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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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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咖啡馆。

严轻坐在角落里,面前摆着一杯橘子汽水和一碟奶油蛋糕。旁边还有把空椅子,椅子里放着一只帆布口袋,口袋一面印着三行墨绿色文字,第一行是“威廉士大药房”,第二行是“家用良药、誉满杏林”,第三行文字细小,乃是威廉士大药房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他捏着一支小叉子,漫不经心的将奶油蛋糕一点一点挑着吃。

这里离他的“家”很近,方才他以那个“家”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走了走,将周围几条道路也认了认。

倒也没什么具体的目的,他只是想要把周围的环境摸透。

斜前方的位子坐了一对摩登男女,两人一人守着一杯咖啡开谈判,神情都很严肃。女的让男的给她一个明确的保证,保证他再也不和公司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男的皱眉、叹气、摇头,坚称自己和女打字员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女的说“没有什么就更不必说话了”,男的表示“你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干涉”,女的紧跟一句“我不要讲道理,我只要你的眼睛里只有我没有别人。”

二人谈判至此,转而去讲爱情的权利和义务,二位情种都是腹有诗书的知识分子,将这题目讲得十分抽象,以至于从这一段开始,严轻就听不懂了。

这一段不懂,上一段是懂的。

不但懂,而且熟,昨夜林笙对他说过一段类似的话。

虽然他和她之间不存在任何感情,纯粹只是合作的关系。但他向来活得和人两样,如今忽见有人受了和自己同样的约束,或者说,忽然发现自己受了和人同样的约束,就感觉挺新鲜、挺有趣、挺好笑。

将叉子往碟子一掷,他叫侍者过来结了账,然后拎起帆布袋子,不紧不慢的走了出去。

*

*

下午四点多钟,林笙站在院子里望天。院门半开半掩,严轻走了进来。

林笙一眼叨住了他,就见他穿着衬衫长裤帆布鞋,衬衫下摆垂在长裤外面,帆布袋子挂在左肩,形象堪称是潦草兼浪漫。而他一边慢悠悠的进门向内走,一边缓缓抬眼注视了她。

攥着一包香烟的左手向后关拢院门,他一直面朝她看。而她这时对他又是完全的看不懂了,不懂到了甚至不能分辨他是否真正看见了自己。

几秒钟后,她确定了他那空茫麻木的眼神并不影响他的视力,因为他准确无误的走到了她面前,说道:“我从卧室橱柜的抽屉里拿了钱。”

她感觉他好像走了已有一百年:“怎么才回来?上哪儿去了?”

他低声道:“在这附近随便走走。”

她轻声说:“伤还没好,乱走什么?”

“没事。”

“那边街上是不是还有巡捕在找你呢?”

“巡捕没见过我的脸。”

“我回来之后见你不在家,一直在等你。”

“有事?”

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怕他开溜,所以回答:“没事。”

他感觉她有点欲言又止的意思,所以盯着她的脸,疑惑的又看了看。

她被他盯得心虚,目光下移到了他的左手:“你还有烟瘾呀?”

他将那包香烟送到了她面前:“要吗?”

她见他误会了,连忙摇头:“我不要,你最好也别要。这不是什么好东西,吸多了伤肺。”

他笑了一声:“怕我活不到一百吗?”

她一时哑然。凭他的所作所为,祝愿他长命百岁等于是反人类。

他向楼内走去,她转身跟上他,和他一起上了二楼。他回到卧室,将帆布袋子和香烟全放到门旁的一只沙发椅里,那沙发椅是一对,中间夹着一只小圆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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