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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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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和周宴之待在一起时间久了,宋旸身上也有一种让温颂下意识低头的压迫感。

他不自觉攥紧衣角。

“去过周总办公室吗?”宋旸突然问,“要不要带你去楼上逛一圈?”

温颂吓一跳,连忙望向身后,幸好走廊没人。他小声回答:“不用,不用的。”

“晚上周总有应酬,你知道吧?”

温颂点头。

“你要一起参加吗?”宋旸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凑到温颂耳边窃声说:“是他那个青梅竹马的omega,方思镜,从国外回来了,周总没跟你讲吗?”

温颂心一沉,缓缓摇头。

宋旸拍拍他的肩膀,“没事啦。”

转角处有脚步声,宋旸便离开了,留温颂独自站在茶水间发呆。其实没有想象中难受,得益于他本来所期待的就不多。

方思镜,他知道的。

婚前见过一面,是温颂理想中的、与先生门当户对、优秀又亮眼的omega。

相貌就不用说了,更是年纪轻轻手握多项国际专利,在医疗器械领域颇有建树。温颂偷偷搜过他的履历,看完之后久久不能平静。

人与人的差别……

温颂低头,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杯口。

只是吃一顿饭,他深深吸气,宽慰自己:一顿饭而已,不要多想!怀胎十月那么久,如果每天都为此焦虑,日子还过不过了?

他把保温杯放在饮水机下,接了杯水。

刚回到办公室,又收到周宴之的消息:[记得喝水。]

周宴之把车交给门童,扫了一眼林律昇发来的消息,拿起外套下了车。

还没走到包厢,就听见林律昇的笑声,不知聊到了什么,忽有人感慨:“宴之从小就心软,我还记得小时候我捡了条狗,养几天不想养了,被他拿去,一养就是十几年,那狗临死前毛发都是油光水滑的。”

“我记得,是只金毛,宴之可宝贝了。”

“那是非常宝贝了,”林律昇接话:“狗咬了我一口,他先检查狗的牙疼不疼。”

邻座笑:“真的假的?”

“毕竟——”另一边的方思镜慢悠悠地说:“你有狂犬病的概率比贝利大的多。”

满座哄笑。

林律昇也跟着勾唇,一只手轻轻拨弄着手边的檀木银筷,漫不经心地抬起眼皮,遥遥望向相对而坐的方思镜。

方思镜并不回应,转头与身边人聊天。

周宴之正要推门进去,又听到友人问:“对了,律昇,宴之家里那位真的……是他资助的那个福利院的孩子吗?我上次问他,他多一句都不肯透露。”

周宴之皱起眉头,好在林律昇为他解了围:“他不说,就是怕你们胡乱猜想。那孩子的具体情况我也不太了解,但是人品出身都没问题,再说了,这是宴之的家事。”

他语气渐冷,友人当即说:“是,是是,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关心关心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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