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案(第2页)
“是吗,”段澄恩不接招,瑞凤眼下落,淡淡地看着身边妻子,“不是在想英俊的音乐家?”
他果然听到了。
“诶……下午茶羹汤里加了酒,方才说的都是酒后无德的胡话,先生可一句话不能听、不能信的,先生最好了。”
“你还喝酒了?”
再在仙乐斯从小摸爬滚打到大,叶秋容也只有十九岁。多说多错,加上想起他这几日对自己的管束,小狐狸眼眸闪烁,心里还是有些怕他。
“你最疼我,一定不会怪我的,对罢?”
另外两个躲在一旁看笑话。
段澄恩凝她一阵,最终伸出手捏了捏妻子的鼻头,带人向宋芳笙和沈丽曼告辞。
早在结婚之前芳笙就听母亲说过,顾均胜之所以搬出父母家宅住进愚园路的宅子,就是为了与一条街上军政要员为邻,如今方知不假。
“打招呼是可以,但说什么呢?”
眼看着夕阳快要落尾,宋芳笙招手让赵妈又热了一份美龄羹来,端到白色油漆铁门下,就看见里面扎着两只大黑辫子的丫头迎上来,询问之下给她开了门。
“少爷在屋子里呢,太太跟我进来罢。”
少爷?她还以为,能将小提琴拉得如此婉转动听之人定是个女孩。自己手中的美龄羹乃是上海女子所爱之物,端来赠男子岂不是招人笑话?
“这……我不知你家少爷是……这羹汤恐他不喜,我改日再让厨子送别的来。”
“无妨。”一声清润的声音从房中传来,芳笙后知后觉跟着丫头已经走到书房门口,接着一个清瘦的年青男人从书房里出来,眼尾挂着和善的笑。
“我在吃食上并无挑拣。”
男子黑色马褂里一身雪白长衫,胸口佩戴一枚玉环。如果说顾均胜是站在山巅、俯瞰众人的鹰,面前温润儒雅的男人就是独立溪涧、临水而歌的鹤。
可惜,宋芳笙看到了他身下的轮椅。
如此翩翩公子,竟是个残废?
感觉到芳笙为难的目光,男人眉眼低垂,并不在意道,“鄙人林云启,刚随家父搬到愚园路不久。正如太太看到的,因身体不便,未找到合适的机会到太太家中拜访,倒劳烦太太今日送来羹汤。不嫌弃的话,坐下喝杯茶罢。”
林云启?宋芳笙回忆所认识之人中可有姓林的,想起三个月前听父亲说起,有一位姓林的将军自荒河失守后下野,将兵权交出,居家迁至上海。
就是眼前人的父亲吗?
“不劳烦,之前多次在园中听得林少爷家中有小提琴乐声,如听仙乐,今日来拜访,多有冒昧。可不知,拉琴之人就是你吗?”
“不错,”林云启示意下人将小提琴取来,琴身通体乌木,表面油亮、琴弦闪闪发光,一看方知持琴之人爱护有加,“我不常出门,初来上海亦没什么朋友,惟在家中偶一抚琴,但愿没有吵到太太。”
他越是谦逊,宋芳笙越是拘谨,“没有的事。林少爷所奏琴声悠扬,我同其他姊妹都很喜欢。可惜我从小闲不住,什么乐器也没有学……嗯……时间也不早了,我不打扰,这就回去了。”
“等一下,”他的眼睛微眯,将宋芳笙拘束的模样看在眼里,露出若有似无的笑来,“太太可是顾均胜,顾少爷的夫人?”
看来他知道隔壁是顾宅。宋芳笙点头,“你认识我?”
“百闻不如一见。”他转动轮椅,离她更进一步,“早在北平的时候就曾听上海同窗多次提起,远东最美珍珠——宋芳笙小姐。今日得见,果然光彩照人。”
她心里受用,客套起来,“我也刚搬来此处不过一月,日后若有帮得上忙的地方,林少爷只管开口差人到隔壁寻我便是。”
“一定。”
他倒是一点不客气。宋芳笙没了继续聊下去的意思,告辞林云启走出来。
摸着腹中空空,想来下午吃那点东西都已经消化,她叫来小春,让人把晚饭送到书房来。
“啊?可是少爷已经回来了,正在餐厅等少奶奶吃晚饭呢。”
“顾均胜回来了?”稀客,他往日几乎不回家用晚饭,宋芳笙只有临睡前听到靴子踩踏楼梯发出登登登的声音,才知道他回来了。
入夜生凉,她披上围巾来到餐厅,看顾均胜坐在餐桌对面正看报,听闻脚步声抬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