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3页)
“我的错,忘了做自我介绍了。”
他说完,将自己的名片递了过来。
沈南稚扫了一眼名片。
“蓝源,陆山。”
这蓝源最近的风头很盛,这个陆山,他更是有所耳闻。
才从国外回来没多久的高学历海归,投了好几个别人不看好的项目,但是最后却逆风翻盘,让不少人都注意到了这个人。
他现在也盯上了欧亚项目?
“如果你对欧亚项目感兴趣,那你该知道,詹姆斯也在这个酒会上,你怎么不去找他?”
“我为什么要去找一个即将被踢出局的人?”
沈南稚没有说话。
这个人知道的太多了。
是敌是友,暂时不能分清。
陆山却是不在乎他的冷漠,而是出声夸赞道:“沈总的能力和眼光,都是陆某所欣赏的,如果能和沈总一起共事,陆某觉得,事半功倍。”
沈南稚听着这话,好像是冲着他来的?
“陆总好像很熟悉我。”
陆山看着沈南稚,眼神微微变了下:“是沈总贵人多忘事了,我高中可是跟你一个学校的。”
沈南稚挑眉:“是吗?”
“我也是南阳一中的,你在一班,我在三班。”
沈南稚没有什么印象。
他的性格孤僻,不怎么交朋友,尤其是,不和笨蛋交朋友。
“不过你可能不记得我,我记得当年你可是南阳校草。”
沈南稚听到校草这个称呼,微微一滞。
上学那会儿,学校里的同学搞了个校草评选,他和秦文斯都在评选名单上面。
但是最后,秦文斯因为输给他一票落选。
当时秦文斯为了这个校草称呼,可是花孔雀开屏了半个月,头发上抹了发胶,运动鞋一天换一双,身上还喷了一点点香水,若他是一只孔雀的话,指定是开着屏,到处比美。
他正想着秦文斯,就看到秦文斯出现在了酒会上。
他这个人,绷着一张脸的时候,气势还是非常强的。
至少,他这么一出现在酒会门口,就吸引了不少人朝着他看过去。
没多会儿,他那狐朋狗友就看到他了。
然后,他那狐朋狗友在人群中,视线对上他,指了指他的方向。
秦文斯便朝着他看了过来。
那眼神,直直地和他对上。
沈南稚:“……”像个哈士奇似的。
沈南稚移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