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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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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兄说:“急得很!通过了初次考校,赶去京城得一个多月,你后日就得快快把行囊收拾好。”

孟驰坚此刻也没工夫与他周旋敷衍,硬邦邦留下“你自便”三个字也跟着进屋了。

屋中,阿绵将此前孟驰坚说不准乱动的宝贝枕头放在床榻中间,用鸡毛掸子在上面狠狠地打。

“我没说我要去,到了洲城我故意不通过考校,更不可能会去京城。”

阿绵说:“为何要五尺八寸才能参选?这对个子小的人不公平,我也只比你矮一点点。”

孟驰坚把她转过来,拿走鸡毛掸子,用指腹擦她的眼脸,“哦,原来阿绵卿卿是因为自己不能去当禁军,才伤心的。陆阿绵才不会因为我要离开几天去洲城,就哭成这样,对不对?”

阿绵被他抱在怀里,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就算你不伤心,我也放心不下,最多七日就赶回来。”孟驰坚说:“我知道你害怕的,不可能不陪着你。”

他知道阿绵刚刚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每每有她心底里害怕的事出现,她就故意的打岔掉。

就好像鸵鸟似的,只要把脑袋埋在沙子里,就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了。

“我不想要去京城,京城那么远,我不可能带宝宝过去的。”阿绵仰起小脸看着他,神色中的倔强,依旧是那个十五岁独自进城卖豆腐的少女,“不只有宝宝,还有我的石磨、我的驴子、我的生意……都在这里,这里是我的家。无论你回不回来,我都不会去找你的。”

不是阿绵不信孟驰坚,天高路远,这一去,路上会有多少波折,谁也预料不到。

况且真当上了禁军护卫,在农人们看来是吃上了“皇粮”,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要知道像阿绵这样的平民百姓,连县令在她看来都已经是大得不得了的官了!

孟驰坚心口像钝刀子割肉那般,无意间死死地抓着阿绵的手腕,阿绵受了痛费力挣开,“你放开!”

“我一定会回来,绝不会去当那劳什子护卫。”

第154章豆花摊篇(二十一)

“就当是我出去‘走乡’了一趟,不伤心了。”孟驰坚穿着一件旧短打,领口处露出锁子骨,这一片是麦色的肌肤,在衣服遮盖到的地方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阿绵摸了摸他肩头的那块褐色补丁,刚刚的那位李兄穿圆领袍、脚蹬长靴,浑身上下一个补丁都没有。

“那、你去洲城的时候,给自己买点好衣裳吧。穷家富路,免得笑掉别人的大牙。”

孟驰坚说:“你别看我那个战友,好像衣裳是新的,脱下靴子能臭倒一头牛。这帮人的衣裳看着新,是因为从来不洗,十天半个月的也不洗澡。”

这就是绸缎看上去闪亮的秘诀。

而阿绵贴身的小衣裳是绸缎做的,中衣或者花裙是棉布,早就洗脱了色,是旧旧的白色。他们的衣服虽然看上去没那么鲜亮,可是洁净、柔软,阿绵穿在身上一点儿也不会将皮肤磨得红红的,而且越穿越舒服。

“那我还是给你拿之前的衣裳,收拾一个行囊吧。”

孟驰坚见她心情渐渐平复,揉了揉她的手腕,“上次去洲城时间太紧,没有好好逛。这次正好给你带礼物回来。”

“好。”

两人说了一会儿要买什么,定下了孟驰坚明日下午动身,快去快回的计划。

阿绵按照之前“走乡”时那样,拿了三套换洗的衣裳,打好包袱。

将半条腊肉切成片,放在罐子里做路菜,另有一罐此前就做好了的萝卜干,配着二十个光饼,用油纸包好。

出远门前,要吃一顿很好的饭才行,这是他们一家刻在骨子里的想法。

第二日孟驰坚从铺子里带回来二三十根铁签,提着的菜篮里有一条新鲜的五花肉、一个猪心、一篓只手掌那么长的小杂鱼;素菜则是葵菜、菠菜和土豆。

“我来把土豆切成片!”阿绵自告奋勇,“做炙肉吃,果木的树枝会有香气,等我去再找些树枝来。”

她从前是用一棵村中梨木的树枝,削尖了后再串些捞的小鱼小虾,还没有正经吃过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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