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骄阳(第2页)
留在这里反而会给他们带来危险。
“就这身行头。”
“走在外面能嚇死人,你想要当连环惊嚇犯?”
刘兴邦的拐杖尖戳了戳路平沾著兽血的裤脚,说道:
“穀仓里面有浴室,你去洗个澡再走。”
因为长时间在森林的逃亡跋涉,路平现在的形象的確很糟糕,蓬头垢面,衣服跟破烂似的,身上还带著隱隱的酸臭味,有些地方在不断发痒。
想了想,路平还是摇头,说道:
“我留下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相比於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不適,路平更不想给对方招惹到危险。
这世道,好人可不多。
“也不急於这一会儿。”
刘兴邦摸了摸手边的『拐杖』,目光凌厉了许多,说道:“要真有麻烦上门,我这旧时代的残党也不是吃素的。”
见对方態度执著。
路平想著赶紧洗完然后离开,於是点头答应。
十分钟左右后。
路平围著浴巾,从满是水汽的浴室里走出,形象已经焕然一新。
水珠滚过钢铁浇筑般的肌肉线条,硝烟淬链过的俊朗面容沉稳坚毅,双目如含星子般明亮有神,体表上的各色伤疤更增添了神秘与强大感。
“洗的这么快,看来你很急著要走。”
刘兴邦刚好走进穀仓,把手里拿著的衣物丟向路平,说道:“你穿上试试,之前的那些破烂玩意就別穿了。”
路平也不矫情,接过衣服,迅速完成穿搭。
望著对方身穿的黑色皮质夹克衫,刘兴邦低声喃喃道:
“真像啊。”
“像什么?”路平踩了踩脚下刚穿的,有些老旧但是完好无缺的高帮战靴,下意识问道。
“我儿子和你的身高体態很像,他以前常穿这身衣服。”
刘兴邦的嗓音低沉了许多,说道:
“他从小就崇拜我,长大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
“在白鷺保卫战的时候,政府召集附近的老兵,我立即参加了。”
“搞笑的是,我这个当爹的要听儿子指挥,分配到了他的手下。”
说到这里,刘兴邦笑了起来,眼眶里多出了一些晶莹。
“他正直,勇敢,在战斗时没有藏在后方。”
“但你猜怎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