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芳笙(第2页)
一个体态丰腴的女人推门进来,细看和二十年前,在宋宅门口捡到女婴的病弱妇人一个模样,只是眼角添了风霜。
“宋夫人。”
宋母江婉容走到宋芳笙身后,笑得合不拢嘴,“瞧瞧、瞧瞧,到底是做少奶奶的人,耀眼模样,竟把整间屋子都照亮了。”
“妈。”女孩瘪嘴扯宋母衣角,露出小女儿的羞怯,“连你也取笑我。当真是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
宋母瞧她粉面微嗔,当真带着几分抱怨,双手扶在女儿肩头,俯下身柔柔道:“何曾取笑,自然是真替女儿你高兴才如此说的。”
说着她拿起梳妆台上黑色天鹅绒首饰盒打开,取下女儿耳垂上的珍珠耳环,把盒子里翡翠耳坠换上去,同镜子里的女儿继续道,“咱们家的女儿出嫁,要珍珠配翡翠才行。那新郎官你上次也见着了,高大威武、英俊潇洒。得了这么个如意郎君,可不该高兴?”
宋芳笙戴着头纱不答应,从鼻腔里浅浅哼一声,“什么了不得的人物,顾均胜……左不过一个警署署长,哪儿比得上爸爸厉害。”
宋父宋维安是一名外交官,她自小跟在父母身边,见惯了名利场推杯换盏、灯红酒绿。宋母见状叹一口气道,“你父亲虽说是外交官,这几年时局动荡,到底被夺了不少实权,空有个外交家的名头。顾家少爷表面上是警署署长,实权上和警察厅厅长无二,那可是实打实有权有势、手眼通天的人物。他是家中独子,父亲又早逝,寡母陆夫人祖上还有军方背景,孤儿寡母不会为难你。我和你父亲都帮你问清楚、看仔细了才定下这门亲事。你嫁过去,必不会吃亏。”
能让她吃亏的人还没生出来。宋芳笙心里如是想道。
“我原不关心这些。妈,你只记得,答应过我的事:等我结婚之后,就让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再不干涉。”
不同于上海的名媛们喜好涂脂抹粉、穿衣打扮,宋芳笙自幼性子野,总认为女孩儿比男孩儿强,内里有一股子倔劲和傲慢,凡事处处要强,喜欢和男孩子比高低。当同龄的女孩还在听龚秋霞、看张恨水的时候,宋芳笙整日里沉浸在讲包拯办案的《三侠五义》和宋慈《洗冤集录》,一心只想栽进侦探小说的世界里,打定主意,要么自己破几桩案子,要么写点惊世骇俗的侦探小说出来。
宋母知道她痴迷于此,自然点头不迭,一切先哄着为主,心想嫁到顾家,那新郎官必不会像她和宋维安一样慈母多败儿,没天没地地宠着这个娇蛮女儿,万事皆有收敛。
穿戴齐整,宋母带着妆娘退出去,叫小春服侍宋芳笙先吃点东西,新郎官会在吉时登门来接,坐车到饭店举行婚礼。
听着楼下往来恭贺、络绎不绝之声,让她想起和顾均胜上一回,也是头一回见面那日的情景。
那日正值小暑,她和母亲顶着毒辣的日头到礼查饭店赴约,足足等了大半个钟头也没等来顾均胜。
宋芳笙脾气一上来,叫嚷着要走。宋母说不过她,让小春带着她到花园透气。瞧着自家汽车停在边上,她直接招呼司机老陈,打算带着小春先走,送她去图书馆再回来接母亲。
提裙上车的间隙,一辆警车从饭店外头开进来。两个手下模样的警察先行下车,拉开后座车门。隔着紫藤花架,她瞧见一双黑色皮靴下了车,藏青色立领制服剪裁服帖,皮质腰带上挂着的金属警徽显示着来人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是看不见脸。
说好谈婚论嫁,双方理应有长辈到场。他却只身赴任,迟到不说,还穿着警察的衣服,宋芳笙只觉他压根没把宋家放在眼里。
瞧着人走进饭店,宋芳笙悄悄走回饭店门口,缩在角落打量那道挺拔的背影。
“警署事多繁杂,误了时辰,衣服也没来得及换,宋夫人久等。”男人声音低沉,自是好听。
江婉容不是第一次见顾均胜,脸上盈满笑意,招呼他坐下,“知道你忙。你母亲常在电话里同我抱怨,说你忙起来就没个数,东奔西跑不要命似的,只盼着你早些成亲,才知道着家。”
说罢不忘四处瞧,像是在寻找宋芳笙的身影:“你妹妹才出去透气,这会子估摸着还在花园,我找人去叫她。”
“好。”
几时成了他的妹妹?宋芳笙在心里抱怨。看着母亲叫来服务生,指着门外,她拉着小春绕过花园,上车让老陈赶紧发动车子,离开这是非之地。
这算见着了?其实也不算。拢共只瞧了个背影。高大威武,也就那样;英俊潇洒,说不定都是母亲编排出来哄她的。
脸上长麻子、痦子了没有?鼻梁塌不塌?她一概不知。
至于顾均胜此人,甚至连自己的背影也没瞧着。就这样还能答应这门亲事,宋芳笙觉得他不过也是个视婚姻如儿戏之人。
心里正胡思乱想,忽听得楼下一阵欢呼雀跃,伴礼乐管弦之声。宋芳笙起身,尚未走到窗边往外瞧,就听见房门打开,小春急登登走进来,脸上是止不住的高兴。
“快些将头纱盖好,顾少爷登门迎亲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