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3页)
廖振国推了推头上的帽子:"这里是派出所,你找什么人?"
"我女儿江青清……我叫王德芳,是张卫国的妻子,在机械厂上班"
廖振国目光审视的看着王德芳,这就是江青青的妈,一个不干人事的亲妈。
"你就是王德芳同志,刚好,我们派出所也有事情要询问你,你跟我进来″。
七零:穿成早死的拖油瓶9
王德芳瞬间紧张的心快要跳出来:
"公安同志,我没做过什么坏事,你不能抓我"。
廖振国进了办公室,从抽屉里拿出张家的户口本,语气严肃:
"据我所知江清清不是张家的亲生女儿,是烈士江振的女儿,江清清已经成年,按照她的请求我们派出所已经帮她分了户口"。
王德芳尖叫:"这怎么行?"
"怎么不行,看在你是江志远母亲的份上,你虐待江清清。"
"伙同张家人将未成年少女卖给范家一事,不予公开,但是惩罚还是要的,你要把部队补贴给江清清的抚恤金交上了。"
"另外军管部顾司长已经取消你烈士遗孀的待遇,从今往后不得打着烈士遗孀的身份行事"。
"凭什么?江清清是我一手带大的,我让他嫁什么人是天经地义的,你们凭什么管我?还有那抚恤金这些年吃的喝的难道不要钱?"
廖振国面色一板:
"安静,不得撒泼,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是个体,有自己的人身自由,不得以利益为目的包办婚姻"。
"要是再闹,张家人得下场就是你的下场"。
王德芳一下子噤若寒蝉。
"我现在没有钱"。
廖振国只是想帮江清清一个忙,让王德芳不要再闹,免得影响江志远的前途。
等到王德芳签了欠条,承诺会还钱给江清清。
这才把人放走。
王德芳手拿着张家的户口本,唯唯诺诺的离开派出所。
*
满大街的寻找江清清。
张家的东西都被偷了,王德芳除了自己身上的这一身衣服,身无分文。
还有张小宝要养,不管怎么样都要在江清清手中抠出钱票。
*
国营饭店
江清清手里有大笔的钞票,出了机械厂,顺着香味一头扎进县里有名的国营饭店。
供应的窗口上面写着,今日供应:
"二盒馒头,肉丝面条,红烧肉,白菜肉饺"。
江清清在星际只喝过劣质的营养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