆十里的建筑所剩的价值全在地皮,若是顺利拆迁,则功德圆满,若是不顺利,那就是地道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每个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痛,忍着忍着就和城市的生命融为一体了。
就像城市的疮疤,也是陆明堂的疮疤,他从不说过去,可能羞于启齿,他所知道的只有,他和吴瑜是同乡,再多的,连吴瑜也没有多说。
简单打扫后陆明堂腾出手处理桌子上的狗,显而易见的,绝大多数人类迎接生命手段的从来都是——开水。
叶黎如临大敌,看见他从灶台上拎起烧开的水壶,倒了一盆热腾腾的开水,氤氲的白雾模糊了视线,朦胧中对方的动作也变得危险。
他不由想起曾经在纪录片中看过的关于农村人杀鸡宰鸭的片段,用开水烫是一种原始且有效的脱毛手段,画面里的鸡就跟现在的他一样,湿透的毛紧贴着皮,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被搁置一旁,等农人烧好开水,他就会被倒提着腿,生生泡进高温的水中,打转、绕圈,像块涮肉,七上八下,再出来时就毛不附体,能被轻易撸去。
所以他在陆明堂过来时打了个寒颤,他应该是想跑,以免短暂的狗生结束于如此荒谬的场面中,但生理本能不受控制,哆嗦的四肢没能发挥应有之效,很轻易地,他就被捉住了。
“别怕别怕,很快就好。”
捏着脖颈的手湿润温暖,叶黎抬起眼,对上陆明堂温柔的眸光,身体依旧克制不住颤抖,但刚刚在脑海中盘换的关于杀鸡宰鸭的画面如青烟一样消失了。
如果他不是个变态,他应该不是要吃了他。
他讪讪地回忆过去,陆明堂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似乎,应该不是个变态。
他只是想给小狗洗澡。
屋外暴雨滂沱,小狗泥泞不堪,出现在这里之前不知流浪过多少里程,身上长了多少虱子跳蚤,所以第一次见面就洗澡,很正常。
坏消息是,洗澡不是个方便逃跑的时机。
但好消息是,狗的命保住了。
想通这点,叶黎放松身体,泰然地把自己交到陆明堂手中。
但很快他就反悔了。
“嗷!!!!”
这盆水是开的!起码是半开的!!
他收回前言,陆明堂是个变态,他果然想吃狗!
陆明堂也吓了一跳,小狗突然从盆里蹦起,四爪并用挂在自己小臂上,嗷嗷个不停。
他没洗过狗,尤其是这样的小狗,刚刚手机检索出来的碎片化信息似乎不足以应对眼前的情况,狗不耐高温吗?
可水已经不烫了呀?
他伸手在盆里搅了搅,顺手捏碎沉在底部的洗衣粉,不烫,所以结论,小狗娇气,不能惯着。
好在后面小狗变得很乖,连盆里不怎么起泡的洗衣粉也忍了。
毕竟,这人是真不会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